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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卷(ZC) 神偷

等到电视剧《找到回头路》拍好,我被邀去看样片的时候,碰见也在场的小别,抓空儿我问了他一句,“你这回算走运,逮住了一个冤大头,给你垫脚,提前毕业。”

他一笑,因为当时有许多大小人物莅临,他不敢笑得猖狂。

“听说你跟他哭天抹泪,痛苦得要死?”

“他给我讲王杰啊,刘英俊啊,门合啊的英雄故事,我就被感动了呀!”

“你还后悔说,你看了许多坏小说,中毒不浅,已经没救了什么的。”

“他喜欢听,我就说给他听呗!”

“我听你奶奶讲过,你上学的时候,一拿书本就犯睏,都看过什么小说啊?”

“不跟你说了,不跟你说了!”一转身,走了。

…………

有这样一个歪打正着的机遇,小别离开工读学校,不再作贼,至少不太做贼,也是好事。当然,王七一瞎猫碰上死耗子,总算当了一辈子作家,有了一本代表作。此公便成了职业传道士,到处去演说文学在促进人的堕落方面的可怕性,同时在挽救人方面的伟大性,顺便签名售书,推销他那本把一个惯偷改造成先进分子的积压下来的悔改小说。

“真棒!王七一!”我拍着他那虎背熊腰,赞他一番。

“李老,多承谬奖啦!”

果然,他命算得挺准,五十九不发,六十发,他快退之前,被小别偷走美元的那位太太家的先生相中了,总算有了顶戴花翎,正式粉墨登场,老兄甩开马蹄袖,夹个文件包,挺像一回事的了。从那以后,见我就很不客气地叫老李了。

有一回,在机关院里,听他喊。

“喂,老李……”

因为他从来没有这样叫过我,我不以为他在叫我。

“叫你哪,老李……”

我站住了,在场的除我之外,没有一个姓李的。

“正式通知你,明天来听我传达中央文件……”

那大皮包,鼓鼓囊囊,这回王七一可捞着一个大讲特讲的机会了。谁知第二天,那一份薄薄的文件,两分钟就念完了。那包里,装了些什么东西,便成了一个秘密。在座的其它同事猜测,也许故弄玄虚,塞了些手纸吧?看来,有眼不识泰山,把王七一估计低了。

小别喝完酒后问我:“再来一杯?”

“谢谢,够了!”

这个犯了第一次错,偷了人家的钱,不想再犯第二次错,把钱花了的年青人,举棋不定地自言自语:“这美元怎么办呢?大把花了它?还是想办法原封不动退给他?不管怎么说,他还是帮过我的忙的。这是我们的行规,拉过一把的人,要手下留情的。”

在口语里,男性的“他”,与女性的“她”,是分辨不清的。我问小别,那位太太,也就是我同事王七一上司的老婆,一个徐娘半老的电影演员,架子蛮大的,怎么可能给你这个过去的失足青年帮忙?

“不是她,是他!”

“哪个他?”

小别顿脚叹息:“唉,也怪我,老不干这行,手生眼生。我该认识他那个大公事包的,他到工读学校来采访的时候,有个印象,怪不得觉得眼熟。那时,他包里可没有美元,人民币也有限。冲那劣质二锅头的酒味,要在外边,我不屑下手的。小偷也是一门手艺,绝活,不能随便糟蹋。我就跟他开了个小小的玩笑,当着他面,用两指头把他皮包里的月票夹走了,害他在公共汽车上挨过一回罚,后来不是写进他那部小说里吗?”

“哦!他?敢情是他?”我心里想,他哪来的美元?真是海水不可斗量了。

小别后悔不迭:“我根本不知道在房间里给那位太太按摩的男人,是他。先前没当官时好像不像这会儿富态,我没能认出他来。”

尽管我努力不做出大惊小怪的样子,仍忍不住好奇,“真人不露像,他还有按摩推拿这一手?”敢情我这位同事正经一专多能,文武全材,两手都硬,难怪那位太太的先生如此器重,倚为左膀右臂的股肱之臣。

“我修完下水道,因为那女人爱搭不理的架式,有点不开心。正好,这大皮包躺在客厅沙发上,我这双贼眼能放过吗?我一噤鼻子,就起了贼心,那味儿,可是正经茅台的绛香……”

“吹过头了吧,小别,你也不是警犬,鼻子会这么灵?”

“你不信拉倒,职业嗅觉,不会出错的。”

“于是乎禁不起诱惑,下手了?”

“这种钱,十之八九来路不正,不过,我只拿了一小半,你说我的思想水平是不是有点子提高;要是放在前几年,那二十五张百元美钞,我一个子儿也不会给他剩下的。我就抽了十张,大头还留下了。等我出门,看到停着的他的奥迪轿车,我才悟到坏菜了。大水冲了龙王庙,我把王七一给偷了,就算是不义之财,我也不该拿他的。所以我马上给你打电话……”

“小别,你打算怎么办?”

“这不是向你请教吗?”

按照王七一那种屯子里出来的人的习惯,这两千五百美元,是属于他个人的话,肯定要存进中国银行去生利息的。要是公款,这个官不大,谱不小的人,才不会管呢!倘若以为他拐款潜逃,这合黑市万把块钱似乎又少了些。也许他为太太按摩赚的血汗钱?那这数目又太大了些。总之,百思不得其解。

“还回去?”小别问我。

免得我的同事烦恼,更主要的是免得我的这位年青朋友烦恼,我投了赞成票。“这回扎啤的钱,你付。下回吃饭馆的钱,我掏!”我们就分手了。

至于小别如何把这一千美元,送回到王七一的大皮包里,而且还要人不知,鬼不觉,那属于他的高精尖业务机密,我也不好意思打听。不过,可以相信,鬼斧神工,绝不会露痕迹的。

当然,一有机会见面,我就比较注意我的这位同事的脸部表情了。也真是不简单,丢了一千美元,他像没有这回事似的。我可太了解这位屯子里出来的人了,他未得意时,从来是一枝烟、一枝烟往外拽,绝不撒烟给别人的。而且总准备两包烟揣在怀里,好牌子自己享用,孬牌子给向他伸手要烟的。六、七千块,快八千块人民币,多少盒烟?一点不心疼,能不让人肃然起敬么?过些日子,一千美元回到他大皮包,也未见他多么喜形于色,则更是了不起。

那大皮包永远在他手上拎着,总是那样鼓鼓囊囊的。不过,那当然是要刮目相看的了。而且,我也为小别那高超的偷艺喝采,王七一这从不离手的大皮包,他有办法把钱又送回去,偷和不偷一个样,不偷又和偷一个样,真是大开眼界!能不让人服气?

“神啦,说你是气功神偷,一点也不错!”

“得了,我算什么神偷?”

“你要不算的话,还有谁?”

“那王七一呢?我敢压住他老人家么?”

这是在我回请他那顿,在饭桌上小别说的。我始终记得那年轻人一脸懊丧的神气,这种“强中更有强中手”的失落,恐怕是这个年轻人入道以来,头一次有这样的感受。

那天小别喝多了,我扶他回去,一路上,他喃喃自语:“行,我服,真行,我真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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