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实施股份制的试点
曹雪芹生于雍正,死于乾隆,但他写的《红楼梦》,故事背景的发生年代,应该是康熙盛世。这位皇帝多次南巡,都以江宁织造府为其行宫,因此,这也是曹雪芹家族史上“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黄金岁月。
玄烨在位61年,是有清一代的鼎盛时期。执政晚年,虽有点力不从心,吏治松弛,纲纪紊乱,但比之别的朝代那些上了年岁的统治者,最后昏庸糊涂,倒行逆施,走向自己的反面,还算差强人意。考其一生政绩,应该说是一位了不起的君主。
仅以国土版图而言,与任何王朝相比,康熙打下来的江山之大,达到了中国的有史之最。虽然,中学教科书告诉我们,忽必烈王朝曾经横跨欧亚,了不得的大,以致欧洲人大呼“**来了”。其实,立国元大都的王朝,不过是与四大汗国以及吐蕃并列的一部,统属于大蒙古帝国。历史上的元朝,实际管辖的地区,仅为中国和蒙古。而康熙御宇以来,汉之西域,唐之吐蕃,明之台湾,以及黑龙江流域的大部分,直至库页岛,都纳入了他的版图之中。
当时,国力之强大,人口之众多,民生之富庶,经济之发展,在世界范围里也是首屈一指的。国富民强,蒸蒸日上,无论对内对外,统治者就会表现出一种坦然的自信。
随便举一个微不足道的例子,来说明这位皇帝“万物皆备于我”的度量。以前,我一直认为到了夜间发出异香的晚香玉,是古已有之的中国花卉。后读清人著作,才知道此花并非中土产物。“晚香玉,草木之花也,京师有之。种自西洋至,西名‘土必盈斯’。康熙时植于上苑,圣祖爱之,锡以此名,后且及于江浙矣。”(徐珂《清稗类钞》)
想不到这种花,竟是康熙由外国引进的。可到了他后代的后代,就很不争气了。被帝国主义侵略者的坚船利甲、洋枪火炮,吓得魂不附体、六神无主。于是,狭隘畏缩,闭关自守,将洋人洋货视做洪水猛兽,防范堵拒于国门之外,便成了他们的基本国策。清代末季的咸道同光,更是江河日下,国势衰颓,一个赛一个不成气候。恐外排外,惧洋畏洋,躲之惟恐不及,再也找不到康熙大帝那份胸怀和气度了。
玄烨不是这样,他对西方世界固然不甚了解,但好学敏求,对于西人之代数几何历法测量,都下功夫钻研过的。有一次皇太后病了,中药不见效,他敢悖祖宗的规矩,让传教士进宫为他老娘诊病,毫无防微杜渐之意,这种气派,让人佩服。
相比之下,清末那位名叫徐桐的大学士,就显得滑稽可笑了。此人家住京师崇文门,也就是哈德门。往东走,为耶稣会教堂,经常有信徒礼拜,胸画十字;往西走,为东交民巷,乃使馆区,全是金发碧眼的老外;往北走,悉皆做洋人生意的小店铺,有点像秀水街,挂着琳琅满目的洋货,这都是他老人家惨不忍睹的。
可他每天要上朝,因为他是老佛爷和保守顽固派的精神智囊,是那个不成器的大阿
哥的师傅,不能不恪尽厥职。于是,他让他的轿夫,抬着他出门往南,绕菜市口,转前门大街,经棋盘街,再拐进紫禁城去,成为京师一大笑话;但他,宁肯在轿子里颠得老骨头散架,也不变初衷地躲着鬼子走。
国强,信心强,意气风发;国弱,信心也就弱,谈夷色变,这是必然的规律。现在常说的“汉唐气象”,就是作为一个泱泱大国,应该具有的大气度、大手笔、大胸怀和大家风范;应该具有对于外来事物那不卑不亢的自信以及接纳和宽容。西汉张骞,出使西域,辗转十数年之久,东汉班超,率三十六骑,打通丝绸之路。诸多带“胡”字的,如胡椒、胡琴、胡葱、胡瓜、胡豆、胡桃、胡萝卜,乃至于菠菜、玉米、番茄、番石榴等等物品,都是他们引进中原,融入国人的日常生活,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强大的国家,绝不忌惮洋货,到了唐代,丝路大开,开放格局更为可观。李白有一首《少年行》的诗,其中“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句,可知彼时的都城里,还有西域女郎经营的酒吧呢!唐代的长安,比现在的西安,要大若干倍,为世界级大都会。中亚人、南亚人、波斯人、罗马人、一赐乐业(即以色列)人,还有渡海而来的日本“遣唐使”,加在一起,要比现在北京城里的外国人多得多。
汉唐称外国人为“胡人”,与近代称外国人为“洋人”,是一回事。从西域来,故曰“胡”,从海上来,故称“洋”,很长时期内,人们习惯把“洋货”叫做“舶来品”,道理就在这里。
在一个社会中,能够得风气之先,首先使用“舶来品”者,通常是握有权势和拥有金钱的阶层,他们总是领导消费潮流的先行者。然后,洋货来得多了,消费面才扩展到较富裕的中产阶级,再然后,洋货已不以为奇了,才能普及到老百姓的消费领域。70年代,中国没有彩色胶卷也没有冲印设备,美国作家维克特访华,在广州,**会见了她,做了长时间谈话,据此写了后来问世的那部有关江的传记。陪同的一位英语翻译告诉我,那时,**用的是彩色胶卷,送到香港才能扩印,这种超前消费,**期间,全中国也许只有这位夫人才能办到的了。
因此,在一个社会中,大多数人不能消费,只有极少数人可以消费,是社会生产力低下的证明。我们参观故宫的钟表馆,绝大多数为西洋产品,只有很小部分出自广东工匠之手,说明中国长期停滞不前的事实。于是,拥有洋货,便成为一种特权,消费洋货,便表明非同一般的身份。《红楼梦》中凤姐的上房里,那自鸣钟“咯当咯当”响起来,把刘姥姥吓了一大跳,这位乡下人立刻感到自己卑微渺小,道理就在于此。社会的商品越匮乏,消费的等级观念越加强。**初兴,***起,人手一箍,横扫一切,但其佩戴袖箍的区分,高干子弟为毛呢料,中干子弟为丝质品,普通工农子弟为红布条,就是这种等级消费观的流毒了。
在清代,家中有
洋货者,那可是不得了,是这家人具有政治地位、经济实力的标志。以和珅为例,乾隆死后,咸丰上台,第一件事就是抄他的家。在藉没的物品中,竟有大自鸣钟19座,小自鸣钟19座,洋表100余个。他要这么多钟表干什么?一非修理工,二非收藏家,三更不是为了计时,说白了,以此来证明其炙手可热的权势罢了。
曹雪芹也不例外,他是大师,不错;可他,更是一个具有喜怒哀乐,感情丰富的人。尽管,他写到每桩事情,每件物品,都会让他陷入悔恨、嗟怨、痛苦和无边无涯的自我煎熬之中;然而,中国人灵魂中那种阿Q式的“我们先前——比你阔得多啦”的**情结,在这位伟大的文学家身上,不可能一星点都没有的。虽然他在北京西山写《红楼梦》时,已经没落到“茅椽蓬牖,瓦灶绳床”,“举家食粥酒常赊”的地步,但回忆到繁华岁月的往事,尤其笔墨落到洋货的点点滴滴时,仍旧耐不住要炫耀的。
虽然,按刘姥姥的话说,“瘦死的骆驼也比马大”但是,“内囊儿已经尽上来了”的“钟鸣鼎食”之家,没落衰败的颓象,无论怎样的生花妙笔,也遮掩不住。可作者喝着薄粥,啃着咸菜,还在那儿大写特写莲叶羹、鸽子蛋、烤鹿肉、拌茄鲞,我觉得他某种程度上是在打精神上的牙祭;已经穷得“饔食有时不继”,还殚精竭虑地、事无巨细地,记录下那奢华年月里,从服饰、器玩到食品、药品诸多方面的洋货。也许,这是文学大师深刻揭示封建贵族由盛而衰的真实过程所必须,可也让我们窥察到曹雪芹,对于他家族显赫的昨天,那多少有点病态的留恋和近乎癖嗜的宣扬。
大师,请恕我失敬了!假如,我拥有过这一份辉煌的记忆,大概也是很难忘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