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始蒙昧时代,或封建社会的早期,以及现在还处于野蛮状态的未开化部落里,用活人作为祭祀品,然后分而食之;或将掳掠俘获的敌人,杀来吃掉的习俗,是屡见不鲜的。
这种食人恶俗,至今还流行于西非和中非,及南太平洋群岛。据说,苏门答腊的巴塔克人,在由荷兰人完全控制以前,还在市场上出售人肉。而打了胜仗的毛利人,将战斗中死去的人的尸体切碎,摆出人肉宴席,也是常见的。但是,社会进入文明状态以后,这种骇人行径,已普遍被视为反人类的罪恶。
中国虽称作文明古国,但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却一直有持续不断的不文明的食人记录。
《管子·小称》载:“夫易牙以调和事(齐桓)公,公曰:‘惟蒸婴儿之未尝。’于是,蒸其首子而献之公。”为了讨君王的欢心,这位极善烹调,后来被视为中国厨师开山之祖的易牙,竟把自己的儿子弄死,精心做了一道菜,端到宫殿上去。
暴虐的纣王,就是挖比干的心的那个家伙,曾经将姬昌(周文王)拘押在羑里,为了测试其忠诚度,将他的一个儿子宰了,剁成极细的醢(也就是肉糜),包在饼里。而姬昌居然一点不动声色地,将这人肉馅儿饼,全部吃了下去。
三国时刘备落难,逃到山村里,一位老乡听说他是皇叔,没有什么好招待的,连忙把老婆杀了,割下肉来炒了一盘菜,让刘备充饥。第二天离开时,才发现那个可怜的女人,像宰杀的猪那样,还在厨房里挂着呢!
想不到进入9世纪以后的唐代,白居易《秦中吟》,其中之七《轻肥》,竟出现了“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句。中国人愈益文明发达的同时,将人食人的丑恶现象写到了诗里,那真是够吓人一跳的。
《新唐书》卷一百九十二写安史之乱时,睢阳被围,“(张)巡士多饿死,存者皆痍伤气乏。巡出爱妾曰:‘诸君经年乏食,而忠义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众,宁惜一妾而坐视士饥?’乃杀以大饷,坐者皆泣。巡疆(强)令食之。(许)远亦杀奴僮以哺卒,至罗雀掘鼠,煮铠弩以食。”“被围久,初杀马食,既尽,而及妇人老弱,凡食三万口。人知将死,而莫有畔者。城破,遗民止四百而已。”
无论有多么正当理由,一座三万人口的睢阳城,吃到最后,只剩下四百来人,读到这里,那昏天黑日之感,压迫得连血管里的血液,都会凝滞住的。可在史官笔下,一声“止四百而已”,就了事了。文人们能以如此平静的笔调,写出这段惨绝人寰的悲剧,真让人为之气噎。张巡坚守睢阳,直至城破被俘,不屈而死,其英名千古长存,其气节青史流芳,那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对于围城的最后阶段,这种大规模的自相残杀,以人果腹的现象,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绝不能视为那是理所当然的做法。
因为具有“正义”的堂皇理由,就可以为所欲为地作出反人类的罪行吗?《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载:“议者或罪张巡以守睢阳不去,与其食人,曷若全人。”这说明当时也是有人持不同看法的。清代的王夫之说,张巡“捐生殉国,血战以保障江、淮”的功绩,“出颜杲卿、李澄之上”。但是,他更认为,“守孤城,绝外援,粮尽而馁,君子于此,唯一死而志事毕矣”,“过此者,则愆尤之府矣,适以贼仁戕义而已矣。无论城之存亡也,无论身之生死也,所必不可者,人相食也。”
所以,他的结论:“其食人也,不谓之不仁也不可。”(《读通鉴论》卷二十三)王夫之发出这样正义的呼声。我对这位远遁湘西四十年,筑石室著书而不仕清的明遗民,更多了一分崇敬。坚贞不屈的他,似乎应该赞赏这种为了一个崇高的目标而作出的牺牲。但他却谴责了这种贼仁戕义的食人现象。如果连最起码的人道精神也不存在的话,人性泯灭,兽性张扬,这世界还有什么希望呢?
但是,回顾历史,唐以后的宋,宋以后的元……人食人的可怕事件,仍是层出不穷,这实在是中华文明中极不光彩的一页。
北宋末,“靖康丙午岁,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老瘦男子之‘烧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杀戮焚溺饥饿疾疫陷堕,其死已众,又加之以相食,杜少陵谓‘丧乱死多门’,信矣。不意老眼亲见此时,呜呼痛哉!”(宋·庄绰《鸡肋编》卷中)
元末,“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妇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刲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则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双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总名曰想肉。”(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九)
明末,“蜀大饥,人相食。先是丙戌、丁亥,连岁干涸,至是弥甚。赤地千里,粝米一斗价二十金,荞麦一斗价七八金,久之亦无卖者。蒿芹木叶,取食殆尽。时有裹珍珠二升,易一面不得而殆;有持数百金,买一饱不得而死。于是人皆相食,道路饥殍,剥取殆尽。无所得,父子、兄弟、夫妻,转相厮杀。”(清·彭遵泗《蜀碧》卷四)
一直到清末,食人风仍不绝如缕。20世纪初叶,辛亥革命前夕,与秋瑾同时起义的革命团体光复会人徐锡麟,行刺满清政府安徽巡抚恩铭,率领学生军,攻占军械局,弹尽被捕,最后,惨遭杀害。其心肝竟被恩铭卫队的鹰犬们挖出炒食,惨不忍睹。
从以上的例证来看,不禁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封建王朝的全部历史中,凡是标明为“末”的时期,都存在着农民起义和统治者不甘心退出舞台而疯狂镇压的对峙局面。无穷的战乱,无尽的天灾,和大大小小屠夫的毁灭性疯狂,就构成了中国人苦难的岁月。
虽然,总的来说,人类进步文明,社会发展成熟,是历史的大趋势,是不会倒退的。但是,在前进的过程之中,并不意味着不再出现倒退和逆转的可能。值得我们庆幸的是,食人族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终究是少得不能再少了。否则就果如唐太宗时魏征驳斥封德彝所言:“若谓古人淳朴,渐至浇薄,则至于今日,当悉化为鬼魅矣。”
所以,长达四千多年的封建统治,这种人食人的恶本质,已经阴魂不散地潜藏在中国人遗传基因之中,一有得以释放出来的机会,余毒尚存,又会产生出新的食人族。20世纪六七十年代,“文革”狂飙弄得神州快要陆沉之际,被蛊惑起来的恶,压倒良知,压倒理智,压倒最起码的善以后,不也发生过“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的累累恶行吗?
在中国人所经历过的许许多多苦难之中,最大的苦难,莫过于人食人。而所有发生在王朝末代的这类人间惨剧,莫过于唐末。而在唐末,所有食人者,又都比不上以黄巢为首的农民起义军。
他在失败前夕包围陈州近一年时间里,采用过机械化方式,将活人粉碎,以人肉作军粮,供应他围城部队,以保证他起义军的战斗力,创造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人食人纪录。
这一份骇人听闻的食人纪录,既是中国之最,大概也是世界之最。
按照历史教科书,黄巢是农民革命领袖,黄巢领导的农民起义,是推翻封建统治的行径,那是具有革命的进步的意义,是毫无疑问的。但若是以毛泽东提倡的两分法的观点看,不那么以偏概全,不那么一白遮百丑,而取实事求是精神,这位革命领袖在荼毒非统治阶层的普通老百姓的手段上,历史上那些声名狼藉的屠夫,比之于他,都望尘莫及,甘拜下风。在一部“二十四史”中,只有他能够用“敲骨吸髓”四字,形容他的食人的残杀方式。
据唐代张的《朝野佥载》:“隋末荒乱,狂贼朱粲起于襄、邓间,岁饥,米斛万钱,亦无得处,人民相食。粲乃驱男女小大仰一大铜钟,可二百石,煮人肉以喂贼。生灵歼于此矣。”
据《旧唐书》:“贼首(秦宗权部),皆慓锐惨毒,所至屠残人物,燔烧郡邑。西至关内,东极青、齐,南出江淮,北至卫滑,鱼烂鸟散,人烟断绝,荆榛蔽野。贼既乏食,啖人为储,军士四出,则盐尸而从。”
无论是黄巢以前的朱粲,用二百石铜钟煮人肉,还是黄巢以后的秦宗权腌人尸作随军粮糗,都比不上黄巢。
“(黄巢)贼围陈郡三百日,关东仍岁无耕,人饿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贼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臼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旧唐书》卷一百五十下)
到底黄巢这座食人工厂,一共吃掉多少人,史无记载。但据史书,他“围陈州,营于州北,立宫室百司,为持久之计”。看来,他从长安城里的龙椅上滚跌下来,意犹未尽,没有过足皇帝的瘾,干脆在此再成立一个临时朝廷,好“唯辟作威,唯辟作福”一番。中国封建社会能迁延数千年之久,毛病就出在这里:农民革皇帝的命,不过是革掉了皇帝以后,他来做皇帝而已。
但是,这位皇帝要养活自己的文武百官和数万名为他打陈州的起义将士,持续三百天,按最保守的估计,至少得吃掉十倍于张巡守睢阳城时的被食人数。
“舂磨砦”的发明权,不是黄巢,应该属于朱粲,名称略不同,叫“捣磨寨”。黄巢围陈州,他已预感到,自己的丧钟快要敲响。一个知道死神即将来临的赌徒,还有什么筹码不敢推到赌桌中央呢?于是,将朱粲的食人法,光而大之,数百(一说三千)巨碓,同时开工,成为供应军粮的人肉作坊,流水作业,日夜不辍。将活生生的大批乡民,无论男女,不分老幼,悉数纳入巨舂,顷刻磨成肉糜。陈州四周的老百姓吃光了,扩大原料供应来源,“纵兵四掠,自河南许、汝、唐、邓、孟、郑、汴、曹、徐、兖等数十州,咸被其毒。”这位革命领袖大规模吃人不吐骨头的行径,其野蛮、残酷、恐怖,骇人听闻。即使以唯物史观判断,也很难再冠以“革命”二字来美化他了。
当然,“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在铁与血的较量中,你不能将敌人消灭,对手也会将你毫不留情地除掉。所以,历代农民铤而走险,反抗强大的统治者,起义军的头目,无不残忍野蛮,无不杀人无算。但是,像黄巢以人肉为粮糗的恶行,绝非一般意义的战场上的较量,而是人性灭绝的屠杀。
这位革命领袖从长安退出来以后,“使其骁将孟楷将万人为前驱,击蔡州。节度使秦宗权逆战而败;贼进攻其城,宗权遂称臣于巢,与之联兵。”结果,他没想到,碰到了陈州这个硬钉子。“孟楷既下蔡州,移兵击陈,军于项城;(陈州刺史)赵犨先示之弱,伺其无备,袭击之,杀获殆尽,生擒楷,斩之。巢闻楷死,惊恐,悉众屯水,六月,与秦宗权合兵围陈州,掘堑五重,百道攻之。”不下,不但不下,赵“数引锐兵开门出击贼,破之。巢益怒……”(《资治通鉴》唐纪卷七十一)这里所说的“怒”,表明这位革命领袖精神状态,已经接近疯狂。
读中国史,农民造皇帝的反,确是封建社会改朝换代的动力。但在争夺过程中逐渐形成的领袖人物,不管是成功的,还是不成功的,真正出身于农民阶层者,真正“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劳动者,是并不多的。通常,都产生自农村中好逸恶劳的躁狂一族,也就是农村流氓无产者。由于他们具有坚定的“革命”性、野蛮性,破坏意识,盲动力量,亡命的痞子精神,所以,很容易在斗争中脱颖而出。
而黄巢,更属于这类痞子中训练有素的亡命徒、急先锋。起义前,他就是一个私盐贩子,起义后追随的那个渠首王仙芝,也是一个私盐贩子。盐作为封建王朝重要税收来源,历来统治者对其生产销售的管制,采取极严密的措施。然而,极大的利润,自然诱发极大的冒险;而极强的镇压,也就难免遇到极强的反抗。所以,私盐贩子干的这种把脑袋掖在裤腰带上,以生命为赌注的危险行当,残忍、狠毒、亡命、冒险、破坏、毁灭、嗜杀、劫掠,便成为职业习惯。
暴虐趋于极端,与疯狂无异。所以,食人,又算得了什么?如果黄巢需要这样做的话,连眼皮也不会眨一下的。这大概就是一千多年来,从官方史书,到稗官野史,所有描写黄巢的章节,看不到他的一生曾经有过任何人性流露的缘故。
无论正史、野史,对于黄巢的评价全是负面的。可近五十年来,历史教科书告诉我们,那是封建统治者站在地主阶级的反动立场上,对于农民革命运动及其领袖人物的诬蔑。无论如何,农民革命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然而,若是从黄巢之乱的唐末起,至五代,至北宋,至南宋,中华民族的总体国势,一直处于不断削弱的过程之中,这也是毋庸讳言的事实。因此,不禁疑问,黄巢吃了那么多老百姓的这场农民革命运动,究竟对历史起到了推动作用,还是起到了促退作用?对中华文明起到了张扬作用,还是起到了戕害作用?作实事求是的考察,平心而论,答案必然是否定的。
都张开大嘴食人了,还有什么“革命”意义好讲?难道因为他反对封建统治,披上一件红色的“革命”外套,就能把他像野兽那样以人为食的举世大恶忽略不顾吗?
即使退一万步,领袖也是人,作为一个人,按王夫之老先生说,“其食人也,不谓之不仁也不可”。如此,加之于这位私盐贩子黄巢头上的光环,恐怕也就黯然失色了。
像这样经不起唯物史观实事求是地加以考量的“革命”领袖,又岂止黄巢一人。其实,据史书有关黄巢的行状,这位“革命领袖”,可算是一个乏善可陈的人物。
姚雪垠作长篇小说《李自成》,拔高这位明末的类似黄巢的“革命领袖”,不管是为了迎合讨好,还是胡诌八咧,竟然有了一点与毛泽东军事思想合拍的游击战略。这位私盐贩子以“流寇”起家,短期内也取得过天下,甚至比李自成坐龙椅的日子多得多。应该懂得,“流”,是他们这支起义军的生命线。只有“流”,才有可能在统治者的缝隙中求得生存空间。最后,居然傻不唧唧地在陈州搞开了阵地战、壁垒战、围城战,不是存心找绳子套在脖子上勒死自己嘛!
因此,这位先生,一、文不成,始终是一个不及第的秀才;二、武不就,围三百日食人无算拿不下陈州;三、想被招安,讨价还价总谈不拢条件;四、想当皇帝,进了长安连板凳也未坐热,又卷铺盖去当“流寇”。这是一个基本没有做成什么,或从来没有做好什么的,让人无法讲出特点和长处的半吊子。
不过,也许他可算是一个诗人。
清代编纂的《全唐诗》,收诗近五万首,录有他的诗作三首。因为在中国,不光唐朝,历代之君,都有爱写诗的雅兴。有的写得很好,有的写得很屁。黄巢的诗,属于后者。《全唐诗》,书名有个“全”字,自然要收黄巢的诗,不过占总量的万分之几,说得过去。解放后,社科院文研所编的、收诗六百三十首的《唐诗选》,对他破格相待,与王勃、宋之问、王之焕、贺知章等大家同享被选两首的规格。很显然,编委们是看在革命同志的份上,出于阶级感情之抬举了。在中国诗史上,从来没有黄巢的份,直到解放后,才获得革命诗人这顶桂冠。这就是中国人的习性了,喜欢倾斜。一倾斜,臭狗屎也能变成香饽饽。何况黄巢的诗,总还算得上合辙押韵、四平八稳呢!
其中一首《菊花》:“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这首诗,更像打卦问卜的词,既有预言的神秘感,也有不第秀才的腾腾杀气。果然,应了这首诗的谶言,他第一次进长安,还真是什么花都“杀”,连菊花也“杀”光的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