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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字的写法

我教我们家的第三代,一个十分调皮的六岁男孩,学写毛笔字。

第一个字,就是一撇一捺的人字。

他说,不写这个字。

我问他为什么?

他说,没有一字好写。

这当然是废话,但不是没有道理。初执羊毫,横和竖,要比有弧度的撇和捺,容易把握。从字的间架结构来说,人字,虽两笔,可不是那么简单地就能摆布得匀称和美观。但我认为,学龄前儿童,初次提笔学写,跟他讲“永字八法”是早了一点,不过,打基础,人字却是应该先练起来的。

我对他说:你是一个人,怎么能连人字也写不好呢?

他反驳,写不好人字,就不是人了嘛!我就爱写一。刷刷刷,他一连画了好几个横道。看!

跟一个六岁男孩,没法搅这个理,但我坚持他一定先写人,不写一。其实,横来直去,固然简截了当,痛快麻利,但一点弯也不会拐,不懂得曲折迂回,刚柔并济的道理,难免要在复杂的现实生活中碰钉子。我哄他,你试试看。

那答应我吃雪糕!他还没写,先提出写人字的条件。

可以。适当的物质鼓励,即使在计划经济时代,也是允许。何况如今商品社会,我让他写字,他要求吃雪糕,这种交换,已经是大势所趋,能不答应吗?

他见我不反对,马上放下笔,要到冰箱去取。

我拦住了他,慢,写好再吃。

吃了再写,行不?他同我开谈判。

那不行!

他见我态度坚决,好,好,表示让步,坐回到桌子跟前,拿起笔,往左一笔,往右一笔,交卷。

我对他敷衍了事,哭笑不得,问他,这是人嘛?

他也笑了,这是八。幼儿园也教孩子识字的,他能分辨出人,八,入。

我给他示范一次,看见没有,这样一撇,这样一捺。应该说:人字的这两笔,大有讲究。撇,藏锋回转,笔触由粗而细,笔尖由低而高,余波所至,一气呵成。然后,捺,一波三折,如江水出峡,浩浩荡荡下来,到极致处,重重一击,声势雷霆,潇洒收笔。我认为,写毛笔字,也寓涵一点做人的哲学。

他很快又写了一次,两笔倒是挨紧了,但像两支冰棒的木棍,齐头架在那里一样。

不对!小伙子,这不是搭房子,两根木头要顶住才牢靠的。

老伴走过来一看,马上赞扬,写得很好吗!

好个屁,我把她顶回去。

她挺满足,还挺知足。无论如何这是小孩子开天辟地头一次,拿毛笔写字,写到这样子,应该说是相当不错啦,要看到成绩!焉知他将来不会成为二王?

得得,我拜托她不要干扰我的教学,然后,我让这位未来的王羲之或王献之,必须掌握住写人字时,撇要高于捺的要旨,但他又反过来问我,为什么要高出那么一点

点?不高不行?

《说文解字》我没学过,真拿他这个问题没辙。考虑到我的权威,便想当然地告诉他,人总得有个脑袋吧?我记得人是个象形字。

为什么没有眼睛,鼻子?

这高出来的一点,自然就代表了,我也不知我说得对不对?

老伴好意地提醒我,你可别误人子弟,是你解释的这样吗?

她一质疑,我倒没底了。幸好,这时门铃叮咚一响,意味客人光临,趁此我就把我解脱。没想到,小家伙比我还早离开课桌。尚未宣布下课,他就自作主张,去冰箱里拿出雪糕大嚼,简直岂有此理!现在的小孩,一是惯得不成样子;二是也不知从哪学得鬼精鬼灵,他知道我忙于应对进门的不速之客,一定不会为他这一点点犯规动作,而向他亮黄牌的。

只好随他便了,连忙开门,但一看进门的这位来访者,笑了。

我老伴说,来得正好,这才是真正的书法家。言外之意,我是二把刀了。

不过,随即我也想开了,不值得跟她一般见识。中国人,最带普遍性的一种精神上的弱点,就是远来的和尚会念经。看一看文坛上那些崇拜洋和尚,洋菩萨的同行,那种五体投地,如聆佛音,磕头如捣蒜的样子,便可知大概。

舅,舅妈!来人进门热热乎乎地叫着。

他这样叫,其实不是我外甥,而是我当教师的妹妹,教过的一个很出息,也很得意的学生,顺着她的孩子这样称呼下来,表示亲切。现在,凡懂事的年轻人,嘴都乖,生活在使一代人比一代人变得聪明的时代,他也称得上是佼佼者了。在小学时,得过全国少年书法大奖,在中学时,曾经代表某省市参加书法大赛,获一等奖,还到过日本,作为少年书法家,在那里表演过他的行楷篆隶。

我们对这位早先是人们心目中的书法神童说:正在教小家伙写字!希望将来能像你一样出息。

他一笑,摸摸吃雪糕的未来书法家,那得吃点苦!显然是他的经验之谈了。

我们全家都叫他帅哥,因为他姓帅,人也长得帅,是一个很拿得出手的年轻人,在如今倘不是土匪气,就是脂粉气的男孩子当中,小生而不奶油,不让人打心眼里往外发腻而浑身直起鸡皮疙瘩,诚属难能可贵。

现在,他几乎与书法绝缘了,进入政界,走上仕途,在国家的一个很大的公司,为一位级别挺高的领导同志做秘书。因为是公司,所以人前背后,都叫他老总。这位总经理要用好几个秘书,还是官场习惯,有大秘书,有小秘书。帅哥的任务是:准备讲稿,草拟批示,代为画圈,打发来访,陪同视察,宴会应酬,跟包随从,马前鞍后,是属于那种全天候的贴身秘书,这足见其被信任,也可知他的忙碌程度。因而,他从此再没有时间接触笔墨宣纸了,我

们为他惋惜过。然而,一失必有一得,这份差使还是很让别的同事侧目而视的。

他除了上述种种公务外,还有一条,是老总夫人私下对他的布置:小帅,我们家有个南方保姆,菜烧得还算可口,不会嫌多做一个人饭的,以后,你送老总回来,就留下一起用晚餐,一点也不用客气。这样,省得他一人喝闷酒,可以控制他喝得不那么多,因为他心脏不十分好。于是,他连业余时间也得搭上,有什么办法呢?我用京剧《苏三起解》里崇公道的话,来安慰他,为人莫当差,当差不自在。

当时,他对夫人的这番盛情,有些犹豫,不合适吧!

老板说,听喇喇蛄叫唤,还不种地呢!坐下,倒酒,让你吃,你就吃!五六十年代,我也给首长当过秘书,下乡蹲点,一个热炕头上滚呢!这位老总是从区、县、专署、省一级一级跌打滚爬上来的,始终保持大地之子的本色,因此,言词中总带有乡土文学的风格。

当大夫的夫人,一个典型的贤妻良母,自然关心老总的身体健康,所以,才如此叮咛,他也就不好太见外了。不过,这个年轻人很懂礼貌,也很有分寸,既不是他们家饭桌上的常客,也不是稀客。既不觉得他来得太勤快,有所企图,也不至于感到他冷落或者隔阂,显得生分。我认为帅哥能做到如此得体,适度,和他从小练书法,运笔落墨,揣摩得比较透彻,因而借鉴到为人处世上,才能有如此炉火纯青的表现。

看我们家那位满嘴雪糕的书法家,想到他将来也能这样出息,该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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