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别,原先不是贼,后来,他做了贼,但现在他千真万确不再是一个正式的贼了。
他要是不自告奋勇,替人受过的话,也许现在还是个贼,这就是做好事必有好报的结果了。
有一本以他为原型的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的悔过小说,还改编成采用真实手法的电视剧,导演独出心裁,让生活中的他扮演电视剧里的他,产生一个小小的轰动。于是,立地成佛,他就成了好人了。
更不用说,写这本小说,和接着趁热打铁改编电视剧的王七一,过去叫我李老,现在叫我老李的一位作家,那更是好人中的好人。到处讲演去,好像他就是那个回头是岸的小偷似的。因为小别讲了几回,不感兴趣了,于是王七一代替他讲。
生活中,有些事挺滑稽,到底谁挽救了谁,这本账很难算清的。反正王七一灰了这么多年,一个小别,成了他跌进水里时的稻草,可捞着了。
小别其实是逮不到的神偷,你看着他,眼睛瞪得溜圆,你的钱包,你的手表,你的金笔,甚至贴在腰间的伤湿止痛膏,都到了他的口袋里。气功神偷!有人这样称赞他。他的一个也是在这行的同道,失手了,落到局子里。弄不好要蹲个一年半载,而那个人的娘是个瞎子,小别也不是多么了不起,要了不起,会当小偷?他到派出所自首去了,说是他策划的。
也确实是他先进的公寓,偷老外。不过,他是不会栽的。但同伙落网了,有什么办法?进去了以后,那瞎子老娘,就成了他的负担。
他说:“我一点也不是伟大,我怕侍候他妈,我想不如我蹲笆篱子!”
小别那年还不到十五,进工读学校。不到一年,他就成了王七一的悔过典范,然后拍电视,上镜头,然后就回到街道,有一份工作。
我还没走到维修队,一眼就在胡同口的个体饭铺里,看见了这位等待着我的改悔典型。那样子,既想不到他是个专门对付抽水马桶的管道工,更想不到两年前在拘留所,在工读学校呆过。眼下他那高级牛仔服,名牌运动鞋,劳力士金表,进口太阳镜,一身穿戴,不像大款,也像小开。
“扎啤?”他问我。
“好吧!”我准备掏钱。
“骂人吗?”他止住了我。
“怎么啦,小别,你发洋财了?”
他点点头,掏出来的是美元,“你算说对了!”
这年头,凡发财的,满街握着大哥大神气活现的大款们,像小别这样从局子里出来的主不少。我知道,他下了班,在干第二职业,所以,我问他:“肯定,你现在不是干私活,在办公司吧?”
这小子诡秘地一笑。
“看样子,老兄你这钱好像有点来路不正?”
冒沫的啤酒放在面前,服务员走开以后,他才轻声地说:“告诉你吧!我又下海了,老李!你别笑话,当过一天贼,一辈子有贼心,这叫贼心不死,对不?”他像说别人的事情一样,半点也不脸红的。
“想不到你到底还是重操旧业?”
“这有什么?”
“又是哪些坏小说使你走上堕落的路呢?”
他赖皮地一乐,“我也正在琢磨,要王七一将来再写书,好编给他听!”
“你呀!你呀!……”
“老李,我打电话给你,可不是向你承认什么错误的。”小别说。
我笑了,“你从来不认错的,除非为了争取早日释放出去!”
“看,你别正而八经地开导我,行不行?”
“我可不想给谁当导师,并不是我谦虚,也不是不够资格,而是我看到那些想给我当导师的人,实在他妈的讨厌。所以,你放心,你讲,我听,好不好?”
其实一个人,水平太差倒也无所谓,狗屁不通也没有关系,写不出文章,或写不好文章都不在话下。别装圣人,还装个假圣人,那可就没劲透了。成年到头抬头不见低头见,谁还不知道谁吃几碗干饭?偏像得了羊角疯似的,一来劲,那副做作出来的或一本正经,狗脸生霜,或痛心疾首,世界末日的德行,令人作呕。这就是那位王七一,巴结上一个主子,跳上跳下,听小别说,见到他,这根救命稻草,连眼皮都不抬了。
小别电话找我,就是为这位假圣人的事。
这小子把话题先扯得远远地:“我这几年真洗手了,你信不信?”
我想他这话大概不假。
“可我昨天到一位你肯定听说过的,那个挺了不起的太太家,去修下水道,那美元就在我眼皮子底下,晃来晃去,把我心痒得没有办法,我差一点要剁掉我的手,你猜最后怎样?”
“你都顺手牵羊了,问我……”
“是这样,不拿白不拿,我想了想,也就不必客气了。”
“人各有志,小别,你一定要堕落,一定要走回头路,是你的事。不过,我提你个醒,小别,你可是王七一使出吃奶的劲,好容易树立起来的榜样。万一你失手,被当场抓获,那本写你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的小说,怎么交待?你不替你想,你也得替我们那位假圣人想想……”
他一笑,很潇洒。“喝!什么时候,你点家高级饭店,我请客!”
小别不但穿得挺像个样,行为举止,也是很成气候的。我第一次去工读学校,在车间里第一眼看到他,我以为他是管教人员呢?他也去他的家拜访过,小别的父母都在郊区中学教书,是两位很忠诚于教育事业的老师,一直坚守工作岗位,从未要求调回城区来。每礼拜六下午坐近郊火车回城,礼拜一清早离家返校,小别和他奶奶还在梦乡里呢!应该说,他的家庭环境不错,不知为什么,他有了简直改不掉的偷窃毛病。据说,他父母恨不能勒死这个丢尽脸的儿子。哪怕揍得遍体鳞伤,管不了几天的用,依旧故态复萌,哪怕他奶奶锁在抽屉里又锁在铁皮盒子的钱,他都有办法弄到手,一点也不费劲。
他具有偷窃的天才,他到派出所一投案,那卷宗里好几起没有下文的盗案,从古玩到貂皮大衣,从儿童玩具到镭射影碟,他供认不讳,是他的手艺。其实,派出所里的人,他也不是不认识,甚至知道是他做案,逮不着他的把柄,不漏就是好壶,拿他没有办法。
小别到百货公司、农贸市场、火车站,随便走走,就有收获。他身上向来不带钱,现用现偷。后来,我们熟了,他给我表演过他的偷技,在明知他要扒窃我,予以严密防范的情况下,我揣在皮夹克里的钱包,还是到了他的手里。这并不算稀奇,他还有本事,把偷走的东西物归原处。
“小别,你跟谁学的这门手艺?”
他不回答,那是他的绝对秘密。我和他结识这些年,他一个字也不露。
我当然不相信胎里带这一说,虽然他很小就有偷窃习惯。但我也不信是坏小说引导他走上犯罪的道路。老实讲,他没有读小说的习惯,宁可看黄色录相带,看多了也腻了,按他的说法,远不如找几个妞脱光了自己拍,自己欣赏有劲呢!当小别从事这种道德败坏的淫乱活动时,王七一深恶痛绝的“性大潮”文学,还没有开张呢?
王七一到工读学校采访,是不是受到我的启发,这是我不便说,他也不愿承认的事。不过,小别一见那张道德面孔,就猜到他的来意了。每一个聪明的小偷,都是心理学家。在大街上,不是随便见包就掏的,分人,可下手则下手,不能碰的,哪怕钱把你噎死,也不张嘴咬钩。
他主动向王七一靠拢,一脸忏悔,好像盼来了救星。那小子,不但人长得体面,脑子也足够灵活,只要王七一张嘴,准能顺着他悔过自新,认罪回头的文学构思说下去。一面说,一面观察着我们这位作家的脸色,专拣他爱听的讲。
我能够想象得出小别如何哄这位老兄的,我提醒过王七一,“你要听喇喇蛄叫唤,就别种地了。”
他反过来嘲笑我,“你就是总看到生活中的消极方面,哪怕在黑暗中,也有光明的,积极的因素,像小别,就是要求向上,努力改过,深挖自己走上犯罪道路根源的一个。很简单,他就是毁在你也赞成过的那些‘性大潮’文学手里。他听我讲了那些英雄事迹后,都激动地哭了。”
“小别?哭了?”我可了解那是个铁石心肠的家伙,居然会被这位三等牧师的布道所感动,太不可思议了。
王七一很得意:“李老,你还别不信,小伙子嚎啕大哭,哭得那份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