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是以语言为工具的。我也常常琢磨,同样意思的两句成语,难道就永远水火不容么?实际是不应当如此的。汉语言的伟大,就在于她的弹性。我一直在寻觅这两句成语的契合点。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找到了。说来你也许不信,能将这两句成语组合在一起的,就是现在街头常见的福利彩票。
彩票募集来的资金,其中有一大部分,按其宗旨,是要直接送到那些处于困苦境地中的伤残孤寡、贫病老弱、下岗职工、辍学儿童的手中。对他们而言,这点帮助,就是“雪中送炭”了。同样,那些以爱心和善心,以关怀和同情,购买彩票的人,如果幸运向他展开笑脸,中了奖。我想,这时候,用“锦上添花”来形容,也许是最合适的了。一边是“雪中送炭”,一边是“锦上添花”,不大的彩票,却把汉语言中两句不能等同使用的成语,联结在一起。那些购买彩票的人,不大可能想到他其实在做一件善事。所以,无心之善,最善。
匈牙利作家莫里兹(公元1879—1942年)的著名短篇小说《七个铜板》里,那位靠洗衣谋生养活小孩的妇女,穷到连买肥皂的七个铜板也掏不出来。孩子们帮着妈妈满屋子找寻,终于,一个、两个、三个地凑到了五个,还缺两个,幸好从抽屉缝里发现了一个。可是,差一个还是买不来肥皂的。一家人为此愁肠百结,无以为计地坐等着。这时,一个过路的人,知道他们为缺一个铜板而苦恼的时候,这个与他们同样贫穷的善心人,就把自己身上仅有的一个铜板,塞进这家孩子的手里。于是,这间小屋子里有了笑声。
我时常在想,买彩票的朋友,肯定不会知道他从口袋里掏出的那一块钱,将会给哪间小屋子带来笑声。但是,无意中赋予那张彩票中的善心,才是最可贵的。当无数善心汇集起来,那就给需要温暖的人,带来阳光普照的春天。
小说的开头有句话:“穷人也可以笑,这是神明注定的。”这就是说,快乐是人类有生以来的本能。给人快乐,对自己也是一种快乐,这就是那个过路人的哲学。如果顺风顺水的人,想着逆境奋斗的人;如果无忧无愁的人,想着拮据艰窘的人,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就会是充满着博爱心、仁慈心、善良心、同情心的不沉之湖,就会是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中那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人爱我,我爱人人”的美好境界。
只要想着多给别人一点爱,这世界就充满阳光。
七、初冬的春意
今年北京的冬天,要比往常来得早些。
香山红叶,尚未红到“层林尽染”的地步,温度就陡降下来,本来是最富有诗情画意的北京之秋,便有了初冬的景象。据气象台说,前几天的气温,是五十多年来同期的最低值。这也印证了我的记忆。1949年的秋天,从上海到北京,我正好赶上半个世纪前的寒流。
那时,我们很年轻,充满激情,冷也扛得住。随后,参加京郊的土改运动,荒郊野外,天寒地冻,算是领教了北方彻骨的寒冷。老乡家的热炕虽暖,但高丽纸糊的纸窗,保暖性能极差。天亮醒来,无不眉毛挂霜,成白眉长老。人们哈哈取笑之间,那呵出来的热气,竟是一团团白雾,可见冷的程度。
嗣后的冬天,北京好像再也没有那样冷得早,冷得很。有些年,竟是暖冬,羽绒服都穿不住。因此,讲起五十年前的寒冷,年轻人都露出讶异的表情。我还记得,因为气温特低的缘故,小动物蜷缩在洞穴里冬眠,找不到食物的狼,就要从山里下来,到居民点觅食了。
那时的北京城,通常指城墙内的市区,可不是后来扩展的新北京,更不是如今建设得繁花似锦的大北京。五十年代,出西直门,不数里,便是零零落落的村落;出阜成门,过长河,便是地广人稀的田野。刚到北京的我们,看到什么都感到新鲜。见农户院落的土墙上,往往涂有一米直径的白圈,而且比比皆是,便向乡亲打探,这是干什么用的?问了才明白,狼性多疑,这些白圈能使狼犹豫踟蹰,起到阻吓作用,以防狼的骚扰。所以,工作队员走村串舍、访贫问苦、发动群众、宣传土改政策时,在乡间路上,在庄稼地里,碰上突然蹿出来的一条孤狼,绝不是天方夜谭。
大家觉得不可思议,对今天城市青年来说,只在动物园里见过狼,很难把那种野生动物和现代化的大都市联系在一起,也属情有可原。但,早年北京的山区,确实有过狼流窜到平川地觅食的踪迹,这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前些天,也是最冷的几天,我到西苑去看望老朋友。
又经过了当年搞土改的蓝靛厂、六郎庄一带,现在,除了地名没变之外,眼前所见到的一切,让我禁不住感叹系之了。想不到完全是一幅陌生的情景,这还是我当年参加土改的农村吗?大致方位应该是不会错的,但具体所见到的一切,与记忆中那驼铃叮当的灰蒙蒙土路,那鸡鸣犬吠的矮趴趴小院,那袅袅炊烟的庄户人家,根本吻合不到一起。在连片成区的现代建筑物中,别说狼看不到,连农家的大牲口骡马也没有;当年那些小媳妇回娘家爱骑的小毛驴,恐怕更是稀罕物了。
几年间,四环路、五环路、六环路,一环一环地将这些早年的乡村,圈在了城市的建设宏图之中,化为绿地,化为高楼,化为场馆,化为四通八达的道路。以前我到城外,逛颐和园、圆明园、植物园,顺利的话,车程至少得一小时。这次从西苑回城,走新修的高架路,二十分钟,就到了家。我给朋友打了个电话说,虽然北京城越来越大,其实,我们相距并不远。
城市和人一样,它要成长发育,它要长高长大。但身在其中的居民,往往感觉不出这个变化过程。旧地重游,今昔对比,将记忆中的老底版,重叠上真实的新照片,便再清楚不过地看出来北京的进展,而且是飞快的进展。作为居民的我们,必然会想到,还有新的更美好的照片,在明天、在后天要覆盖上去。那时,再讲郊区有狼的故事,别人听了就会以为是神话了。
文人在描写“变化”这个词时,喜欢加上“日新月异”这个夸张的形容词。但是,这一次,我坐在车里,沿北京市一环一环路地开过去,才真正领会什么是“日”新、什么是“月”异。那真是一点也不夸张的“日新月异”。那天虽冷,但一路之上,却看得我心头发热。人不身临其境,无法产生感同身受的体会,亲眼目睹的变化最能激起感情的波澜。
尤其,当我回到家中,由于低温来临的缘故,政府规定提前供暖,绿意仍重的京城初冬季节里,更是洋溢着一派温馨舒适的春意。打开窗户,扑面而来的是那辉煌的灯火、艳丽的旗帜、热烈的歌声,和人们的欢声笑语。在恰逢“十六大”的红红火火的喜庆气氛中,这初冬的春天气息,既催人奋进,更沁人心醉呢!
八、逛书摊
每到夏收以后,农村里就该挂锄,城里人就该歇伏了。不过,一想到暑热天气,酷阳当顶,便没了出门的兴致。但今年,北京的雨水较多,因而不是那么热得令人难耐,遂有可能走出家门,到各处去转转。
这种消闲活动,通常并没有特别明确的目标。信步而行,欲止则止,遇车即上,欲下则下。有得看,多待会儿;无得看,打道回府。这大概算得上王子猷雪夜访戴的“乘兴而行,兴尽而返”的陶然了。老实讲,在现代生活节奏的社会里,能够做到“惯得魂梦未拘束,又踏杨花过谢桥”的行止随便,惬意自如,也是一种难得的快乐。
因为人们或是主动,或是不情愿地,给自己规定得太多太多,不是必定这样,就是不可那样做事、说话、开会、上班、吃饭、劳动、应酬、敷衍,实在是很累很累的。那么在心劳神疲、殚精竭虑、魂不守舍、压力重重之下,这种轻松一下的行为,便是必要的调谐了。当然,轻松的方式很多,下象棋、打麻将、逛公园、看电影,是很多人放松自己的办法。如果不那么囊中羞涩,要情调一些的话,咖啡屋小坐,保龄球一番,到郊区打打高尔夫,夜总会里跳跳迪斯科,也是使紧张神经为之舒缓的好去处。
然而,也怪,读书人的消闲,说来说去,仍是离不开一个书字。所以,在这个夏季里,倒有不少次这样无目的、无打算、走到哪就是哪的轻松;统计一下,十之八九,倘非书店、图书馆,便是偶尔的书展和街头上永远花花绿绿的书摊了。尤其是最近的北京,至少今年以来,大商场里也有书可买,更多了一些可以驻足的地方。我发现,好多我的朋友,总是喜欢把时间消磨在这种地方。虽说出门了,上街了,结果不过换个场合读书罢了。
好像古人也如此,清人陈康祺《郎潜纪闻》卷八载:“相传王文简晚年,名益高,海内访先生者,率不相值。唯于慈仁寺书摊访之,则无不见,亦一佳事。”
这也怪有趣,如果不是愚,大概属于读书人的天性了。
其实,人的一生,都在捧读着两种书,一种是铅字印出来的;另一种,便是叫作人生的这本无边无沿、无休无止的大书了。一般说,读前面的书,易;读后面的书,难。因为即使印出来的最新的书,也是过去。时间的疏隔,已与读者无切肤之痛的关联,可以从容对待。再则允许选择,喜欢读则读之,不喜欢读则不读之。相反,社会、现实、人际关系、日常生活,才是一本真正的大书。这本无字的书,比所有有字的书,学问广博,道理深奥,意旨纷繁,章法多端。有的人读得好些,庶几不至于碰壁;有的人读得差些,有时连生存也会艰难;有的人读得快点,可以免得落伍;有的人读得慢些,保不准屁股就要挨打了。这本书的厉害之处是:你读也得读,不读也得读,毫无选择余地,谁也没法逃避。你一定逆着、犟着、硬顶着,不买它的账,你就得付出代价。
所以,在踱步时,路过马路,忽有所思,不禁悟道。看起来,人,你我他都在内,其实不也永远处于这两种书的交会点上吗?眼前如同没有斑马线的十字路口,历史和现实,过去与今天,纷至沓来,目不暇给,难免眼花缭乱,不知所从。但定下心来,将这两种书,横过来读,竖过去念,你就会发现,若是能够努力看透的话,就能从思古之幽情中学会一点适应生活的能力。
看透,或者努力看透。舍此之外,焉有他哉?
九、读树
那时住在东城,去劳动人民文化宫的机会较多。后来,随着北京市的向外拓展,我便搬到城外去了。这样,只有每年的书市,来到太庙,挤到熙熙攘攘的读者群中,买一些想买的廉价书。但热销的摊点,往往难以与年轻人比赛力气,半天下来,也着实劳累,便找个树荫下的长椅歇腿。
过去逛太庙,喜欢读树。树可以读吗?我想这个回答是肯定的。因为一棵树就是一本书,树和人一样,即使同一品种的,也自有她独特的个性。如果说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这世界上也找不到两棵完全相同的树。无论在旷野,在公园,在小院的树木,或是马路的行道树,只要成林,那也是一个形态相异、性格不一、各呈风采、绝非一色的丰富世界。读树如看人,尤其种植在太庙里的松、柏、桧、槐,巍峨庄重,枝根虬结,风姿苍劲,气势不凡。她们矗立在那里数百年,几乎是北京的历史见证人。
如果树能言语的话,一定会涌出沧桑的感叹。所以,细读她每一圈年轮,都能寻觅出皇室的兴衰,民国的变迁,“五四”的激情,抗日的斗争,以及解放以后新岁月的生活轨迹。古树虽古,可并不因年纪的包袱而嚣张跋扈。在她周围,许多年轻的后辈树,同样生长得从容不迫。这种上了年纪的大度、宽容,便越发地显得一种分量感、尊严感。但是,树老和人老也差不多,老人通常行动迟缓,老树通常也就长得很缓慢;老人通常不那么活跃,老树通常也就不是很起劲地生长。那残断的枝丫,萎缩的树干,不太振作的枝叶,留下了太多的时光痕迹,好像时间在古老的身躯里凝滞住了,不免给人老态龙钟的印象,使人肃然起敬的同时,也多少使人生出一丝惆怅。
因此,整个太庙里面,那满园关不住的春色,那一片郁郁葱葱、青绿苍翠,唱主角的已非这些前辈树木了。老树的光辉,已是昨日的事情。看来,还是年轻好,因为在成长着,意味着拥有时间;因为在成熟着,意味着来日方长。所以,解放后陆陆续续栽种的别的什么树,就比老树要生机盎然,要朝气蓬勃,显得生命力特别旺盛的样子。风一来,你可以听到那白杨树的硕大叶片,或细细低语,或大声聒噪。也许生活就是这样一个后来居上的局面,未来属于谁,谁就拥有最多的话语权。而徜徉在古树底下,就没有这一份热闹。
展眼望去,所见皆绿,欲与天公试比高的白杨,爬满了照壁瓦墙的藤萝,拥塞了行路夹道的冬青灌木,花飞花落招蜂惹蝶的丁香海棠,令读树的我不禁觉悟,古树的缄默沉思,庄重成熟的状态,固然具有历史的魅力,但是,要没有这半个世纪种下的树木花草,仅凭那些爷爷辈的老树,是构不成这一片苍葱凝碧的绿色世界的。正因为老树之外,更多的是新树的出现,才形成这一片宜人景色。
其实,树的世界如此,人的世界又何尝不如此呢?看一看挤在书市里的人群,年轻人远远多于老年人,年轻作家的书远远要比老年作家的书卖得好,便知道文学的这种新人辈出的过程,和树木的繁衍一样,是一种事物发展的必然。只有新鲜血液的不停输入,机体才会不断更新,焕发青春;才能后浪追逐着前浪,一浪更高于一浪;才能生气勃勃,气象万千。
买书,看压缩在书中的空间和时间;看树,阅读大自然,那可是活生生的大块文章。树的世界,人的世界,其实都在新陈代谢的进化规律之中。懂得这一点,无论是白发苍苍的老者,还是血气方刚的青年,都能达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境界,就像园子里的这些新的、老的树木,融洽相处,和衷共济,社会的祥和氛围,肯定会日益浓烈起来。
十、狗德
最近,我已经读了好几篇对狗失敬的文字。
其实,狗是很冤枉的。首先,并非所有的狗都像那些人那样一个臭“德行”。所有被指责的那些令人齿冷的“德行”,即使在狗界中,也并不带有普遍性。试想在阿尔卑斯山皑皑积雪中的牧羊犬,为冻僵的旅行者带来生还的希望;在地震废墟里搜寻的猎犬,嗅出仍存活着的遇难者;在缉私查毒时、在破案追踪中的那些立功的警犬,这时候人们向它们致敬都来不及的。其次,应该指出,那些人沾染的是一部分狗的恶习,由此一概而论地骂倒一切狗,不算怎么公平。如果狗都像那些人一样的可恶、讨厌、招人憎恨,这世界上还有谁愿意养狗呢?
在我印象里,外国人对狗,持好感者多。我记得儿时,20世纪30年代的事了,有一部很煽情的好莱坞影片,叫《义犬救主》。那个狗主角的名字叫琳丁丁,很红极一时的,比二三流搔首弄姿的演员要走红得多。狗在西方人眼里,是人类无言的朋友,有些孤独的老人,儿女抛弃了他们,惟有一条忠实的狗为伴,这在西方是习以为常的事。还听说过,有的富翁宁肯把多少万美元的遗产,死后传给了自己的狗,也不让子女亲友沾一点光,说明他对人已失去任何信心,远不如对一条狗的感情。我读过一篇文章,在法国,在花都巴黎的一个什么区域里,甚至有专门埋葬人类宠物的公墓,其中大部分是狗,为之刻石铭碑,留下悼念的词语,都是相当倾注感情的。
我们这里则不一样了。虽然从孔夫子起,中国人就提倡中庸之道,但好像也形成这样一个奇怪的效应:越是提倡什么,越是缺乏什么;越是强调什么,越是完蛋什么。讲了几千年中庸,看问题的方式方法,倒是非常缺乏中庸精神,非要偏颇不可。几乎不讲辩证观点,很少“两分法”地看人,倘不是极好,好到无可再好,恨不能顶礼膜拜;便是一无是处,坏到不可救药。
对狗的看法,就更糟。
在汉语体系中,凡与狗有关的词语,除了一句“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外,大抵属于詈词之类。这真是十分怪异的现象。如“狗腿子”、“落水狗”、“狗东西”、“狗屎堆”、“狗头狗脑”、“狗头军师”、“汉奸走狗”、“狐朋狗友”、“丧家之犬”、“鸡飞狗跳”、“狗急跳墙”、“狗仗人势”、“狗屁不通”、“蝇营狗苟”、“狗皮膏药”、“狼心狗肺”、“鸡鸣狗盗”、“狗眼看人低”、“狗肉不上桌”、“狗改不了吃屎”、“狗咬狗,一嘴毛”、“狗嘴吐不出象牙”、“狗戴嚼子,胡勒”、“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等等,更甭说“狗日的”、“狗娘养的”这些指着鼻子骂人的话了,可以说没有一句是好话。严格讲,像这最后的两句村话,换上别的动物,也未尝不可,但狗倒霉,非把它挂搭上不可。我也不知为什么把狗置于如此不堪的地步。说白了,其实都是人的种种作呕的丑态,以狗形容罢了。君不见有些见风使舵、巧言令色的人,甚至比狗还要龌龊吗?
我不是保护动物协会的成员,也不是一个狗道主义者;更不像那些有钱阶层,动不动破费数万、数十万地买条名贵犬,如沙皮狗、宫廷狗,消遣玩弄宠物的人士。对于狗的认识,说来惭愧,至今仍停留在那些文学作品上。
也许由于艺术形象的力量,所以,很不以为然那些抹杀一切狗的议论。
在契诃夫的《卡契坦卡》里,那条离别了主人多年,已经沦落到马戏团里,登台表演杂技的小狗卡契坦卡,一听到观众席里它原来的主人,那老爷爷的孙子,在叫它的名字时,便不顾一切地冲下场去,热烈地扑向那爷孙俩的忠诚;在杰克·伦敦的《白牙》里,那条具有狼的血统,来自阿拉斯加的北极狼犬,矢忠于它的主人,在与比自己强大若干倍的獒犬角斗时,和手持武器的歹徒作殊死的搏击中,那宁死也不畏缩的勇敢;在特罗耶波利斯基的《白比姆黑耳朵》里,那条可爱的小花狗,在它主人住了医院后,四处寻找,跑遍了主人曾经带它去过的所有地方,历经艰辛,也不颓丧的真诚感情。这些品德,也不是我们见到的那些小丑身上所具备的。
人有人品,人品有好坏之分;狗有狗德,狗德有高低之别。如果体味一下屠格涅夫的《木木》里,那位长工盖拉新溺死自己那条狗的悲哀,就会觉得人类自身的弱点,远胜于那些四条腿的朋友。所以,对狗的不雅口碑,更多的是那些沉湎于名利场中的人的表演。
老实说,嬗变,是那些人的特点。至于狗,认准了便通常不那么轻易改变,所以才有那些感人的篇章。称它信守如一,始终不渝,大概不算过分。相反,若是在见利忘义、朝秦暮楚、出卖朋友、六亲不认这些方面,比起那些脸不红、心不跳的人的修养,狗恐怕要自愧不如了。
因此,若狗有知,大概也不赞成把自己和那些人类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