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回(下):曹孟德会合三将
曹操讨袁术,征寿春,为稳军心,借他人之头;为肃军纪,割自家之发,以上两事,均见《三国志·魏书·武帝纪第一》的篇末所引《曹瞒传》中。
陈寿是蜀人,但不拥刘,为晋著作郎,而晋系篡魏而来,也不敢反魏。可裴松之,先为晋人,后为南朝宋人,注《三国志》,就没有这方面的顾忌,借他人之酒杯,浇自己心头的块垒,干得也是蛮起劲的。所以,大写曹操负面信息的《曹瞒传》,他差不多都附录了。抹黑一个人,是很容易的,而要洗白一个人,那就很困难了。郭沫若看话剧《蔡文姬》,见到曹操那张大白脸上,添上一抹红,他就觉得很高兴了。
此书所述二事为:一、“常出军,行经麦中,令‘士卒无败麦,犯者死’。骑士皆下马,付麦以相持,于是,太祖马腾入麦中,敕主簿议罪;主簿对以《春秋》之义,罚不加以尊。太祖曰:‘制法而自犯之,何以帅下?然孤为军帅,不可自杀,请自刑。’因援剑割发以置地。”二、“常讨贼,廪谷不足,私谓主者曰:‘如何?’主者曰:‘可以小斛以足之。’太祖曰:‘善。’后军中言太祖欺众,太祖谓主者曰:‘特当借君死以厌众,不然事不解。’乃斩之,取首题徇曰:‘行小斛,盗官谷,斩之军门。’其酷虐变诈,皆此类也。”
若从“酷
虐变诈”这个定性的结语来看,曹操就真是坏到家了。
《曹瞒传》传说为三国后期的吴人撰,以上四字评语,便大致了解此书作者的政治立场,当系一个铁杆反曹派无疑。由于吴亡于晋,晚于魏亡于晋16年,谈论或者写作前朝领袖人物,不再是什么敏感话题。即使暴露阴暗面,大概也不致杀头。何况,中国有隔代写史的传统,这个吴人,很可能是入晋以后的吴国人。而在三国时期,孙吴受到曹魏的霸凌,是深刻难忘的记忆。书中描写的曹操夹杂感情因素,多有夸大浮泛之词,丑化秽恶之说,荒诞偏见之论,耸人听闻之文,便也不足为怪。尤其此书更像传奇,不像史书,看看可以,不必当真。
我认为,上述二事,割发说,要比借头说,更可信些。
当然,曹操的上述做法,都是一种权力强迫下的欺诈行为,不足为训。但如此行事的曹操,起码在他心里,还能想到吃不饱肚子的军士,怕麦苗被践踏的种田百姓,也就难能可贵了。虽然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玩忽人命有如儿戏,若比之他之前、他之后,那些倒行逆施、无恶不作的统治者,似乎出发点要好一些,他至少明白不能失去军心,更不能失去民心。古往今来,认错逊位的皇帝,屈指可数。而有勇气下罪己诏的,那就更罕见了。绝大多数的帝王,肯定不是圣人,难保不出差错,可金口玉言,
朕哪有错的道理?即使错了,也讳疾忌医,让它错下去,错到底。实在错到此路不通时,老百姓起来造反了,那也不是他的责任。于是撤职、查办、罢官、追究,从掉纱帽,到掉脑袋,杀人灭口,多少人为他的错误埋单。于是,坐在金銮殿上接受山呼万岁时,圣颜颐然,若无其事,英明伟大属于他,光荣正确属于他。为主子顶缸担责的替罪羊,饮恨含冤于地下,便永世不得洗雪了。
尤其借头一说,实属荒唐,这世界上什么东西都可以借,独是这件物品是借不得的。若是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话,你曹操拿什么来还呢?
但借头说之不可信,不可行,因为并不能彻底解决士兵口粮供应不足的实际问题,头杀了,后方应该保证供应的粮食仍然不足,怎么办?曹操难道还得再借一次人头吗?如果,后勤部能够千辛万苦地将粮食送到前方,曹操用得着采取这样的极端手法欺骗人吗?曹操自然明白,借了头,拿什么来还呢?所以,即使他是非常卑鄙之人,行此卑鄙之事,他也会知道,他得到的肯定要比他付出的多,这点账,曹操是算得过来的。不管他给借头之人如何善后,也不管他给借头之人家属怎样抚恤,也得让全军将士将他看透看扁,那就太不划算了。
所以,读古书,读今书,可信者信之,不可信者,耳旁风即可,多问几个为什么,大有必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