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文人张大复,字元长,江苏昆山人。生于嘉靖三十三年(1554),死于崇祯三年(1630),享年77岁。
他的前半生,为戏曲作家。当时,在江南一带的梨园行里,此人举足轻重。因为戏剧界都熟知“剧本剧本,一剧之本”的说法,剧本的好坏,往往决定一出戏的成败。所以,好剧本难求,好剧作家更难得。演艺界人,虽谙熟声律,但不精通文史,下笔不了;一般文人,学问可以,对剧场艺术,却未必能通其门径而登堂入室,同样,也难下笔。因此,要求剧本既具戏剧性,又具文学性,这是磨合难度很高的创作。于是,作为文章高手,又是戏剧行家,堪称两全其美的张大复,便成为最佳人选。
《世海总目提要》称他:“粗知书,好填词,不治生产。性淳朴,亦颇知释曲。”由于他擅长编写传奇杂剧,颇有票房卖点,很受业者青睐。故而四十岁前,一共写了三十多部戏曲,平均一年两出,总量超过英国的莎士比亚。但遗憾的是,他的这些红过、火过的剧目,现在多不被提及,除专门研究中国戏曲史的冷门学者关注外,他是一个几乎无人问津的剧作家。
这就是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了,文学也好,艺术也好,谁也不能自外于这个历史规律。严格讲,小说诗歌,戏剧影视,都是时令货,新鲜上市,光顾者多,时过境迁,落秧的黄瓜,就不值三文两文了。你自己觉得好,敝帚自珍,也许果然是好,字字珠玑,可时光不饶人,新陈代谢,物竞天择,后浪奔逐,前浪隐没,读者不买账,观众要退票的这一天,迟早会到来。你还活着,你的作品先你寿终正寝,不是没有可能的。这种因岁月无情的淘汰,而渐渐式微,而终于完蛋,而被人遗忘,而画上句号,是中外古今作家的常规命运,谁也逃脱不了,谁也无可奈何。
西方有一个莎士比亚,东方有一个汤显祖,也就足够足够了,太多的不朽,其实倒是不朽的大减价,大甩卖。于是,作为戏曲作家的张大复,被人忘得干干净净,也属正常,没有什么可惋惜的。不过,幸而他的散文著作《嘘云轩文字》之中,一部十四卷,收文八百五十三篇的《梅花草堂笔谈》,还真的被历史记住了。这部书时下不难找到,尚有人阅读,有人评介,有人褒贬,还有人争论。这样,他在晚明文学史上,认可也好,否定也好,得以有一席之地。
四百年前的张大复,对当下那些崇尚浅阅读,喜好快餐化读物的人来说,恐怕是相当陌生的名字了。
应该说,这位作家,值得一顾,这部作品,值得一读。顾了,读了,能有多大的得,不敢保证,多多少少会有一点得,是肯定的。何况此书不长,用一天工夫,可以通读三遍。第一遍,也许感觉一般;第二遍,你就会对他这些随兴而来,尽兴而止,自由开阖,率意放松,由数十字到百多字写成的小品,产生兴趣,感到亲切;第三遍,那“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漂亮文字,那“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语言张力,那“东关酸风射眸子”的动情篇章,那“风雨飘将去不回”的肆张意境,会让你欣然共鸣,击节赞赏的。
总之,他说不上是当时最好的作家,但也绝不是一个不值得一顾的等外品。
论文学水平,他无法与写《牡丹亭》的汤显祖比肩,论名声地位,也不能与八面玲珑、上下通吃的陈继儒相比。但在这部《梅花草堂笔谈》中,我们读出他文章之潇洒飘逸,笔墨之本色自然,绝无晚明文人中间那股招人讨厌的腐儒味,拘泥迂拙的方巾气;其品格之高狷自好,其心地之质朴孤直,既非同时代那些标榜清高,灵魂猥琐的野狐禅,也无佯装超脱,行止卑鄙的山人气。他是个不结帮不结派,只有三两文友的作家。因之,他活着时就不怎么景气,死后当然益发萧条。再说他这个人,既无名震文坛的野心,也无追赶主流的壮志,能够无欲无求,远离热闹,躲避名士,枯守茅庐,写自己的小文章,圆自己的写作梦,也就足矣足矣了。
这等人,有谁会在意?有谁会在乎?小报记者挖不出他的桃色新闻,评论家估计也拿不到他的红包,各级领导很害怕他伸手讨要救济,当红作家生怕沾上了他惹来霉运,都拼命远离他。好在他知道自己是老几,心态也颇安然,这是我最钦服他的一点。其实,这也未必不好,人分三六九等,货分高中低档,作家也是存在等级差异的,是什么就是什么,本色才是最自然的。任何朝代,出类拔萃的精英文人,终究是少之又少的。若是像菜市场的萝卜白菜,论堆处理,那这个“类”,这个“萃”多了、滥了,也就没有什么含金量了。
要知道,明末文坛之码头林立,之互相倾轧,之狗咬狗一嘴毛,之撕破脸相寇仇,之勾肩搭背抱团取暖,之淫靡成风色情泛滥……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不像话的一代。你想象有多紊乱,就多紊乱,你想象有多糟糕,就多糟糕,末日王朝所有一切败象,无不在这些文人身上充分表现。《金瓶梅》在万历年间应运而生,绝不是偶然的,正是那具形将朽坏的热尸上,才能滋生出来这种空前绝后的“恶之华”。
这样一来,在昆山兴贤里片玉坊的旧宅里,镇日枯坐着的张大复,你就不能不对之生一分敬意。处于如此喧嚣的社会里,一个文人能做到不为所动,心无旁骛,进自己的门,走自己的路,该是多么的不容易。
有时候,上帝偏不让你做一件事,其实倒是在成全你,正是这种难得的冷遇,使他能够潜心于字句,凝思于文章,造就出与李梦阳、王世贞前后七子的主流意识不同;与耿定向、焦竑的儒学正宗不同;与“公安三袁”的性灵放肆,与竟陵派钟惺、谭元春的复古冷涩不同;与李贽疯疯癫癫的反儒率性不同,与屠隆的声色犬马浪荡成性不同;甚至与他心仪的好友汤显祖宏大抱负不同;当然与他时有来往的陈继儒“飞来飞去宰相衙”更不同的,属于他张大复的独特道路。
他的独特之一,就在于他不同于别人。他的独特之二,还在于别人休想同于他,他就是他,他是唯一的他,所以他了不起。
文学史的任务,就是把相同相似的作家诗人,合并在一个科目下概而论之。握笔一辈子的文人,最害怕什么呢?就是怕成为一个毫无特色,只能概而论之的同类项。长期以来,视张大复为明代万历年间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普通作家,多少有点低估,也太委屈他了。这位活着时默默无闻,弃世后接近湮灭的张大复,应该是明代晚期一位有分量、有创造、有个性、有才气的散文作家。因为他不追风趋时、不随波逐流、不邀名骛远、不经营造势,四十岁以后,恍若顿悟,放下戏剧,拾起散文,写出自由自在,写出心灵韵动,写出物我两忘,写出天人感应,写出大自然的色彩,写出小社会的斑驳,点点滴滴,流水往事,断断续续,浮云记忆……一句话,写别人不写之写,为别人不为之为,或许就是这位晚明文人最耐品味之处了。
然而,“五四”以后的周作人,对张大复评价很低,认为他在晚明文人中间,算不得一碗能够充饥的大米饭,而是一把用来闲嗑消磨时间的瓜子。
这等不伦不类的村妇式比喻,出自这位名流之口,实在好笑。但这瓜子不敌米饭的评价中,不看好张大复的情绪,昭然若揭。20世纪30年代,明清小品,行市见涨,一是论语派林语堂推崇英国绅士式的幽默,鼓吹袁中郎三兄弟之性灵,形成潮流;一是苦雨斋主周作人,其平实风格的文字,言简意赅的笔法,在文坛的影响,日益扩大,以及对明清散文的推介引导,不遗余力,遂蔚为风气,大行于时。在他看来,似满天星斗的明清文人中间,张大复的实力,实属平平,一般一般的作家而已。若以历史的大角度来考量,出类拔萃者从来是屈指可数的,因此,他的论断也不无道理。
在小品文写作和评论方面,周为重磅人物,毫无疑义。所以他的话,能起到语惊四座、一言九鼎的重磅作用,也是毫无疑义的。他不大喜欢这个张大复,视他与写《幽帘梦》的清人张潮,号仲子,字心来者,同属一路货色。1932年,周作人在辅仁大学开讲《中国新文学的源流》,当时还在清华读书的钱锺书,在天津《益世报》上拜读这篇讲演以后,写了一篇书评,对周作人不是无心而是有意地忽略,将晚明这位重要文人张大复,排斥在视线之外,对其创造性的文学成就置若罔闻,表明他的歧义:“周先生提出了许多文学上的流星,但有一座小星似乎没有能‘swimintohisken’(映入眼帘),这个人便是张大复。记得钱牧斋《初学集》里有为他作的状或碑铭。他的《梅花草堂笔谈》(我所见者为文明书局《笔记小说大观》本)我认为可与张宗子的《梦忆》平分‘集公安、竟陵二派大成’之荣誉,虽然他们的风味是完全不相同。此人外间称道的很少,所以胆敢为他标榜一下。”
那时的钱锺书还未成为扛鼎人物,不至于把他吓住。周作人没有作声,不等于他认输,没有马上回应,也是名流的一种矜持。隔了三年,1936年,他作了一篇《梅花草堂笔谈》文章,算是反应也好,算是答复也好,不指名地将此公案了结。当时,周作人为北大教授,钱锺书为清华学生,辈分之隔,名望之差,对于这位年轻人的质疑,既不能在意,又不能不在意。在意,那就等于视其为对手,太抬高了他;不在意,似乎默认自己确实理亏,才偃旗息鼓的。
这就是中国大人物的弊端了,常常以为自己是皇帝,好武断,好大言,好一锤定音,好说了就算。当然,这也没有什么关系,你是陛下,你是金口玉言,你怎么说怎么是。可问题在于错了以后,这些大人物最容易犯的毛病,就是不认错。不认错倒也罢了,可怕的是知道错了还坚持继续错下去,更可怕的是知道错了还坚持认为即使错也错得正确,一直错到死,哪怕错到棺材里,在盖上棺材板的那一刻,还要伸出一只手,跷起一根手指头,表示他的错,说到底,是一个手指头与九个手指头的关系。你说,这要命不要命?所以,设想一下,政治领袖、经济首脑、军事统帅、地方诸侯,坚持错误、倒行逆施、害国误民、遗患无穷的话,老百姓该要用多少生命为代价,来为之救赎啊!
相比之下,周作人这桩文学公案,是小而焉之的花絮了。
周作人在这篇收进《风雨谈》一书的文章中反驳说:“我赞成《笔谈》的翻印,但是这与公安竟陵的不同,只因为是难得罢了,他(指张大复)的文学思想还是李北地一派,其小品之漂亮者亦是山人气味耳。明末清初的文人有好些都是我所不喜欢的,如王穉登、吴从先、张心来、王丹麓辈,盖因其山人之流也,李笠翁亦是山人而有他的见地,文亦有特色,故我尚喜欢,与傅青主、金圣叹等视。若张大复殆只可奉屈坐于王稚登之次。我在数年前偶谈《中国新文学的源流》,有批评家赐教谓应列入张君,不佞亦前见《笔谈》残本,凭二十年前的记忆不敢以为是,今复阅全书亦仍如此想。世间读者不甚知此种区别,出版者又或夸多争胜,不加别择,势必将《檀几丛书》之类亦重复抄印而后止,出现一新鸳鸯蝴蝶派的局面,此固无关乎世道人心,总之也是很无聊的事吧。如张心来的《幽梦影》,本亦无妨一读,但总不可以当饭吃,大抵只是瓜子耳。今乃欲以瓜子为饭,而且许多又不知是何瓜之子,其吃坏肚皮宜矣。”
在这个世界上,有时候很难与一个揣着明白却装糊涂的人讲理。明白人极好讲理,因为他明白;而明白人揣着糊涂,那就是一头不可理喻的犟驴。只是因为“他(指张大复)的文学思想还是李北地一派”,只是因为“明末清初的文人有好些都是我所不喜欢的”,于是,张大复被否定掉了。这使人不禁纳闷,我们评价一个作者,评论一部作品,究竟依据什么标准?个人喜恶,能成为一种接受或排斥的理由吗?
我同样也不喜欢这位以汉奸罪在南京国民政府老虎桥监狱坐过牢的周作人,但我从不因此不承认他在近代文学史上的地位,他的散文成就。明代王世贞对有杀父之仇的严嵩,那应该是不喜欢到极点的,但这位权奸的《钤山堂诗集》,在王弇州眼里,还能得到一个“孔雀虽然毒,不能掩文章”的客观评价。
看来,周作人对于这位晚明文人张大复的挑剔,近乎苛刻。
从他将其划入李北地一流,从他将其与张心来相提并论,说明周作人对张大复这部佳作的阅读,浅尝辄止的粗疏,是有的,皮毛之见的草率,是有的。这三个人,李梦阳(1472—1530)死,张大复生,张潮(1650—?)生,张大复死,可谓互不搭界。前者为政治色彩特强的官员,壁垒意识特强的诗人,非常之原教旨;后者为门第出身特棒的名士,兴趣爱好特广的玩家,相当的嬉皮士。而张大复,一个勉强考得的穷酸秀才,一个贫病交加的孤寒弱者,硬把他们三个捏在一块,真是老子与韩非同传,风马牛不相及。所以钱锺书说的未入尊目(“swimintohisken”),让周作人很不受用,可想而知。
钱锺书认为张大复在晚明文人之中,是个堪与张岱比肩媲美的人物。而“集公安、竟陵二派大成”这句话,本是周作人对张宗子,即张岱所著《梦忆》的评价。钱锺书将张大复的《梅花草堂笔谈》,抬爱到可与之平分这荣誉的高度,自然不合周作人之意,他说“凭二十年前的记忆不敢以为是,今复阅全书亦仍如此想”,一口回绝了钱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