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大文豪屠格涅夫在巴黎逗留期间,是法国著名作家都德的好朋友。他经常到他家去做客,给他的孩子送礼物,还一起到街头咖啡摊去喝土耳其式的黑咖啡,谈论文学。
以写《最后一课》而被我们中国人熟悉的都德,在当时,也曾是左拉发起的《梅塘夜话》的六作家之一,是一位与莫泊桑齐名的人物。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夕,那时已成“孤岛”的上海,学校老师让学生阅读这篇作品的时候,是如何燃起了我们小孩子的爱国之心。我记住了这位作家,因为我在国家生死存亡的时刻,读过他的作品,受到极大的震撼。
左拉在当时的法国文坛,是一位扛鼎人物,他看中的作家,自然也是有分量的角色。都德是一个好客的法国作家,他的一家人,包括他太太和孩子,都很喜欢屠格涅夫,甚至亲切地称呼他为“米加”或者“渥洛卡”什么的。
那时的俄国人,特别是贵族,以说法语为荣,在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开头几章里,你可以一睹莫斯科客厅里的法语时尚。所以,以吃法式大餐为荣,以穿戴法国衣饰为荣,以时不时地能在巴黎香榭丽舍大街散步为荣。正如现在我们这里,有些人以与美国有来往,以持有绿卡为荣的心态,多少相近。一部美国畅销的小说《廊桥遗梦》和汉堡包、肯德基一样地在中国吃香,也和这种崇拜心理有关。如果这部通俗读物是非洲哪位作家写的,恐怕我们中国人就不怎么热衷了。
屠格涅夫当然与时下口袋里揣着绿卡的某些中国文人的崇洋媚外不尽相同,但他喜欢巴黎,喜欢都德,和他的一家人,那张脸,是这样写着的。都德把他家的门向这个俄国人打开,作家屠格涅夫也相当敬重这个法国同行,不是文学的缘故,两个人不可能坐到一张桌子上来。
他们互相表示对于对方文学成就的钦敬之意。都德说过:“小时候的我,简直是一架灵敏的感觉机器……就像我身上到处开着洞,以利于外面的东西可以进去。”屠格涅夫也认为:“准确有力地表现真实,才是作家的最高幸福,即使这真实同他个人的喜爱并不符合。”这两位现实主义大师,观点如此接近而又相似,于是,一次又一次地拥抱,亲吻,一杯又一杯地斟酒,干杯。
屠格涅夫后来便常在巴黎了,成了都德的知心朋友。都德也为自己家里有这样一位俄国作家而高兴,还在他的随笔《巴黎三十年》里,
讲述了他与屠格涅夫的真挚友情和互相倾慕的文字交。后来,屠格涅夫死后,都德无意中发现屠格涅夫对他文学评价极低,说他是“我们同业中最低能的一个”,于是感到很伤心。那是一张多么真挚诚实的斯拉夫人的面孔啊,然而就是这张脸,当他背过脸去,竟能从嘴巴里吐出这样让人忍受不了的话语,简直令人痛苦透顶。好些天连咖啡馆都懒得去坐了,这实在是很扫兴的。
屠格涅夫先生也太瞧不起人了。
其实,都德不完全了解这位伟大的俄国作家。屠格涅夫在精神上,属于不是十分健全的人。他的性格,与托尔斯泰差点闹到要决斗;他的脾气,与陀思妥耶夫斯基、冈察洛夫、赫尔岑相继绝交;他的多变,又一个一个地跟这些文学巨人恢复友谊,握手言欢,接着,一言不合,继续决裂。其种种行止,也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一个作家,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同行之间,当面的评价和背后的议论,有时候是会大相径庭的。因为作家是不大容易钦服同行的,衷心说好,通常是不多的,而不置可否,顾左右而言他,乃至摇头,倒是不少见的。这位对都德阳是而阴非的屠格涅夫,当然是大作家,但都德也绝不是“同业中最低能的一个”,这也是文学史公认的。他的《最后一课》在抗日战争时期的沦陷区,引发了多少不想当亡国奴的人的共鸣啊!问题在于作家看不起作家,可以说是世界性的一种通病。尤其在等量级的作家之间,彼此服气者,是不太多的。
曹操有个儿子,叫曹丕,武艺谋略、经世治国的这些方面,比他老子差远了,但在文学上的成就,却不弱乃父。他是建安文学的代表人物,他那本剖析作家,论人长短的文学批评著作《典论》中,早就提出了“文人相轻”的精辟见解。那时候,欧洲还没有但丁,没有莎士比亚,文艺复兴则是一千年以后的事了。这实在是很有远见的真知卓识,中国的作家、诗人们互相瞧不起、彼此不买账的历史,也是久远得让西方文人望尘莫及的。
当然,这一点,倒不是怎么值得夸耀的。
所以,文学上的流派之争,门户之见,互相排斥,怒目相向的现象,在中国文坛上,是屡见不鲜的事情。曹丕在《典论》里说过:“文非一体,鲜能备善”,即使再好的作品,再大的作家,也不是无可挑剔的。他还说,作家是难免“贵远贱近,向声背实”,“暗于自见,谓己为贤”这些
性格弱点的。因此,出现各较短长,文人相嫉的状态,也就不以为奇了。
文人相轻,说穿了,就是文人相嫉。
而嫉妒,这是地球上一种最始原的本性,人如此,动物也如此,文人岂能幸免,只要有人类活动的地方,就有嫉妒存在。文坛就是文人集群的所在,而作家、诗人的神经又比较脆弱,又比较激动,于是,嫉妒起来,便有许多好戏可看。最近读到一篇文章,说西方将嫉妒分为两类,一类是黑色的,一类是白色的。黑色的是伤害性嫉妒,白色的是竞争性嫉妒。文中还说,西方人的嫉妒是白色的,而东方人的嫉妒则是黑色的。
这样的论点难免有些偏颇之处,外国人的嫉妒都是白色的嘛?怕也未必。我们都读过的莎士比亚名剧《奥赛罗》,那个摩尔人,倒是绝对因为嫉妒之火,燃烧起来而不可遏止,才造成一场灾难的。奥赛罗杀死了他以为不贞的苔丝狄蒙娜以后,发现自己错了,像“把一颗比他整个部落所有的财产更贵重的珍珠随手抛弃”的糊涂印度人一样,悔恨无穷,也就拔出剑来自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