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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卷(ZC) §贼哥

他一笑,很潇洒。“喝!什么时候,你点家高级饭店,我请客!”

小别不但穿得挺像个样,行为举止,也是很成气候的。我第一次去工读学校,在车间里第一眼看到他,我以为他是管教人员呢!我也去他的家拜访过,小别的父母都在郊区中学教书,是两位很忠诚于教育事业的老师,一直坚守工作岗位,从未要求调回城区来。每礼拜六下午坐近郊火车回城,礼拜一清早离家返校,小别和他奶奶还在梦乡里呢!应该说,他的家庭环境不错,不知为什么,他有了简直改不掉的偷窃毛病。据说,他父母恨不能勒死这个丢尽脸的儿子。哪怕揍得遍体鳞伤,管不了几天,故态复萌,哪怕他奶奶锁在抽屉里又锁在铁皮盒子的钱,他都有办法弄到手,一点也不费劲。

小别到百货公司,农贸市场,火车站,随便走走,就有收获。他身上向来不带钱,现用现偷。后来,我们熟了,他给我表演过他的偷技,在明知他要扒窃我,予以严密防范的情况下,我揣在皮夹克里的钱包,还是到了他的手里。

“小别,你跟谁学的这门手艺?”

他不回答,那是他的绝对秘密。我和他结识这些年,他一个字也不露。

我当然不相信胎里带这一说,虽然他很小就有偷窃习惯,但我也不信是坏小说引导他走上犯罪的道路。老实讲,他没有读小说的习惯,宁可看黄色录相带,看多了也腻了,按他的说法,远不如找几个妞脱光了自己拍,自己欣赏有劲呢!当小别从事这种道德败坏的淫乱活动时,王七一深恶痛绝的“性大潮”文学,还没有开张呢!

王七一到工读学校采访,是不是受到我的启发,这是我不便说,他也不愿承认的事。不过,小别一见那张道德面孔,就猜到他的来意了。每一个聪明的小偷,都是心理学家。在大街上,不是随便见包就掏的,分人,可下手则下手,不能碰的,哪怕钱把你噎死,也不张嘴咬钩。

他主动向王七一靠拢,一脸忏悔,好像盼来了救星。那小子,不但人长得体面,脑子也足够灵活,只要王七一张嘴,准能顺着他悔过自新,认罪回头的文学构思说下去。一面说,一面观察着我们这位作家的脸色,专拣他爱听的讲。

我能够想象得出小别如何哄这位老兄的,我提醒过王七一:“你要听喇喇蛄叫唤,就别种地了。”

他反过来嘲笑我:“你就是总看到生活中的消极方面,哪怕在黑暗中,也有光明的,积极的因素,像小别,就是要求向上,努力改过,深挖自己走上犯罪道路根源的一个。很简单,他就是毁在你也赞成过的那些‘性大潮’文学手里。他听我讲了那些英雄事迹后,都激动地哭了。”

“小别?哭了?”我可了解那是个铁石心肠的家伙,居然会被这位三等牧师的布道所感动,太不可思议了。

王七一很得意:“李老,你还别不信,小伙子嚎啕大哭,哭得那份伤心!”

等到电视剧《找到回头路》拍好,我被邀去看样片的时候,碰见也在场的小别,抓空儿我问了他一句,“你这回算走运,逮住了一个冤大头,给你垫脚,提前毕业。”

他一笑,因为当时有许多大小人物莅临,他不敢笑得猖狂。

“听说你跟他哭天抹泪,痛苦得要死?”

“他给我讲王杰啊,刘英俊啊,门合啊的英雄故事,我就被感动了呀!”

“你还后悔说,你看了许多坏小说,中毒不浅,已经没救了什么的。”

“他喜欢听,我就说给他听呗!”

“我听你奶奶讲过,你上学的时候,一拿书本就犯困,都看过什么小说啊?”

“不跟你说了,不跟你说了!”一转身,走了。

……

有这样一个歪打正着的机遇,小别离开工读学校,不再作贼,至少不太做贼,也是好事。当然,王七一瞎猫碰上死耗子,总算当了一辈子作家,有了一本代表作。此公便成了职业传道士,到处去演说文学在促进人的堕落方面的伟大作用,顺便签名售书,推销他那本把一个惯偷改造成先进分子的积压下来的悔改小说。“真棒!王七一!”我拍着他那虎背熊腰,赞他一番。

“李老,多承谬奖啦!”

果然,他命算得挺准,五十九不发,六十发,他快退之前,被小别偷美元的那位太太家的先生相中了,总算有了顶戴花翎,正式粉墨登场,老兄甩开马蹄袖,夹个文件包,挺像一回事的了。从那以后,见我就很不客气地叫老李了。

有一回,在机关院里,听他喊。

“喂,老李——”

因为他从来没有这样叫过我,我不以为他在叫我。

“叫你哪,老李——”

我站住了,在场的除我之外,没有一个姓李的。

“正式通知你,明天来听我传达中央文件——”

那大皮包,鼓鼓囊囊,这回王七一可捞着一个大讲特讲的机会了。谁知第二天,那一份薄薄的文件,两分钟就念完了。那包里,装了些什么东西,便成了一个秘密。在座的其他同事猜测,也许故弄玄虚,塞了些手纸吧?看来,有眼不识泰山,把王七一估计低了。

小别喝完酒后问我:“再来一杯?”

“谢谢,够了!”

这个犯了第一次错偷了人家的钱,不想再犯第二次错,把钱花了的年轻人,举棋不定地自言自语:“这美元怎么办呢?大把花了它?还是想办法原封不动退给他?不管怎么说,他还是帮过我的忙的。这是我们的行规,拉过一把的人,要手下留情的。”

在口语里,男性的“他”,与女性的“她”,是分辨不清的。我问小别,那位太太,也就是我同事王七一上司的老婆,一个徐娘半老的电影演员,架子蛮大的,怎么可能给你这个过去的失足青年帮忙?

“不是她,是他!”

“哪个他?”

小别顿脚叹息:“唉,也怪我,老不干这行,手生眼生。我该认识他那个大公事包的,他到工读学校来采访的时候,有个印象,怪不得觉得眼熟。那时,他包里可没有美元,人民币也有限。冲那劣质二锅头的酒味,要在外边,我不屑下手的。小偷也是一门手艺,绝活,不能随便糟蹋。我就跟他开了个小小的玩笑,当着他面,用两指头把他皮包里的月票夹走了,害他在公共汽车上挨过一回罚,后来不是写进他那部小说里吗?”

“他?是他?”

小别后悔不迭:“我根本不知道在房间里给那位太太按摩的男人,是他。先前没当官时好像不像这会儿富态,我没能认出他来。”

尽管我努力不做出大惊小怪的样子,仍忍不住好奇,“真人不露相,他还有这一手?”敢情我这位同事正经一专多能,文武全才,两手都硬,难怪那位太太的先生如此器重,倚为左膀右臂的股肱之臣。

“我修完下水道,因为那女人爱搭不理的架式,有点不开心。正好,这大皮包躺在客厅沙发上,我这双贼眼能放过吗?我一噤鼻子,就起了贼心,那味儿,可是正经茅台的酱香——”

“吹过头了吧,小别,你也不是警犬,鼻子会这么灵?”

“你不信拉倒,职业嗅觉,不会出错的。”

“于是乎禁不起诱惑,下手了?”

“这种钱,十之八九来路不正,不过,我只拿了一小半,你说我的思想水平是不是有点子提高;要是放在前几年,那二十五张百元美钞,我一个子儿也不会给他剩下的。我就抽了十张,大头还留下了。等我出门,看到停着的他的奥迪轿车,我才悟到坏菜了。大水冲了龙王庙,我把王七一给偷了,就算是不义之财,我也不该拿他的。所以我马上给你打电话——”

“小别,你打算怎么办?”

“这不是向你请教吗?”

按照王七一那种屯子里出来的人的习惯,这两千五百美元,是属于他个人的话,肯定要存进中国银行去生利息的。要是公款,这个官不大,谱不小的人,才不会管呢!倘若以为他拐款潜逃,这合黑市万把块钱似乎又少了些。也许他为太太按摩赚的血汗钱?那这数目又太大了些。总之,百思不得其解。

别看他一天到晚在演讲,统统不着边际,全他妈的是废话。我怎么也难从他的话里,找到和这皮包里的美元对上号的任何蛛丝马迹。

“还回去?”小别问我。

免得我的同事烦恼,更主要的是免得我的这位年轻朋友烦恼,我投了赞成票。“这回扎啤的钱,你付。下回吃饭馆的钱,我掏!”我们就分手了。

至于小别如何把这一千美元,送回到王七一的大皮包里,而且还要人不知,鬼不觉,那属于他的高精尖业务机密,我也不好意思打听。不过,可以相信,鬼斧神工,绝不会露痕迹的。

当然,一有机会见面,我就比较注意我的这位同事的脸部表情了。也真是不简单,丢了一千美元,他像没有这回事似的。我可太了解这位屯子里出来的人了,他未得意时,从来是一支烟、一支烟往外拽,绝不撒烟给别人的。而且总准备两包烟揣在怀里,好牌子自己享用,孬牌子给向他伸手要烟的。六七千块,快八千块人民币,多少盒烟?一点不心疼,能不让人肃然起敬么?过些日子,一千美元回到他大皮包,也未见他多么喜形于色,则更是了不起。看来,他部长的梦,早晚要实现的,也就是时间问题了。

那大皮包还在他手上拎着,还是那样鼓鼓囊囊的。不过,那当然是要刮目相看的了。

我不禁想起居委会的大婶的辩证法,有的人是会变的,但也保不齐,有的人永远也不会变,说得是有道理的。那么,我的同事,和我的年轻朋友,他们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一时还真有点想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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