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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在这次何、张见面的前一年,恰巧何心隐在家乡经营的聚和堂,被官府勒令解体,他是官司在身,行不由己。所以,张居正才毫不留情地讽刺他:“尔意时时欲飞,却飞不起来也。”张有一飞千里的鸿鹄之志,不过要挟帝王之威来飞,自上而下实现他的抱负;何是实干家,一步一个脚印,只是藉民众之力,自下而上点点滴滴地做起。观点、目标不同,方法、手段相异,体制内、体制外的差别,在朝在野、廊庙林下的分歧,就有了这次针锋相对、各不相让的交锋。

我不知道张居正后来实行的官方改革,其“一条鞭”式的税法,是否受到何心隐民间改革“聚和堂”的做法一些什么影响,史无记载,不敢妄拟。但是,何心隐的尝试,与1958年***在农村合作化**中所作的事,大致上能找到相似的轨迹,这就很值得钦敬。何心隐在聚和堂中扮演的角色,说他相当于如今***的大队支部书记,也未尝不可。

在经济方面,聚和堂设“一十二人总管粮于四季,二十四人分催粮于八节,七十二人分征粮于各候。各候完讫,类付于八节之所催者。八节完讫,类付于四季之所管者。四季完讫类付于维养者,交收转付辅养,以俟率养之所率矣”。这里所说的维养、辅养、率养各职,是征粮、催粮、管粮等人员的上一级管理干部。何心隐通过精细的分工,严密的组织,公平的分配,用一些合乎现代精神的管理方法,把千百年来的个体小农经济,实现了初步的合作化,实在是了不得的创举。

在教育方面,聚和堂办了一所不是走读而是住校的,要过集体生活的公学。实行“总送馔”和“总宿祠”,学员和老师,吃在学里,住在学里。这对今天的学生来说,当然毫无新奇之处。但在明代,与普遍存在的家馆私塾,毫无共同

之处的教育方式,实在是别树一帜。他所以要把学生集中起来,其目的很具***的破私立公精神:“聚于上族私馆,则子弟惟上族之亲;聚于中族私馆,则子弟惟知有中族之亲;聚于下族私馆,则子弟惟知有下族之亲。私馆之聚,私念之所由起,故总聚于祠者,正以除子弟之私念也。”

一个四百年前的中国知识分子,懂得弘扬集体主义的精神,应该说是难能可贵。更令人惊奇的,何心隐还要打破贫富差别,打破族姓差别,使乡民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每月朔望,自率教以下十二人,同祠首相聚一坐,乐观子弟礼以相让,文以相勗,欢如翕如,而相亲相爱之念变皆油然而兴矣。”何心隐所说的“率教”,应该相当于现在的教师,还兼有辅导员之责,所说的“祠首”,那自然是校长或行政主管了。用这种每半个月举行一次的恳谈会,使得大家破除私念,相亲相爱,看来,早在几个世纪以前的何心隐,就在努力营造共有,共享,共治性质的乌托邦,能不令后人对他刮目相看吗?

在政治方面,他改变了小农经济的分散经营状态,也改变了各家各户,单独面对官衙役吏的局面,而是统一由聚和堂纳税完粮,承担徭役,地方官员再也捞不到油水。这种在政治上的独立体,要比在经济上和教育上的共同体,更不能被统治者接受。“故凡田粮之征,敢不乐于尽分以输纳耶?丁粮之征,敢不乐于尽分以承应耶?又岂敢妄费其财以行贿赂、以求免其所费耶?又岂敢徒劳其力以作奸弊、以求匿其所劳耶?”惟有这种劳动组合的政治结体,一切由聚和堂出面与地**府打交道。按章办事,保护群众利益,该交的交,不该交的则不交,于是,实际上杜绝官吏的随意盘剥的行为。(以上引句均见何心隐《聚和率教谕族俚语》与《聚和率养谕族俚语》两文)

这种以平等为主旨的聚和堂,在某种意义上说,拆大明帝国这个等级社会的台,是一点也不假的。大家都平等了,不但皇帝失业,连那些既得利益者也再无特权可享,怎么能够不去当消防队,将何心隐点起的这把火扑灭呢?

那些只是不赞同,不习惯,不喜欢,不感兴趣于变化和改革的大多数老百姓,未必由于触犯了什么利益,也未必有不共戴天之仇,所表现出来的冷淡、冷漠、冷落的心理,也足以让何心隐不寒自栗。更何况脑袋已成死面疙瘩、有些地位、有些名气、有些赀财、有些权势的大多数有产者,由于利益而结合起来的反对派队伍,在抵制新生事物时的异乎寻常的抱团,和王八吃秤铊铁了心的死硬,才是何心隐和中国历代改革者和改良主义者面前一道难以逾越的墙。

聚和堂的成立,当在何心隐放弃科举的公元1546年;被解散,当在公元1559年,约存活十年左右时间。最后,由于拒交邑令勒收的“皇木银两”额外之捐,由于进行抗税斗争出了恶**故,几名乡人死于械斗,地方官趁机将人命案扣在何心隐头上,抓捕,判绞刑。后来,经人营救,才改为发配充军。从此,他的一生,浪迹天涯,在追杀和逃亡的捉迷藏中度过。据王之垣《历仕录》,“各省历年访拿不获,具有卷录”,基本上过着亡命生活,达二十年,一直到被捕,处死。

何心隐之死,说法不一。

一,“公(何心隐)归,葬两尊人,遂庐墓焉。未逾期年,而南安把总朱心学缉之,获解楚,巡抚王夷陵惟知杀士媚权,立毙杖下。”(邹元标《梁夫山传》)

二,“江陵(张居正)当国,御史傅应祯、刘台连疏攻之,皆吉安人也。江陵因仇吉安人,而心隐故尝以术去宰相,江陵不能无心动。心隐方在孝感,聚徒讲学,遂令楚抚陈瑞捕,未获;瑞去,王之垣代之,卒致之。心隐曰‘公安能杀我,杀我者,张居正也。’遂死狱中。”(黄宗羲《明儒学案·泰州学案序》)

三,“江陵公夺情事起,慧出亘天,汝元因指切之,与邻邑吉水人罗巽同声倡和,云且入都持正议。江陵恚怒,示意其地方官物色之,诸官方居为奇货,适(妖人)曾光事起,遂窜入(粱、罗)二人姓名,谓且从光反,汝元先逮至,拷死。”(沈德符《万历野获编》)

四,“越隆庆辛未,不佞举进士,出江陵门。江陵语及心隐曰:‘汝兄最称其人,然在我坐,不能出片语。’睹江陵色辞,未尝相忌相仇

也。迨岁巳卯心隐蒙难,衅由王夷陵,非江陵意也。”(耿定力《胡时中义田记》)

五,“何心隐者,纵游江湖间,放浪大言,以非久可以得志于世。而所至聚徒,若乡贡、太学诸生以至恶少年,无所不心服。稍稍闻江陵,属江西、湖广抚按密捕之,后得之于岭北。见抚臣王之垣,坐不肯跪,曰:‘群安敢杀我,亦安能杀我,杀我者张某也。’择健卒,痛笞之百馀,干哭而已。抵狱,门人涕泣而进酒食,亦一笑而已。途赠金者前后数十,皆不受。独受一乡贡士十金,曰:‘而有夙缘,可受也。’遂死。”(王世贞《史料后集》)

六,“何心隐,的名梁汝元,原籍江西永丰县人,以侵欺皇木银两犯罪,充贵州卫军,著伍,脱逃各省,及孝感县,倏往倏来,假以聚徒讲学为名,扰害地方。万历七年新店把总朱心学于祁门县捉获,予发按察司侯廉使查卷,提干连人问理。本犯在监患病身故。”(王之垣《历仕录》)

七,“有御史赵崇善者,挟私憾,追劾先公(王之垣)杀心隐以媚江陵,而推心隐讲学时,先曾祖久以户部侍郎养亲家居矣。”(王士禛《池北偶谈》)

如果以上明、清诸家能够有机会了解数百年后的北欧挪威,有一位易卜生的剧作家,创造出“结实的多数派”这样一个词汇,也许就不这样殚思竭虑地寻找杀人凶手了。还用得着大伤其脑筋吗?不论其为谁杀,如何杀,有一条可以肯定,不是万历杀,也不是张居正杀,而是那些大大小小死面疙瘩所组成的“义勇军”,将其送上法场的。何心隐之死,就是死在了这些“结实的多数派”的手中。

据说,当《人民公敌》这个剧本在莫斯科上演时,史坦尼斯拉夫斯基成功地饰演了剧中主人公,那位孤独的医生。而俄国最早的*****评论家普列汉诺夫,曾就易卜生这种对多数派的看法,作过理正辞严的谴责。如果普列汉诺夫能活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话,看到从慕尼黑啤酒店里喝得醉醺醺地冲出来的纳粹党徒,见犹太人就打,见犹太店铺就砸,见犹太教堂就烧,还有大批张着嘴看热闹的,起哄架秧子混水摸鱼的,嘲笑奚落泄一己之私愤的普通德国人簇拥着、尾随着——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在政治运动中以积极分子面目出现的“结实的多数派”——为了表现,为了邀好,做起劲的打手,做颠狂的恶棍,也许不会著文反对了。

无数的历史事实证明,群众和群氓,在某些特定场合,这一字之差的界限,有时并不存在。呼啸的多数人,声音可以惊天动地,但并不必然拥有真理。通过十年“**”的教训,我们大家都明白了的一点:群众运动,一旦成为无法控制的变数,那便是一场可怕的劫难。

易卜生通过主人公斯多克芒医生,痛心疾首地说:“在咱们这儿,真理和自由的最大敌人就是那结实的多数派,不是别人,正是那挂着自由思想幌子的该死的结实多数派!想禁止我说真话的,正是这个多数派。多数派从来没有公理。从来没有!这也是思想自由的人必须揭穿的一句社会上的谎话。”

如果从古老的《福音书》中,看一看耶稣之死,这位先知不也是被“结实的多数派”钉上十字架的吗?当审判者从作假证的老百姓那里找不到检控的理由,便搞起群众运动来了,问在场的积极分子,该怎么处置他?他们回答说,他(耶稣)是该死的。他们就吐唾沫在他脸上,用拳头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群众一迭声地喊:“把他钉上十字架,把他钉上十字架!”那些看守耶稣的人戏弄他,打他,又蒙着他的眼问他说,你是先知,告诉我们,打你的是谁?他们还用许多别的话辱骂他。毫无疑问,耶稣之死的主犯,是祭司长,巡抚,和那个出卖他的犹大,但是,看不到那些助纣为虐的群氓,加速他死亡进程的“结实的多数派”,也是不准确的。

耶稣在死前这样长叹过的:“****阿,****阿,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这位先知的悲哀,恐怕想不到正是这些“结实的多数派”,却成为最坚定的恨他不死的积极分子。

因此,到底是谁给何心隐的棺材,揳进最后一个钉子,既无从查起,也无关紧要;只是易卜生所创造的这个词汇,却给人们留下永远的思考。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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