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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礼赞

尽管这一辈子屡犯小人,饱尝其苦,但我还是愿意赞美社会生物链上的这一环节。倘无他们,中国的知识分子会活得安生些,但绝对经不起摔打。这个结论是根据外国作家自杀率较高,而中国作家相对要低的比较中得出的。

此话说得有点阿Q,然而,却是不争的事实。

但千万不能由此认为,外国作家铮铮铁骨,坦对死神,中国作家缺乏钙质,贪生怕死。更不能认为,外国作家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视死如归,宁折不弯,是好样的。而中国作家信奉好死不如赖活的哲学,苟且偷生,忍辱负重,就是孬种了。

若这样想,也未免小看了中国作家。外国作家好自杀,很大原因在于他们对形形**迫害的耐受力,实在不如九死一生的中国作家。以茨威格为例,1942年2月22日,他和他的妻子在巴西服毒自杀。在绝命书里是这样写的:“一个年逾六旬的人再度重头开始,是需要特殊的力量的,而我的力量由于长年无家可归,浪迹天涯,已经消耗殆尽了。所以,远不如及时地不失尊严地结束我的生命为好。”其实,在东方人看来,这实在不是死的理由。中国作家习惯于写检查,写交待,写思想汇报,写交心材料,绝不会写绝命书。

他还特别提到:“衷心感谢这个奇妙的国度巴西,她如此友善好客地给我和我的工作以休憩的场所。”显然,这是一个多谦谦君子,而少奸佞小人的环境,就更不值得死了。如果他遭遇中国作家在“**”期间无不历经的抄家,批斗,游街,示众,挂牌,高帽,牛棚,干校这几部曲中的某一个,或某几个不死也得脱层皮的炼狱式的过程,恐怕茨威格和他太太死一百回都不够的。再说,他要自杀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更加莫明其妙了,那个与他“操同一种语言的世界”的“沉沦”,那个是他“精神故乡欧洲”的“毁灭”,与远隔重洋的老先生,还有什么重要的关联嘛?你逃出来不就为了免得与他们一块儿“沉沦”和“毁灭”嘛?那干吗还要为之结束生命嘛?若都像茨威格先生如此较真的话,那么,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头上高悬着达摩克利斯剑的中国作家,恐怕连一分钟也活不下去的。

读了他的绝命书后,不禁叹息:那多傻呀,茨威格先生!你忒执着,你忒脆弱,你也忒多情了。

由此可以诊断出来,外国作家的神经,肯定是过分敏感而又相当软弱,远不如咱们中国作家耐受折腾和摧残。“**”期间,除了少数的老先生受不了凌辱而跳湖,而开煤气,结束自己的生命外,其他很少有人写绝命书,或自杀,甚至连这个该死的念头都不曾有。

十年“**”,日子不算短,磨难也不能说不重,但一个个都奇迹般地熬了过来。中国作家之所以很少像茨威格那样经受不住打击,能够挺过来三灾六难,很大程度上得感谢在“**”以前频密

的政治运动中,小人群落对他们不间断的作践。“何意百炼刚,化为绕指柔”,纯系被动锻炼出来的。许多知识分子在一次次运动中,心理与生理俱得到充分锻炼,便足以适应任何花样翻新、旗号不同的折腾。

到了“**”十年,小人整人的技能,更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知识分子的心理抵抗机制和精神上的承压能力,也由于以往运动的操练,跟着水涨船高,轻易也就整不垮了。尽管谁也没有跟谁相约,然而都努力不死,努力想法苟存下来,虔信法国人的谚语,“最后笑的人,才是真笑”的人生哲学,要笑到最后。

茨威格绝命书中的“不失尊严”四字,对他们西方人来讲,恐怕是十分关紧的,这也是普希金一生中不停地采取决斗手段,而最终也是死于决斗的原因。还有一个也死于决斗的莱蒙托夫。在两位诗人的心目中,不接受挑战,当缩头乌龟,是不可能的,尊严是第一位的,生命是其次的事情。

而中国作家,若尊严和生存只能选择其一的话,那么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会认为生存是最重要的。“人在矮檐下,谁能不低头。”所以,裴多菲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激昂一下,是可以的,但知识分子们并不打算真的去实践的。**先生诗:“莫谓书生空议论,头颅掷处血斑斑。”多么慷慨大义。当他为“***”一员,最早被推上“**”祭台时,也只能低头接受批斗,最终含冤自杀。****中,关在牛棚里,拘在干校里的作家,没有一个人为了追求自由,向往真理,而毅然决然地冲出羁押他们的栅栏。其实,牛棚也好,干校也好,并无重兵把守,说走也就可走的。然而,宁肯失去尊严,也无一人拍拍屁股、抬脚走人,来个不辞而别的。

中国作家不是不要尊严,也不是从来就不知尊严,因为尊严二字,早在一次次运动中,被撕扯成零碎了。苏联作曲家肖斯塔科维奇的回忆录里,记下的左琴科的一句名言:“乞丐一成为乞丐就马上不发愁了,蟑螂并不因为自己是蟑螂而感到极为苦恼。”这位被日丹诺夫修理过的作家,所说的含泪的幽默语言背后,我发现,苏联作家对尊严和生存的选择,与我们多少有共同的感受,生且不能,焉及其他?活下来都艰难,尊严自然就成为用不着的奢侈品了。

因此,谁敢说十年“**”期间,自己从不低下尊严的头当过不同程度的蟑螂呢?一个人,被迫认同自己为虫豸,还要唱一首“我是牛鬼蛇神”的歌,排队走向批判台,弯腰屈背接受从肉体到内心的践踏,加之踩上千万只脚,加之永世不得翻身。此刻,除蝇营狗苟地求生外,还有什么尊严可言?

所以,回顾大半辈子,倘无一九五七年,尝受到小人一族的操练,我很难想象怎么度过其后那****。“**”对我,已是我第二或第三次受

冲击,耐压或承受能力要比五七年强多了。那时,转瞬之间,由好人变成坏人,变成“五类”分子,变成印度不可接触者阶层,变成美国南北战争时的黑奴,连不是东西的东西,也爬到脑袋上来作威作福。熬过最初的折磨日月,彻底抛弃自己的尊严,那才是最痛苦的。试想,匍伏在那里,成为一条人人可踢一脚的狗,还不能放过你,那是一个多么饮泪吞血的艰难过程。

万事开头难,我是从那时才体会到这句话的真义,而小人,社会的丑恶,最拿手的伎俩,就是将你的尊严当作臭鞋破袜加以践踏。然而,尊严没了,你也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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