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伟业(1609—1672) 明末清初诗人,江苏太仓人。他官至国子监祭酒。擅长七言歌行,终自成新吟,后人称之为“梅村体”。他被合称为“江左三大家”。
每年秋后,总有一位不请自来的客人,在我家后院的角落里,茕然存活。那虽没有什么气力,但相当专注的啁鸣,常常坚持到真正冬天的来临。每当我在呼啸的寒风里,贴着玻璃窗,倾听这只蛐蛐的声音时,对于生命力的不绝于缕,总使我有所触动,总使我想到明末清初诗人吴梅村的名句:“为当年、沉吟不断,草间偷活。”
诗人的这名句很酸楚、很凄凉,每吟,心必为之动,尤其对有过“草间偷活”体验的我来说,更甚。可以想知,在“江左三大才子”之中,吴梅村应该是活得最“苦”的一位。我说的这个“苦”,并不是他自称的“无一刻不历艰难,无一境不尝辛苦”的“苦”;而是他在一种无时无刻的忏悔中,一种至死也不能自谅的忏悔中,对于灵魂那自审自谴的忏悔之“苦”。
忏悔,能进行痛苦的自责,是一种高尚的情感。凡是能够进行忏悔的人,那心灵的澄净,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中国人,通常不怎么忏悔;中国文人,则尤其缺乏忏悔精神。在西方文化史上,远一点的有圣奥古斯丁的《忏悔录》,近一点的有卢梭的《忏悔录》;而在数千年的中国文学历程中,几乎找不到一本类似的著作。中国文人甚至不如中国皇帝,他们在混不下去的时候,还不得已而为之,下罪己诏。吴梅村的恩主崇祯,疆土日蹙,内乱频生,日子很不好过,也曾涕泗滂沱地干过这桩事的。但是,有些中国人,错了也不认错,不但不认错,还赖账,还推诿,还狡辩,还倒打一耙。而甚者,更认为他错得正确,已经是这个民族的痼疾。
因为人之对人,只有把别人也当人的情况下,才有平等而言。唯其平等,才有对对方的尊重;唯其尊重,才在伤害了对方以后,痛恨自己的不是,才会生出忏悔的感情。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里写过:“我翻开历史一看,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地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在这样一个“吃人”的社会里,你能指望那个“吃”你的人,会对你生出什么忏悔之心吗?你已经成为他咬啮咀嚼的食物,他有必要朝你说“对不起”或者“I'm sorry”吗?
西人把sorry挂在嘴边,并不意味着他当真地从心底里,有这份sorry之心。但在中国人的口头上,就连这点点表示,说与sorry相似之义的“对不起”,出现频率也是相当之低的。有的人,尤其是有点身份、有点地位、有点权势的人物,哪怕是千真万确的错了,死了的鸭子嘴硬,也不肯向被害者承认自己的不是。而最匪夷所思的,绝大多数错了,他能咬住那极小的一点对,理直气壮地说他正确,无比正确,正确到不能再正确,让大家向他喊“乌拉”!
其实,封建社会中的文人,江山易色,不得不胡服左衽;朝代更迭,不得不薙发蓄辫。为苟安计,不得不与故主拜拜;为活下来,不得不为新朝效力,常常处于改换门庭的两难境地。一部《二十四史》,每一史的结尾部分,都少不了贰臣传之类的章节。但没有一个失节者,能如吴梅村这样痛悔自己,“我本淮王旧鸡犬,不随仙去落人间”,因此,“草间苟活,沉吟不断”的他,深知自己的“一钱不值”,所以,“浮生所欠只一死”,诗人终于得到了解脱。
读《五灯会元》,在《昭觉勤禅师法嗣·东山觉禅师》一节中,有这样的话,令我震动:“广额正是个杀人不眨眼底汉,飏下屠刀,立地成佛。”
据这个观点,只要顷刻间收起杀人之心,便是佛了。那么,一个做过错事的人,能够忏悔,而且忏悔得很彻底,我想他也就是佛。哪怕不那么彻底,仅仅有一点点悔意,能够认识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不对,不好,不像话,不够意思。譬如:在“**”期间,在以前历次运动中,伤害了不应伤害的人,或者,本无意伤害,但事实上却造成了伤害的后果,而在良心上感到些许不安,或者良心上尚无什么不安,只是觉得有些歉疚,觉得有些“对不起”,我想,凭这位先生的这一点点子愧恧,也就接近于成正果,也就接近于佛了。
可惜,迄今为止,立地成佛者找不到一位。所有屁股上不干净的,擦干净的也好,未擦干净的也好,都在那里王顾左右而言他,甚至连脸都不红一下。因此,能够真正进行的忏悔者,那就是明末清初的诗人吴梅村。所以,他在中国历史上,如果不是唯一,也是极其少见的具有忏悔意识的人。
他是一直忏悔到死,甚至死,也在努力赎愆,还精神和感情的债,还道义和良知的债,还故国和故主的债,真是让人好感动。他有一首《贺新郎·病中有感》的词,道出来他的心声:“万事催华发,论龚生、天年竟夭,高名难没。吾病将难医药治,耿耿胸中热血。待洒向、西风残月。剖却心肝今置地,问华佗解我肠千结。追往恨,倍凄咽。故人慷慨多奇节。为当年、沉吟不断,草间偷活
。艾炙眉头瓜喷鼻,今日须难诀绝。早患苦、重来千叠。脱屣妻拏非易事,竟一钱不值、何须说!人世事,几究缺?”吴梅村在词中表现出来的沉重、抑郁、内咎、自责的心情,尽管相隔数个世纪,字里行间,仍能让人体会到愁肠千结的苦痛。
吴伟业(1609—1672),字骏公,晚号梅村,又号鹿樵生,江苏太仓人。他出身书香门第,长大于儒雅环境,聪颖早慧,好学不倦,尤其拜在名师张溥门下,文章大进,学业完善,笔墨娴熟,得心应手。1631年(崇祯三年),他到南京应乡试,中举,名列十二。次年进京,参加会试,得第一。接着殿试,皇帝亲点,为一甲二名进士,即“榜眼”,这一个成功过程,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叫好鼓掌都来不及,所以他老是卖苦,是没有道理的。接下来,授翰林院编修。随后,崇祯出面,赐假回里,洞房花烛,真是如其宗师所褒誉的,“大登科后小登科”,“天下好事皆归子”了。他也很得意,得意难免忘形,他评价自己为:“陆机词赋,早年独步江东;苏轼文章,一日喧传天下。”如同时下有些作家同行,将自己列入诺贝尔文学奖种子选手一样,都有不自量之嫌。他是极具才华、极富学问,同时又极善科举应试的全才。考中状元者,未必做得文豪;做得文豪,很难考得状元。吴敬梓、金圣叹、曹雪芹、蒲松龄,恰恰都是科场上的名落孙山者。二律背反,势难两全,八股文作多了,性情文字难免生涩凝滞,脑袋里装满了论、表、诏、诰、判、策之类应试制艺,诗词歌赋的绝妙灵感,也就找不到立足生根之地。这也是今天那些削尖脑袋热衷做官的作家,再也别指望他写出好作品的原因。以今譬古,能凭真本事赢得科举,而且又凭真才华成为大师者,肯定少之又少,只有吴伟业,是这样一个佼佼者。
我始终认为,上帝虽然吝啬,但对每个人的安排,基本上(当然不是百分之百)还是要保持账面上借方与贷方的大体平衡。一个太快活的幸运儿,不见得永远一帆风顺;同样,一个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家伙,未必就会被上帝抛弃。那几年间,他可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明星,为世人瞩目。他的连捷高中,他的奉旨完婚,他的翰林高就,他的讲学东宫,也使得满朝文武惊诧,艺苑杏林艳羡的盛世况荣。毋庸讳言,吴伟业曾经很陶醉于那相当风光、相当体面、相当得意、相当快活的满足中的。他从23岁起,开始发迹,上帝真开眼,让他着实地火了一把。
旧时中国的士,十年寒窗,囊萤刺股,连做梦也忘不了的双重心结:一是高第入仕,衣绯着紫;二是文章翘楚,领袖群伦。于是在当时江左的文坛上,钱谦益、吴伟业、龚鼎孳并列为“三才子”。不过,若就纯文学的意义而言,吴伟业和钱谦益,至少是不相上下的。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里,对他评价很高,说他的诗“格律本乎四杰,而情韵为深;叙述类乎香山,而风华为胜”。清朝赵翼在《瓯北诗话》中,进一步原谅了他:“梅村当国亡时已退闲林下,其仕于我朝也因荐而起,既不同于降表佥名,而自恨濡忍不死,跼天蹐地之意,没身不忘,则心与足迹尚皆可谅。”要是从道德角度衡量,那么,鼎革之际的表现,吴伟业胜于钱谦益,更胜于龚鼎孳,是毫无疑义的。
但具体到每个人,状况又不尽类似。钱谦益是一个政治化的文人,深陷政治漩涡;龚鼎孳是一个市侩气的文人,热衷投机转蓬;吴伟业则是一个更纯粹些的文人,生性怯懦,胆小怕事,体弱多病,努力躲开政治,可是政治偏偏不放过他。这倒也不光吴梅村个人的悲剧,而是中国文人几乎躲不掉的共同厄运。皇帝老子要是跟你过不去的话,肯定是一竹竿打翻一船人,你在这条船上,想不成落汤鸡也难。时代要跟你别扭的话,如托尔斯泰所言,在盐水里煮三次,在碱水里煮三次,弄得你人不人,鬼不鬼,也不是没有可能。不过,钱谦益自寻是非,龚鼎孳自讨没趣,吴梅村在劫难逃,明白这点差别,也就理解他这什么“草间偷活,沉吟不断”了。
吴梅村的故事讲到这里,对他一生起到了重要影响的两个人,就该出场了。
一位是他的老师张溥,一位是他的亲家陈之遴;前者使他卷入了明崇祯朝的党争,后者使他接受了清顺治朝的征召。这虽是两起相隔多年,毫不搭界的事件,但就吴梅村个人而言,一是二十多岁时介入党争,二是四十多岁时的仕清三年,都是性格决定命运的必然结果。
如果说,中国的政治家,有附庸风雅的嗜好;那么,中国的风雅文人,也多具有附庸政治的兴致。张溥为文学家,我记得中学语文课本中,就选有他的《五人墓碑记》,那是一篇相当慷慨激昂的散文。但他更愿意附庸政治,要当一个政治活动家。崇祯初年,清除阉党,昭雪东林,言路放宽,政策松动,给了知识分子一点自由,张溥便利用这个机会,成立复社,议论朝政,针砭时弊,雌黄人物,评断是非,俨然有点反对党的味道。一般来说,文人玩不得政治,即使像张溥这样还玩出一点气候者,最后也以栽跟头而告终,甚至死了也没放过他。他不明白,皇帝只是在需要知识分
子发声的时候,你可以发声,当他不需要你时,你最好闭紧嘴巴,别讨没趣。历史上那些掉了脑袋的文人,很多都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以为皇帝多么爱他,而发出声音的结果。
张溥把复社的全部希望寄托在这位弟子身上,而吴梅村也被老师的热忱所推动,一是年轻,二是忧国忧民,三是士大夫要为天下先的精神,使他很快进入状态,站在了朝廷中派系斗争的第一线。说实在的,他远不是斗士,而且也做不来斗士,可是成功太快,头脑膨胀,难免虚火上升;众人撺掇,高帽戴上,也就冲动行事。少年气盛的他,一瞬间竟以为自己果然是斗士了。上书陈词,面折廷争,甚至借着崇祯召对的机会,“进端本澄源之论”,将政敌狠狠告了一状。据说,他那一番声情并茂的廷上陈述,大有文明戏中言论小生的慷慨激昂劲头,把小他一岁的崇祯帝,听得入神,为之动容。
知识分子以求自由为己任,自由来了以后,往往得寸进尺,要求获得更大程度的自由。可皇帝不是慈善家,这只手给你自由的时候,另外一只手也就准备着收回自由。更何况朱由检是个三翻四覆、夕改朝更的人呢?接着吴梅村从复社被猜疑,张溥被检控,黄道周被贬谪,杨廷麟被外放……风声鹤唳,山雨欲来之势,预感到九朝门内,天子脚下,不是他待的地方。本不是斗士的他,干脆当逃兵,撤啦!
于是,他到南京鸡笼山,就国子监司业的那份闲差,虽是冷板凳但离开了京城的险恶漩涡,至少晚上能睡个安生觉。
从他事后一首《送何省斋》五言古诗所写:“夜半话挂冠,明日扁舟系。问余当时年,三十甫过二。采药寻名山,筋力正强济。濯足沧浪游,白云养身世。长放万里心,拔脚风尘际。”似乎还有炫耀其觉悟不晚之意,其实,“拔脚”即北京话的“撒丫子”,撇开“风尘”中的并肩战友,单独开溜,好像并不是光彩的事。
我一直在猜想,放他走,应该是崇祯的决策。按朱由检一向对他的器识,会将他留在京城任用的。但在收拾了好几个复社同党后,居然没有对他采取措施,而且另辟出路,使其摆脱困境。我总感觉到,这种独独赐予他的人情味的关照,很可能是1610年出生的朱由检,对1609年出生的吴梅村,存在着一种同龄人的惺惺相惜的情感。
他二十多岁,连捷高中,为明崇祯四年一甲二名进士,立为世人瞩目。这也是刚登基不久的朱由检,对他十分赏识,并加以回护的原因。平心而论,朱由检不是太好的皇帝,但独对他可谓恩重如山。崇祯四年会试,引发起一场科场纠纷,主持考政的周延儒被政敌攻讦,说他左袒吴伟业,还未放榜,就高中首元。沸沸扬扬,不可收拾。幸好年轻皇帝亲自出面,认为他的文章很好,御笔在吴梅村的试卷上批了“正大博雅”四字,定了调子。写后,再给他打气,又补上“足式诡靡”四字,这就等于宣布为“主旋律”作品,哪还了得?这一句“天语褒扬”,反对派再也不敢说一个字。随后,又赐这个新科榜眼,“驰节还里门”,合卺完婚,那简直是倾动江南的一场婚礼。
这无上荣光,他就是在遗嘱《与子璟疏》中,也念念不忘的,“不意年逾二十,遂掇大魁,福过其分,实切悚栗。时有攻宜兴(即周延儒)座主,借吾作射的者,故榜下即多危疑,赖烈皇帝保全。并给假归娶先室程氏”。接下来,宠遇连连。
崇祯九年,崇祯简命他为湖广乡试主考,那时他仅28岁,可见其受信任的程度。十年,更高看一眼,被命为东宫讲读,这是要在将来派大用场的儒学之士,才能坐上的位置。十一年,皇太子出阁,就读于文华殿,崇祯帝临场视学,亲自垂问《尚书》大义,讲毕,获赐“龙团月片,甘瓜脆李”。甚至后来,吴伟业从北京调到南京,崇祯十三年,他所景仰的大名士黄道周被杖系狱,他即派监中生员涂某前往营救。此人到京后上书崇祯,有不敬语,惹下大祸。他在《与子璟疏》中也提到此事:“涂上书触圣怒,严旨责问主使,吾知其必及,既与者七人,而吾得免。”在这起案件中,被追究者皆受处置,但崇祯对他额外关爱,竟将其轻轻放过。
这所有的一切恩遇,是他仕清以后,悔恨万分,椎胸泣血,最不能原谅自己的罪孽。在中国人心目中,忘恩负义,为恶中之恶,最被人不齿。而封建社会里的帝王之恩,称之为“天恩”,连“天恩”一掉脸都敢背叛,哪还有什么人味呢?据民国蒋芷侪《都门识小录》:“昔吴梅村宫詹,尝于席上观伶人演《烂柯山》(即《买臣休妻》),某伶于科自时,大声对梅村曰:‘姓朱的有甚亏负于你?’梅村为之面赤。”可见时人对他的背主仕清,是尤其憎恶的。朱由检行事峻急,纠刻猜忌,罚重恩薄,少见情义,对他却是优渥有加,关爱备至。这一问,真是问到了他的心痛处。
明亡,朱由检在煤山吊死,消息传到江南,吴梅村也是打算以身殉主的,但一念之差,苟活下来,在南明弘光政权期间,为少詹事,但因马士黄、阮大钺一群王八蛋当道,他自动告退。入清后,近十年一直避难隐居,为明遗民,不仕新朝,以气节为天下士子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