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以来,就想写这条长毛狗的故事。
那时我在工地,当装卸工。这差使很辛苦,尤其卸水泥,即使身强力壮者,五十公斤一袋,走在晃晃悠悠的跳板上,一口气几百袋下来,那腿肚子也会僵直如木,不听使唤。卸完以后,多一步路也不想走。就在货场的站台上,仰躺在地,四脚叉开,一个大字。
这时候,长毛就出现了。
它早来了,不过,远远地逡巡着,不过来。通常,人累急了,就有脾气,长毛绝不惹这些大爷,这是它的聪明处。而那些不懂事的狗,好热闹,好起哄,好人来疯,缠在工人脚下,绊腿碍事,断不了挨踢被踹。若是不长记性,闹个没完,碰上哪位没好气的工人,正一肚子火没处撒呢,飞起一脚,狗要是躲避不及,能搭上半条命。
我不大习惯这种残忍行为,可那位说,“你可怜它,谁可怜你?”想想,你不能不认为这是真理,我只好无言。
长毛在远处瞟着我,也瞟着那只踢伤的狗。
显然伤得太重了,那叫声凄惨,工人不耐烦,吼道:“哭你妈的丧啊!”这都是工地的狗,大体上都认得出来,还叫得出名字,那狗哭着,一瘸一拐走了。人,其实很残忍,也许他被别人踩在脚下,受着熬煎,但他能踩别人的时候,往往更毒辣。
我有生以来,头一回听说狗会哭。被打不能还手,被打还不能说一声不,甚至还不准许它哭,我想到自己,心里很不是滋味。后来,我也明白,为什么半夜三更长毛在工棚外边,冲着天边的月牙儿叫了,敢情那是哭,狗哭和狗叫,不一样,叫的声音响亮,哭则是断断续续的呜咽,令人悱恻心悸。工班里的人都睡得很死,无人知道长毛的这份痛苦。只有挂牵着父母,妻子,孩子,怎么也睡不着的我,能听到下弦月里长毛的哭。
我不知道狗有没有比较久远的记忆,当它趴在工棚门口,当它蹲在自己窝里,当它看着工班二三十个工友,可谁也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时,我注意到它的眼神,是相当相当悲哀的。这是一条北方的狗,它是属于森林,属于守林员,属于猎枪,属于山神爷,属于地窝子,甚至属于谁也征服不了谁的对手,那一群枭悍的狼……然而,抽莫合烟的班长,我们都管他叫头儿,把它拐出森林,拐到工地,随着建设大三线,来到贵州水城,修一条到大河边的煤矿支线。
它恨他,怕他,但又对他忠诚,这也是它能流露出来的全部痛苦。
我早就闻听长毛的大名了。它毛之长,毛之密,在贵州短毛狗的世界里,十分突出,但长毛之出名,它是一条有粮食户口,有三十斤定量,有林业公安局养犬证的狗,很让人对它侧目而视的。何况有它的很多传闻,据说长影厂想找它去拍电影,派车接到长春,把别的试镜头的狗咬了,谁还敢让它当主角,又送回来了。据说早先在牙克什林区封过狗王,因为跟狼群厮杀过,还咬死了一条公狼。那年轻的公狼本是占绝对优势,但奈何不了它,因为它的毛太长太厚,加之那重量级的体重,竟无计可施,遂成就了它的光荣。
我马上想起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和《白牙》,及至发配到工班,接受劳动监督,看到这位当代英雄,实在是相当失望。也许,什么人应该在什么人群里,什么狗应该在什么狗群里,都是有一定之规,羊群里出骆驼,格色,骆驼群里出来一只羊,同样格色,而且,那种身为异类的孤独感,怎么看怎么落寞。
什么狗王啊?我差点笑了。
头儿也不晓得它真实的年龄,至少也有十二三岁吧?他随便一说。可活了十年以上的狗,是个什么概念呢?就是说,长毛已经相当于六七十岁的老人年纪,风烛残年,青春不再。既看不出当年擒恶狼上电影的神采,也看不出整个林业局的狗,一见它就耷拉尾巴五体投地的威风。
现在这条老态龙钟的狗,只是那厚如氆氇的皮毛,那身似牛犊的个头,还是令人敬畏三分。贵州水城在火车未通之前,偏僻闭塞,当地人,尤其是四乡八区的苗族老乡,从来没见过如此庞然大物的狗,还有专门跑来参观的。也许是老狗的缘故,也许是我认为的那种悲哀的缘故,不但跟狗不合群,跟人也爱搭不理。不过,对工班的一干人,还合得来。
头儿说,它特恋
主,它特恋窝。
记得我第一次到装卸班的工棚,卧在门口打瞌睡的它,像任何一个机关传达室把门的人那样,打量了我一眼。精神有点萎靡,不那么振作,我没放在心上。
工地的狗很多,基本分为两类,很好区别。工人养的,都是工程队修森林铁路时收养下来,后来带到三线工地,一律长毛,黑白黄褐,什么颜色的毛皮都有,但谁的毛也比不上这头狗王的长。老乡养的,都是体型较小的短毛狗,清一色的深色皮毛。工程队的狗,从来不对职工和家属汪汪,只是跟老乡,和老乡拉车运货的马,和尾随着老乡车前车后跑的狗,过不去。只要进入工程队大院,工人养的狗,绝对狗仗人势,成群结队,追着撵着,叫个不停,咬个没完,这是那个没有电视机,只有样板戏的年代里,工人们在荒山秃岭里,最开心的文娱活动。
不过,当这些长毛狗,一旦落单,被短毛狗团团围住的时候,那遍体鳞伤的结局就在所难免。狗的世界,其实,与人的世界,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欺软怕硬,弱肉强食,这条被咬得鼻青脸肿,毛碎皮裂的狗,夹着尾巴逃回来,命运没准更惨,说不定很快就会成为一顿大餐。工人杀狗,奇快无比,将狗头按在水盆里,几分钟后就可以开剥,说这样闷死的狗,血不散而肉香。而喝狗肉汤,怎么能少了酒?只要打开酒瓶,朝茶缸子里咕嘟咕嘟地倒,就瞒不了我们那位头儿。这家伙有特异功能,五百米方圆内,他会找到这瓶酒和这盆狗肉汤。
他一去,就有莫合烟味。有莫合烟味,就有长毛。
我打听过头儿,“长毛吃不吃你扔给它的狗骨头?”他回答,“它为什么不吃?凭什么不吃?只要肚子饿极了,人还要吃人呢!”虽然,狗吃狗,是直接的,人吃人,是间接的,小异而大同,但也按他的逻辑推断,确实也应该理直气壮的。
尽管它喉咙里开始发出吼声,站在工棚门口的我,倒没有在乎,按照工地狗的特性,该不会咬我,更不会要我填会客单。不过,它还是挡住我的去路,还歪头琢磨了一会,看看该从哪儿对我下嘴,然后,它咬住我的鞋。比较斯文,没有把我当做兴安岭的狼。它的嘴真大,不费事吞进我整只脚。
这时,留着小胡子,抽着莫合烟的头儿踱出来,我们已经在队长那里打过照面,他掰开它的嘴,把我的脚释放出来。然后,把我介绍给长毛,“他是我们班新来的伙计。”
“听得懂?”我问。
“你再把脚伸给它,看它咬不咬?”
它嘴里的哈喇子已经滴了我一鞋,我也不想再试,它站起来,既不理我,也不理他,进工棚里去。头儿说它恋主,其实,长毛对头儿远不如对班里那二三十个人亲近。在班里,应该说,只有我和头儿两个人,是它刻意疏远的。
头儿领我进屋,那份热情,让我吃惊。后来,我才懂得,他不是对我热情,而是对我行李里那瓶散酒热情,他是个见酒走不动道的主。进得工棚,这个当班长的,不是给我安顿住处,不是给我交代工作,而是要我听他讲这条狗的故事。
他先问我,能不能先来点什么润润嗓子?
还未等我表态,他倒也不客气,自己动手,拿起我那瓶散酒,对着瓶嘴,就喝了一大口。这人酒品还可以,他有酒,你可以喝,你有酒,他更可以喝。此人在参加铁路工程队前,在龙镇、讷谟尔一带流浪过,养成老毛子喝酒的习惯,一仰脖,抹抹嘴,把瓶子还给了我。那时,我常常整夜整夜睡不着,心里总是悬着北京的妻子,上海的父母,因此,需要喝上一大口来麻醉自己,这才能摆脱苦想。可那时,很穷,只能喝这种便宜的零拷的酒。
头儿不是好人,是肯定的,但也不是很坏的坏人,这样,我们成为酒友。
酒下肚后,像抽了鸦片,他就来精神了。“过来,长毛,你这条有过功劳的狗啊!让爷搂一个。”他吆喝着它,长毛不想搭理,然而又不能不搭理,懒洋洋向他靠过去,瘦小枯干的头儿,哪经得起这条肥狗,人和狗都倒在连铺炕上。然后,坐起来,清清嗓子,言归正传。
我也记不得此后听他讲了多少回?长毛比我们所有的人都听得更多,因为它是主角,要以诗为证。我发现,长毛不喜欢头儿,有时也很不甩他,但挺愿意听
他来讲它的故事。狗和人一样,有表现欲望,有表演欲望,虽然是条老狗,但也和所有的上了年纪的老人一样,愿意成为众人关注的重心,或者中心,或者焦点。
头儿有许多人性弱点,偷奸耍滑,好色贪杯,搞小动作,又不甚高明,想吃怕烫,其实很孬种。不过他挺能“咧玄”,这是东北话,就是天花乱坠,胡说八道的意思。他如果早生几千年,在古罗马,那位演说家西塞罗,恐怕对他能把死人说活的本事,也钦佩不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