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公元前145—前90) 西汉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他先任太史令,后任中书令。他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写出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公元前122年(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三千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首。它被公认为中国史书的典范,被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对中国历史稍有所知的人,都会知道司马迁这个名字;而知道司马迁是位历史学家的人,却未必知道他在公元前99年(天汉二年),因替李陵败降匈奴事辩解,说了几句真话,触怒汉武帝下狱,而受“宫”刑的历史;也许就更不会知道他在污秽肮脏之中,写作《史记》时难以承受的痛苦。
“宫”,即去势。司马迁可算是非正常死亡的中国文人中,一个很特别的例子,恐怕也是世界文学史上的“唯一”。
“宫”和去势,是一回事,但性质有所不同。“宫”是刑法,是无可选择的;去势,在有皇帝的年代里,是当太监的首要条件。若不想当,也就不必去势。当然也有或被父母鬻卖,或因生活无着而净身入宫,不无被迫的个例,但大多数被阉者是作为谋生手段甘愿去势,求得进宫的这份资质。因此,这班人对于不男不女的第三性状态,较少屈辱感。而且一旦成为太监,生活在无数相同的人中间,大家彼此彼此,谁也不可能笑话谁,便是无所谓的事了。
太监这行业,不仅中国有过,外国也有过的。如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如克劳狄、尼禄、维特利乌斯和提图斯等罗马诸帝,如其后的拜占庭帝国诸帝,如奥斯曼帝国诸帝,都曾在后宫使用割掉生殖器的男人役使。中国明代大概是历史上破纪录使用宦官的帝国,故有“十万太监亡大明”这一说。任何朝代,太监或类似太监的人多了,都不是好事。
由于宦官有太多的机会接近帝王后妃,容易获得宠幸;加之阉人的变态性心理,嫉妒一切正常的人,便是他们的仇恨准则。一部《二十四史》,读来读去,凡太监都不是好东西,至少好东西极少。所以,对这卑污龌龊者多,阴暗险恶者众的一群,统统蔑称之为“阉竖”,倒也合适。
但司马迁之被“宫”,与“阉竖”的去势截然不同。老实说,历代皇帝收拾文人,手都不软,什么毒辣残忍的法子没有使用过呢?但把文人连根端掉者,刘彻是独一份。那是中国文化史上最黑暗的一页,文人之受屈辱者,莫过于此。
“宫”刑在中国,盛行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初期,以阉割或损坏男女生殖器官,旨在使其余生在屈辱中度过。汉武帝异想天开,在“刑不上大夫”的年代里,他不杀头,也不判刑,更不戴上什么“分子”的帽子,而是采用“宫”刑,来对付他的国史馆馆长、国家图书馆馆长,使其丧失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既活不下去,也死不成。这一招,实在可谓既恶且损,加之下流、下作。
这奇耻大辱对司马迁来说,“肠一日而九迴,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霑衣也”。一位“英明”之主,竟对文人进行如此卑劣的报复,简直使我们这个具有悠久文明的中华民族,为之蒙羞。古代洋人的酷刑,能够将耶稣在十字架上钉死,能够将圣女贞德、布鲁诺在火堆上烧死,愤怒的革命群众甚至将路易十六夫妇送上断头台一一铡死,不可谓不恐怖;在莎士比亚时代,将人犯的脑袋,割下来挂在伦敦塔桥上示众,也极其残忍。但像刘彻用“宫”刑对付一个文人,对付一个埋头
在简牍中阅读历史的学者,这是世所罕见的野蛮行径。
每读***《沁园春》词中“秦皇汉武,略输文彩”这一句,我总会想起汉武帝“宫”司马迁这件丢中国人脸的事情,亏他做得出来,下得去手。我始终想,问题恐怕就出在这句“略输文彩”上。要是像他那老祖宗刘邦那样,虽能吼出两句“大风起兮云飞扬”却从不以诗人自居,也许司马迁说什么,他会不当一回事的。而汉武帝,诗词、歌赋都来得,虽“略输”,还有点“文彩”,这一有就坏菜,他把自己看做文人。文人对文人,就免不了计较,就要关心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而且,有权的文人,嫉妒起同行来,往往不择手段。“宫”你一下,又何妨?碰上一个有文彩的皇帝,哪怕“略输”一点,真还不是什么值得文人大众高兴的事情。
司马迁书读多了,有点呆气,他为什么不想想,同姓司马,那个司马相如被欣然接受,这个司马迁却被断然拒绝呢?难道还不足以总结出一点经验,学一点乖吗?为那张按捺不住的嘴,付出被“宫”的代价,真是太不划算了。《汉书·司马迁传》认为:“夫唯《大雅》‘既明且哲,能保其身’,难矣哉!”这意思就是说,若是司马迁能够“明哲”的话,也许可以“保身”,具体一点,可以保住那命根子。但他心血来潮,跳出来为李陵主持公道,却招来了这场灭顶之灾。
不过,要一个具有责任感、使命感,特别是这位太史令,还多一份历史感的文人,让他懂得“沉默是金”的道理,让他对帝国的千疮百孔闭上眼睛,让他在这位年近花甲做了四十多年皇帝的汉武帝面前,装聋作哑,那是不可能的。“宫”司马迁的公元前99年(天汉二年),大汉王朝的日子不甚好过,大面上的风光依旧,内囊早全上来了。由于历年来徭役、兵役不断,狂征暴敛不已,人民负担沉重,大批农民流亡。这一年,齐、楚、燕、赵和南阳等地相继发生农民起义,所有这些败象,都是刘彻随着年事的增高,“英明”一天天少下去,不英明一天天多起来的必然结果。
孟德斯鸠说过,每个被授予权力的人,都易于滥用权力,并且将他的权力用到极限。康德也说过,掌握权力就不可避免地败坏理性的自由判断。意大利哲人马基雅弗利说得更干脆,久握权力,必致腐化。这也是所有长期执政的统治者,在其晚年,难以逃脱的失败命运。刘彻也如此,到了晚年,除了封禅巡幸,敬神祀鬼外,便是好大事功,大兴土木,与所有老年统治者一样,已成为悖谬颠错的老糊涂了。司马迁还以为他是当年意气风发的“英主”,居然书生气十足地“欲以广主上之意,塞睚眦之辞”,要为李陵败降慷慨陈词。
其实子承父业继任太史令的他,在国史馆里,早九晚五,当上班族,何等惬意?翻那史籍,读那竹简,渴了,有女秘书给你沏茶,饿了,有勤务员给你打饭。上自三皇五帝、春秋战国,下至楚汉相争、刘氏帝业,那堆积如山的史籍,足够他皓首穷经,研究到老、到死的。而且,他和李陵,非亲非故,“趋舍异路”,不相来往,更不曾“衔杯酒,接殷勤之余欢”,有过私底下的友谊。用得着你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吗?但知识分子的通病,总是高看自己,总觉得他是人物,总是不甘寂寞,有一种表演的欲望。他认为他应该说话,他要不站出来为李陵说句公道话,还有谁来主持正义呢!他说:第一,李陵“提兵卒不满五千,深践戎马之地,横挑疆胡,仰亿万之师”;第二,李陵“能得人之死力,虽古之名将,不能过也,身虽陷阵,彼观其意,
且欲得其当而报于汉,事已无可奈何,其所摧败,功亦足以暴天下矣”;第三,李陵“转斗千里,矢尽道穷,救兵不至,士卒死伤如积”。
学问太多的人,易愚;愚,则不大识时务;不识时务,就容易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做出错误的事情。他一张嘴,捅下天大的搂子。
汉武帝是让他讲话来着,他该懂得,陛下给脸,垂询你的意见,是要你讲他愿意听的话,你如果不想对李陵落井下石,你完全可以装糊涂,千万别进逆耳之言。这位多少有点受宠若惊的关西大汉,遂以“款款之愚”、“拳拳之忠”全盘托出他的真实想法。一句“救兵不至”,不但毁了他的前程,连男人的象征物也得根除。他不是不知道,那个未能如期会师,致使李陵孤军奋战,兵败而降者,正是陛下心爱的李美人之兄长、贰师将军李广利。
谁知“明主不晓,以为仆沮贰师,而为李陵游说,遂下于理”。一个“略输文彩”的统治者,收拾这个当场得罪了他,得罪了他小舅子,更得罪了他心爱的女人的文学同行,还不容易。但是,他吩咐下去,不用砍掉他的脑袋,只消“宫”他就行了。然后卷帘退朝。刘彻,肯定会为他这得意一笔,回到后宫,对着已逝李美人的遗像,觉得很可以告慰她的。妲己,曾让商王纣杀比干剖腹验心;褒姒,曾让周幽王举烽火报警取乐;那么,多情得很的汉武帝“宫”太史令,讨死去的美人欢心,又算得了什么?
宫刑,始于周,为“五刑”之一。《书·吕刑》曰:“爰始淫为劓、刵、椓、黥。”“椓”,孔颖达疏:“椓阴,即宫刑也”,也就是去掉生殖器官;“劓”,削掉鼻子;“刵”,切掉耳朵;而“黥”和“墨”,则是在犯人的脸上刺字;“刖”,斩断手足。《孔传》曰:“截人耳鼻,椓阴黥面,以加无辜,故曰‘五虐’。”古人对这类残酷的肉刑,也持否定态度。结果,“杀”,在“五刑”中,倒成了最简单的刑法,因为砍掉脑袋,只需一刀了事。
远古时代,统治者视人民为草芥,老百姓真是如肉俎上,据《汉书·刑法志》:“五刑,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所谓刑平邦用中典者也。”要是刑乱邦用重典的话,五百增加到一千,那就该是道路以目,动辄获罪,不知什么时候、什么场合、什么原因,就会掉耳朵、掉鼻子。所以,汉武“宫”掉司马迁,留一条命在,该磕头喊万岁才对。
读《水浒传》里,陆虞侯往林冲脸上刺字,押往沧州;武松在阳谷县犯事,脸上刺了金印发配,看来对人犯的施虐行径,到唐宋,还在延续。这种远古时期留下来的残忍和恶行,像基因一样,在国人的血管里流动着,一遇机会,就会爆发出来。要不然,“**”期间,那些“***”和***,怎么想起给“***”挂黑板、戴高帽、剃***来折磨人呢?不学无术的“***”,不可能从史书中得到启发,很大程度上是血管里的基因在起作用。
司马迁“下于理”,大约是在他四十多岁的时候,他比那些知青作家还要小不少,正是泡吧泡妞泡桑拿的好年纪。但他却只能在“蚕室”里泡了。颜师古注《汉书》:“凡养蚕者,欲其温而早成,故为密室蓄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在没有麻醉剂、没有消毒措施、没有防止感染的抗生素,以及没有止痛药的情况下,按住司马迁施用宫刑,可想而知,那份痛苦,比死也好不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