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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可谋者谋之

第二十三回(下):吉太医下毒遭刑

与可谋者谋之,相得益彰;与不可谋者谋之,谈不拢也就罢了,若坏了大事,则反受其累。汉献帝刘协有一定水平,但无一定能力,当个窝囊皇帝,凑合,指望他做些事情,不行。所以,衣带诏本身就是多余的,精神感召,人格力量,足可以使追随者奋起,根本不需要一纸凭证。看来,伏完所荐非人,献帝所托非人,连个衣带诏都藏掖不好的无能之辈,还想搞什么阴谋?既然身负复辟重任,从事秘密工作,怎能意气用事,感情冲动,小不忍而乱大谋呢?因家奴与侍妾私语,董承处置过分,以致激生事变。看来这位国舅,只配做梦,不配做事。即或这回不栽倒在家奴告密上,早晚也要败在别的合作者不经意的差错中。

《三国志》关于这次事变,只有一句:“(建安)五年,董承等谋泄,皆伏诛。”《后汉书》的文字稍多一些:“(建安)五年春正月,车骑将军董承、偏将军王服、越骑校尉种辑受密诏诛曹操,事泄。壬午,曹操杀董承等,夷三族。”看起来,《三国演义》在处理这一段历史时,是本着“七实三虚”手法,加以夸张而呈现这一情节的。只是“偏将军王服”改为“侍郎王子服”,“越骑校尉种辑”改为“长水校尉种辑”,以及增添了议郎吴硕与吴子兰等。至于马腾、刘备,显然是演义了。很显

然,在曹操眼皮底下,策划一场谋杀曹操的阴谋活动,一、事宜速,不宜迟,迟则生变;二、人宜少,不宜众,众口难调,恐怕应以《后汉书》所说这数人为准。至于那些后来者,均系演义笔墨,不可当真。按常识,阴谋活动,地下工作,非比俱乐部开联欢会,以人多热闹为宗旨的。

这说明,许都看似太平,其实并不太平。曹操将汉献帝裹胁到许都五年,他的政权还处于相当不稳定的状况下。很简单,这个世界上,有人快活,必有人不快活,当时,曹操显然要比刘协快活,所以,随刘协来到许都的官员从人当然不快活。因为不快活,就有了衣带诏,有了董国舅也是不足为奇之事。

至于那位太医吉平,当系罗贯中从《三国志》的《太祖纪》中“(建安)二十三年春正月,汉太医令吉本与少府耿纪、司直韦晃等反,攻许,烧丞相长史王必营,必与颍川典农中郎将严匡讨斩之”的史实中移植过来的。那是曹操死前一次严重的军事政变,主角为太医吉本,然而写到第六十九回“讨汉贼五臣死节”时,问题来了,此太医非彼太医,于是只好将二十三回的吉平,改为六十九回的吉本之父。作家在长篇小说中,时有这类缠夹不清的歧异,不得不从头至尾地修补,而小说是人物、情节的组合体,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难免留下瑕疵,成为作品硬伤。罗先

生(也许不是他,而是更早一点的说话人),完全忘掉曾经说过的“夷三族”了。三族,指父、子、孙,统统都是要杀掉的,吉太医满门抄斩了,怎么还有一个儿子而且还能当着太医参与军变呢?

这就是小说和历史的不同之处,小说作者笔下的自由驰骋,要比史官从容。正因如此,小说只是小说,演义只是演义,是不能当作历史的。

汉献帝建安五年(200),正是官渡决战不分胜负的关键时刻,也是曹操以弱势兵力与袁绍决一死战的拼命关头。曹操,一面集中精力在前线鏖战,一面还得提防后方反对派给他生乱。那时的许都城内,保皇派中的董承、吉平之流,密谋政变;拥汉派中的杨彪、郑玄之辈,彷徨观望;文化界中的孔融、祢衡之类,制造舆论,一些专业人士、中产阶级、士卒倡隶、下层人物,并不与曹同心同德,等着看他的笑话,甚至在统帅部的身边人员,还有潜伏的敌对分子,甚至发生过行刺暗杀事件。《资治通鉴》载:“操常从士徐他(贴身保卫)等谋杀操,入操帐,见校尉许褚,色变,褚觉而杀之。”

暗潮涌动,危机四伏,风起云动,防不胜防,曹操应该不快活,日子并不好过,于是,只有大开杀戒,这也是封建社会统治者更迭期间难免的血雨腥风。老主子要夺回江山,新老板要巩固政权,不掉若干脑袋是不会定局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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