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看书网

繁体版 简体版
33看书网 > 中国人的教训(下册) > 钱谦益的失足

钱谦益的失足

钱谦益(1582—16**) 明末清初诗人、政治家,江苏常熟人。他是东林党的领袖之一,也是文坛领袖。明亡后,依附南明弘光政权,为礼部尚书。后归清,为礼部侍郎。

阑风伏雨暗江城,扶病将愁起送行。

烟月扬州如梦寐,江山建业又清明。

夜乌啼断门前柳,春鸟衔残花外樱。

尊酒前期君莫忘,药囊吾欲傍余生。

(《吴门春仲送李生还长安》)

细雨、冷风、垂柳、骊亭,对晚境孤凄、扶病送行的老人而言,忘年之交的这一别,更不知何日得见?几天来,对特地从南京来看望他的年轻朋友,重叙契阔,不分宵旰,有多少的话要说,有多少的事要办啊!灯火如豆,纵论倾情,不觉天之破晓;炉中炭烬,茶凉茗淡,依然谈兴不减。昔时的宦海沉浮,诸多的罣误失落;曾经的锦绣年华,难堪的卑琐回忆。只剩下往事如烟的感触不已,浮生若梦的无限惆怅。此时此刻,阳关三叠的诗人,已无当年强求发达的政治抱负,更无驰骋官场的雄心壮志,所剩下的一点点精气神,也就只有赋几首闲诗了。

这首情深意切的七律,真是心绪阑珊,感慨万千,欲言又止,欲罢不能啊!“烟月扬州如梦寐,江山建业又清明”,那命运跌宕、家国碎落的无望前程,那岁月如磐、沧桑黍离的不堪命运,将诗人一生的颠扑悲喜、跌宕熬煎,全部凝缩其中。这首诗写得精工致密、含蓄深沉,其阴霾气氛,其惜别场景,令人仿佛置身其中,由不得也随之怦然心动。

这首诗的作者,为明末清初的钱谦益。在那改朝换代的岁月里,他是时人公认的文坛巨擘。你也许并不赞成他这个负面大于正面的诗人,然而,你却不能不钦服他的才气、他的文采、他的学问,以及他在文学史上的意义。

无论是当时的人,还是后来的人,论清诗,或论明清之际的文学,首先必然要谈到他。所谓众望所归,钱谦益是当之无愧的。四百多年过去,读其诗作,那些感人肺腑的伤逝名篇,那些动人情愫的思念佳什,仍令人难以释怀。诗之好,在于动情,在于共鸣,但钱诗之好,更在于引导诗歌潮流,左右诗歌动向,具有楷模作用。中国诗人很多,多若过江之鲫,但能启一代先声的诗人,也只屈原、谢灵运、李白、苏轼有限数人而已。钱谦益之所以重要,就在于他所发轫的崭新诗路,主宰着大清王朝的诗歌格局。

《明史》认为他的诗歌革新,非同小可,评价为“至启、祯时,准北宋之矩矱”,不可谓不高。这就是说,明诗到了天启、崇祯年间,已经奄奄一息,是他重新连接起上至北宋的诗歌脉络。在这个世界上,没有长命百岁的文学,文学属于时代。明代诗歌的“前七子”、“后七子”,以及随后的“复古派”、“竟陵派”、“公安派”,已经是每况愈下的式微局面。文学这东西,说来也怪,老是循着一条路走下去,不求新,不图变,必然会走到不可延续,也无法延续的死胡同里。尤其是诗歌,最能呼应其所处时代,而发出回声反响,不论诗人如何洁净高雅脱俗,如何不食人间烟火,如何躲进象牙之塔,诗运与国运,文运与世运,总有着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内在联系。说得直白一点,国强诗盛,时衰文敝,这是谁也无法违背的客观规律。时下出现的“梨花体”、“羊羔体”、“咆哮体”诗歌,与层出不穷的三聚氢氨、瘦肉精、染色馒头一样,都是近些年来太物质、太金钱、太低俗的社会风气下的产物。所以,当朱由检被李自成团团围住,坐困愁城时,没出路的明代诗歌,要比最后上吊的这位皇帝,死得更早。这也是钱谦益从唐、宋诗歌的规章法度(即《明史》所说的“矩矱”一词)中,开拓出一条新路的原因。

作为明末遗民,他从心底里不会认同这个新的王朝,然而它生气勃勃、方兴未艾地横亘在他面前,躲不开也避不掉。明末清初的钱谦益,所开辟出来的这个新时尚、新风格、新气势、新思路的诗歌体系,既没有努尔哈赤的蛮夷色彩,也没有明末诗坛的僵尸气味,于是一人倡之,万人随之,诗人追从,诗坛认可,竟然形成大清王朝的一代风流。

领风气之先,就了不起;创时代潮流,那就更了不起。没有大才华、大气度、大眼界、大成就,在文学界、诗歌界要想开天辟地,只是痴人说梦而已。这些年来,我就见识过许多已经上文学史,或即将上文学史的名人,都觉得自己已经或即将创造出一个文学世界,其实历史之无情,他们的话还没有落音,却都一个个跌进历史的垃圾桶,成为一去而

不复返的过眼浮云。钱谦益的伟大,就在于他即使相当不怎么样,仍在文学史上留有一席之地。

清朝凌凤翔在钱谦益《初学集》序中谈到其诗歌之影响深远,之风靡所及,极尽赞美之能事:“牧斋宗伯起而振之,而诗家翕然宗之,天下靡然从风,一归于正。其学之淹博,气之雄厚,诚足以囊括诸家,包罗万有;其诗清而绮,和而壮,感叹而不促狭,论事广肆而不诽排,洵大雅元音,诗人之冠冕也!”凌凤翔是康熙时人,稍后于钱谦益的出版家或编辑家,政治倾向显然与钱谦益、屈大均等明末遗民心气相通,这也是当时汉族知识分子对于异族统治下的反抗心态的共鸣。他甚至把钱谦益抬高到“昌大宏肆,奇怪险绝,变幻不可测者,洵煌煌乎一代大著作手”的程度,虽然心仪过度,难免渲染。但事实上,作为文章国手的钱谦益,确也当之无愧。

不仅他这样高看,与钱谦益同时代的那些响当当的名家,也无不折服其诗,尊崇其文。如陈子龙,誉他为“汉苑文章首”;如顾炎武,推其为一代“宗主”;如黄宗羲,认为他是王弇州(世贞)后文坛“最负盛名之人”,“主文章坛坫者五十年”。至少在清朝乾隆时禁绝其著作前,他的诗篇、他的文字,一经脱手,不胫而走,天下翻刻,海内传行,此前此后的中国文坛上,还少有这样公认的令人信服的领袖人物。

当然,这是要撇开他朝秦暮楚、首鼠两端的人格,置而不论以后,方能得出的结论。

钱谦益(1582—16**),江苏常熟人。字受之,号牧斋,晚号蒙叟、东涧老人。顺、康年间,也有人抬捧之为“当代文章伯”者。旧习,礼部主管称宗伯,或大宗伯。因他在明朝做过的最大的官为礼部尚书,在清朝做过的最大的官为礼部侍郎。因而提及钱谦益必“伯”,必“宗伯”。如果他到此为止,做一个有名无实的“伯”,做一个拿千薪而不干事的“伯”,那该多好啊!不趟政治浑水,不涉官场是非,不用鞠躬敬礼,一心诗歌文章,也许他将是一个空前绝后的完人。然而,中国人心中的“学而优则仕”情结,不能说百分之百的都有,但百分之九十九点几的皆有,是绝对可以肯定的。牧斋先生自然属于那百分百之九十九点八中,其之热衷官场,甚于热衷文坛,“我本爱官人”,是他自己情不自禁写出来的心声。

现实却跟这个文学智商很高、政治智商并不高的人,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文场上让他极其成功,官场上让他绝对碰壁。他的科举应试,如探囊取物,求则必得。1610年(万历三十八年)钱谦益中进士,殿试一甲三名,即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他的仕途功名,则重重设障,寸步难行。先是父丧守制三年,除服后,赋闲将近十年。直到天启年间典试浙江,放了一任学差,其间还牵涉到科场舞弊案,差点要命,幸好查清与他无碍。遂转右春坊中允,为东宫属官,以少詹事官衔编纂《实录》。

在封建社会中,能得到一份史官的差使,也就是很不错的饭碗了,但钱谦益却认为这是个坐冷板凳的闲职,很不开心。

出名快,成名早,成了他自负、自大、自恋、自矜的包袱;下笔千言、倚马可待、学问文章、扛鼎文坛,是他不甘寂寞,一再折腾的本钱。天启年间的钱谦益,可想而知,既无奈郁闷又心急如焚。其实,做一个单纯的文人,最快活自在了。如果有情趣,画两笔山水,练一手书法,那是多么风雅的行为啊!如果有力气,唱两口二黄,打四圈麻将,也是蛮潇洒的勾当嘛!为官和作文,是两条轨道上的火车,各走各的,万不可脚踩两条船。当代文坛上,我的那些本来还算出色的同行,自从走上领导岗位,说来也怪,马上进入文学更年期。灵感退化,思路迟钝,文字别扭,语言无味。别看他挺大师、挺肥头大耳、挺底气十足,但安全可以断言,他们基本上不可救药,再写不出什么像样的东西。尽管自我感觉特棒,不过是让人看笑话,等着他到点下台的牌位罢了。

其实,在中国甚至在这个世界上,文人的最佳状态,说到底就是做文人。做不成大文人,可以做中文人;做不成中文人,可以做小文人;至不济,做孔乙己,也比遗臭万年,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强。但钱谦益羡慕为官者体面、光彩,眼馋有权者气派、威风,立志要在仕途上有所出息,做梦也想在名利上有所企图。话说回来,文人为官,非不可为,偶一为之,当无不可。若做不到浅尝辄止,见好就收,而是食髓知味,不能自拔,想在官场上呼风唤雨,取得为文人所

得不到的一切,迷途而不知返,那就步入歧路,非完蛋不可了。

钱谦益,就是这样太在乎官、太在乎位、太在乎名、太在乎利,而成为失足者、失节者、失败者的“三失”人物。

天启年间,寂寞无援的他,真是到了“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的地步。当时,以顾宪成为首的东林党人,正处于强势出击的阶段,左右朝政,影响时局,操纵人心,掌握舆论。顾宪成为无锡人,钱谦益为常熟人,儿时曾随父拜晤过这位风云人物,有这点因缘,加之他需要奥援,需要靠山,与东林人士走得越来越近,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