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国这个“仓”,再大,也大不过秦国,那里才是他这样有抱负的耗子,得以施展才干的所在。权力基因驱使着他“西说秦王”,他相信,凭他三寸不烂之舌,弄个一官半职,当不难。因为自古以来的城乡差别,受教育程度,疏离于政治文化中心,缺乏社会基础和人际关系,像上蔡县出来的这位知识分子,获得权力的几率,较之城市出来的知识分子势必要低。所以,在权力场的争夺中,对于渴嗜权力而机遇不多的乡下人,往往比城市人更多冒险意识,更多投机心理,也更
多赌徒思想,不遵守游戏规则的悖背做法,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的非常行径,李斯也比他人更无顾忌一些,按劣币驱除良币的定律,他在秦国权力场的斗争中,倒容易处于优势地位。
就在这种权力场中的不停洗牌中,李斯脱颖而出,所向披靡,攀登到权力顶峰。
他走出上蔡时,没想到会成为世界上这个顶尖强国的首相。所以,当可能的敌手韩非,出现在秦国地面上,他就以他撵兔子的那肌肉发达的腿脚,坚定地要迈过这位公子哥的障碍,并踏死他。李斯承认自己,无论在学养上,在谋略上,在文章的思想深度上,在决策的运筹力度上,远不如这位同窗。但在卑鄙和无耻上,下流和捣乱上,李斯做得出,韩非却干不来。这位高傲的王子,永远超凡脱俗,永远高瞻远瞩,永远扬着那思虑的头颅,注视着动乱不已的六国纷争,却从不提防脚下埋伏的地雷,和一心要算计他的,那心怀叵测的红眼耗子李斯。
他对秦始皇说,“陛下要委韩非以重任?”
“朕早说过,寡人若得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他阴险地一笑,“陛下欲并诸侯,韩国不在其中乎?”
“哪有这一说!”
他匐伏在台阶下,一把眼泪,一把鼻涕,“陛下别忘了,韩非为韩公子,是有家国之人,最终,他的心是向着他的故土,而不是陛下,这点道理,圣明的大王呀,你要作出睿断啊!”
秦始皇一皱眉头。
李斯心里想,明年的这一天,该是他老同学的祭日了。雅贵出身的韩非,想不到李斯端给他的,不是羊肉泡馍,而是一碗鸩药。五百年后,同样也是雅贵出身的陆机,想不到拿到手里的,却是一纸军前处决的斩首令。以他家族三代领兵为将的军人风度,陆机对部下说,“成都命吾以重任,辞不获已,今日受诛,岂非命也!”慷慨从容,仍是文人意气,讨来笔墨,洋洋洒洒,给下令处死他的成都王司马颖,写了一封“词甚凄恻”的长信,然后,站直了受刑,面不改色。
毙命本非必然,纯系自己找死。他完全可以在华亭听他的鹤唳,写他的诗赋,大可不必到多事之秋的洛阳,来求什么发展,江东半壁江山,还不够阁下施展?如果说李斯以上蔡那区区小县为“厕”,还情有可原,而陆机竟把人文荟萃的江东为“厕”,那他这只耗子也太狂傲了。
他以为洛阳不知是多么丰沛的“仓”,他以为他来到这个政治文化中心,必是万人空巷,夹道欢迎的场面,只要他一张嘴,必是最理想的安排,为文臣,非卿即相,为武官,非帅即将。即使退一万步,以他的文学声望,按大司空张华的评论:“人之为文,常恨才少,而子更患其多。”按大著作孙绰的评论:“陆文如排沙简金,往往见宝。”由他来领衔文坛,铨衡士林,雌黄人物,月旦潮流,更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情。
在他心目中,盛名,高位,要职、权威,几乎是不用吹灰之力,就唾手可得的。
其实,能当一个好作家者,未必当得了一个好官;同样,一个当得好官的人,也决成不了好作家。当官的,若附庸风雅,可以,若绝对风雅,则可能坏事。陆机的文章写得不错,他的那篇《文赋》,是用赋的形式,写出来的文学论文,具首创精神。他的那篇《辨亡论》,论东吴的兴衰存亡,也是相当重要的史学论著,他要一直写下去,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肯定是举足轻重,不可一世。但文章写得好,不一定就得做官,我们这位作家,有了这点本钱,便以为可以伸手**,便坐卧不安,就令人不敢恭维了。他应该明白,写作是他的强项,当官是他的弱项,舍其长,就其短,最后,失败,杀头,只能说是咎由自取。
陆机到得洛阳,起初,顺风顺水,但“好游权门,与贾谧亲善,以进趣获讥”,被大家看不起;后来,他反水,诛贾谧,立了功,赐爵关中侯;接着,世事难料,千不该,万不该,卷入走马灯的“八王之乱”;试想一下,今天的一个中学生,从历史课本的叙述中,都难理清这场狗咬狗的血腥内讧
,谁杀了谁,谁又被谁杀了。我想,在杀得昏天黑地的当时,陆机更分不清那些姓司马的一个个王爷,谁比谁更王八蛋了。
在这期间,他先为吴王司马晏的郎中令;后为赵王司马伦的相国参军;赵王篡位,他算投机成功,得以授中书郎一职;谁知很快,齐王司马同率兵将赵王干掉,这样,他被怀疑策划并参与了推翻那个白痴司马衷的阴谋活动,抓了起来,等着杀头;幸好成都王司马颖,和吴王出面保了他,减死徙边,脑袋没有丢掉。
后遇赦幸免,这就该洗手了罢。《晋书》称:“时中国多难,顾荣、戴若恩等咸劝机还吴,机负其才望,而志匡世难,故不从。”其实,这位青年作家恋恋不舍,呆在都城,还是有所图谋,还是贪慕官位,还是想再赌一把。权力如醇酒,不饮自醉,何况他已经饮出点味道来呢!这也是大多数人,如蛾趋火,非要往危险的足以烧得焦糊的热焰扑去的劣根性。
这一回,他把命运系于成都王司马颖,因为授了他一个平原吏,因此,他有些犯晕,“谓颖必能康荣晋室,遂委身焉”,陆机把宝押在一个“形美而神昏,不知书”的笨蛋身上,焉有不败之理?最后,他因兵败遭谗,奸人谮害,遂被他以为的中兴之主,处死于军前。他作为一军之长,本可以将丑类整肃,不至于恶人先告状的。倘不然,交出军权,一走了之,也无不可。但知识分子的优柔寡断,当决不决,该办不办,首鼠两端,加上他文人的感情用事,只好交出脑袋,作“华亭鹤”之叹了。
现在,回到五百年前,那个“牵犬东门”的李斯,下场之匆促,完蛋之迅速,就更是不可思议了。
重新阅读这段尽人皆知的秦亡史,我始终不能理解,为什么如此精明老道,如此能言善辩,如此才睿智捷,如此计高谋深的李斯,在秦始皇沙丘驾崩后,在赵高、胡亥策划的宫廷政变中,忽然成为一个处处挨打,事事被动,步步失着,节节败退的完全无法招架的庸人?为什么一个曾经是纵横捭阖,兼吞六国,明申韩之术,修商君之法,入秦三十年来,无不得心应手的超级政治家,怎么能事先无远见卓识,猝不及防;事中无应变能力,仓皇失措;事后无退身之计,捉襟见肘,竟被智商不高的赵高,基本白痴的胡亥,玩弄于股掌之上?
我想,也许一位伟人在谈论知识分子问题时,曾经引用过的一句成语,“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可以得到解释。
李斯在他最得意时,曾经“喟然而叹”过的,“嗟乎!吾闻之荀卿曰‘物禁大盛’,夫斯乃上蔡布衣,闾巷之黔首,上不知其驽下,遂擢至此。当今人臣之位无居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物极而衰,吾未知所税驾也?”
何谓“税驾”,据唐司马贞《史记索隐》:“税驾犹解驾,言休息也。李斯言己今日富贵已极,然未知向后吉凶止泊在何处也。”这就是说,这位上蔡县走出来的知识分子,早就清楚,他曾经依附的那张皮,一旦化为乌有,他这根毛就没着没落,不知伊于胡底了。而“华亭鹤”主角,就更为凄惨,他想依附的那张皮,根本就靠不住,那岂不是找死么?所以,当秦始皇的尸体腐烂发臭,又将更恶臭的鲍鱼混装在辒辌车里,顶风臭三十里的时候,李斯所作的一切挣扎,都无济于事了,他只有走向刑场,这时,他悟道了,为这种飘泊不定的羽毛般的命运,值得付出一生吗?
司马迁这样写到他的结局:“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
历史是不相信眼泪的,所以,我特别服膺捷克作家伏契克《绞索架在脖子上的报告》里,那最后一句语重心长的话,“人们,我是爱你的,可你要警惕啊!”因此,无论什么样的诱惑,金色的,银色的,红色的,黄色的,粉红色的,甚至五彩缤纷美轮美奂的,我们都应该尽量离得远些,更远些;看得淡些,更淡些;想得少些,再少些,这就是“东门犬”和“华亭鹤”这样的典故,所寓含的时代意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