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兵
东汉末年由曹操所收编的黄巾军。192年,青州黄巾军获得很大发展,连破兖州各郡,杀兖州刺史刘岱。济北相鲍信等迎立曹操出任兖州牧,同曹操合兵进攻青州黄巾军。结果鲍信战死,曹操设下埋伏,将青州黄巾军击败。青州黄巾军面临重重围堵,在补给困难的情况下接受曹操的诱降,曹操将其精锐整编为青州兵。曹操收编了青州兵后,军事力量进一步得到发展,为其军事行动提供很大支持。曹操去世后,青州兵退出历史舞台。
许下屯田
东汉末年曹操在许下所推行的屯田行动。东汉末年,军阀混战,加上各种天灾,农业生产受到严重破坏,军队粮草供应困难。建安元年(196年),曹操击败了颖川、汝南一带的黄巾军,夺得一批耕牛、农具以及劳动力。在枣祗的建议下,曹操利用这些农具,在许昌一带开垦土地,发展农业生产,次年得谷百余万斛。随后曹操在中原地区广置屯田。屯田不仅令北方农业生产得到恢复,而且解决了军粮问题,使曹操具备了统一北方的雄厚经济基础。
曹魏屯田制
曹魏政权为了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保证军需而实行的政策。建安元年(196年),曹操采纳枣祗的建议,下令推行屯田。屯田有民屯、军屯两种,民屯指招募流民后,按军事编制组织起来,开垦荒地,由政府提供农资,官民六四或者对半分成;军屯指士兵及其家属在军队驻扎地区耕种土地。屯田制的实行,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保证了军粮的供应,为曹操统一北方提供物质基础。但屯田制下剥削严重,百姓以及士兵逃亡反抗时有发生。西晋时期,正式废除屯田制而代之以占田制
士家制
汉末至三国时期的一项重要军事制度。东汉末年,兵制开始向世兵制转变,士家制就是这一社会背景下的产物。205年,曹操将大批士兵家属迁至邺城一带。曹丕称帝后,又将他们迁到都城洛阳一带。士家禁止改行转业,兄终弟及,父死子承,世代为兵;婚配仅限于同类,禁止与平民通婚;士兵逃亡,家属要受严酷的惩罚。士家具有兵家、屯田客双重身份,受双重剥削和奴役。士家制保证了曹魏兵源的供应,但是该制度对士兵的严酷剥削,扼杀了士兵作战的积极性。
九品官人法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黄初元年(220年),魏文帝曹丕称帝后,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主张,推行九品中正制。其具体内容是:朝廷在州郡设置中正官,由有一定威望的中央官员兼任,综合考虑士人的家世、道德以及才能,将士人划为九等,并给出简短评语。其品评结果上交司徒府审核,作为选官依据。九品中正制初行时,尚能兼顾道德和才能,士族出身的官员垄断中正官后,出现“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的推行结束了两汉以来的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重要改革。
平定南中
三国初年,蜀国诸葛亮率兵平定南中叛乱的事件。223年,趁着蜀国夷陵之战大败和刘备去世之机,益州郡大姓雍闿、牂柯郡守朱褒、越郡叟帅高定元、少数民族首领孟获等纷纷率兵叛乱。蜀国丞相诸葛亮命尚书邓芝出使东吴,切断东吴对南中叛乱的支持。225年,诸葛亮亲自率兵征讨南中叛乱,采取攻心战术,使得孟获心悦臣服。南中的平定,有利于民族融合和民族团结,促进西南地区的开发;同时蜀国后方得到稳定,能够全力展开北伐。
领兵复客制
三国时期东吴为了维护江东士族地主利益而推行的军事经济制度。孙吴政权是得到流寓江南的江北士族地主和江东豪强地主的联合支持才得以建立,后期顾、陆、朱、张等江南大族在政权中居于主导地位,因此孙吴实行领兵制和复客制,保障士族地主的利益。领兵制,指允许士族地主和将领掌握私人部曲并且准许世袭;复客制,指将一部分屯田客或者农民赐给士族地主、将领以及官员充当私属。领兵复客制使得江东士族地主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奠定东晋南朝立国的重要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