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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换词、丢手绢

前世他就是专门做调味料的,人称美味大王。

他做出来的十三香,有着不同的口味,可以因人而异,自然也可以因地制宜。

当然,秘方他不会告诉任何人。

他唱出来的,都是能让人知道的,真正的秘方都藏在他心里。

“草寇好,人人夸,

能熏鸡来又烤鸭,

北城的烤鸭用草寇,

德州的扒鸡它当家,

做汤顺气味道好,

人人吃了人人夸。”

十三香小调,乍一听有些土气,好像不入大雅之堂。

但仔细听起来又很顺耳,也很顺嘴。

朗朗上口。

一段唱完,陈远志的小摊前,已经围的里三层外三层,人头攒动,摩肩接踵。

不到一个小时,陈远志带来的十三香就卖完了,比以往卖的都要快一些。

小芳亲眼目睹全过程,一颗心都变得雀跃起来。

陈皮哥真有本事!

会做调料,会挣钱,还会唱歌,又勇又温柔,好像没有他不会的!

小芳一边帮陈远志收拾东西,一边暗戳戳的想,照这样下去,以后的日子很有奔头呢!

收拾好东西,直接放车兜里,陈远志一挥手,“走,去供销社!”

难得和媳妇来一次镇上,当然要去供销社看看,买点东西哄媳妇开心。

小芳一双眼睛亮晶晶的,脱口而出,“好呀,我正准备去供销社买东西呢!”

“那正好,咱一起去。”

陈远志偏腿跨上洋马,对小芳想买的东西有些好奇,但是他没问。

到了供销社,陈远志陪着小芳从头开始转,小芳这看看,那看看,就是不说买。

经过一个柜台时,小芳盯着看了有一分钟。

“喜欢小手绢?”

小芳有些不好意思的摇摇头,“不是,我就是想起来一首小时候经常唱的一首儿歌。”

说着,瞅瞅四周没人注意,轻声哼唱起来。

“丢,丢,丢手绢,偷偷的放在小朋友的后面,大家不要告诉他……”

小芳脸红红的,又有些怅然若失的说,“小时候我们还一起玩丢手绢,可惜长大了,就渐渐的不玩了,你说那是闺女家才玩的,宁可玩泥巴都不玩!”

陈远志尴尬的挠了挠后脑勺,“玩那个会被人笑话,我不是还跟你玩老鹰捉小鸡嘛!”

小芳的眼睛亮了起来,“是呀,每次你当老母鸡的时候,我就在你后面,拽着你衣裳,你把我保护的很好。”

顿了一下,小芳忽然抬起水灵灵的眼睛望着陈远志,“陈皮哥,你会一辈子保护我,对吗?”

陈远志抬起手,把她额头的一柳碎发别到耳朵后面,顺势从她光滑的脸颊上划过,深情目光注视着她,郑重其事的说,

“我会一辈子对你好,把你当亲闺女一样养着。”

小芳被他戳中了,心里甜甜的,却假装嘟着嘴,“哪有把媳妇当闺女的?”

陈远志一本正经的说,

“你想想,除了恁爹,还有哪个男人对你更好了?如果有,那肯定就是我!”

小芳眨了眨眼睛,觉得他说的好像有道理,但又觉得怪怪的,不由哼了一声,“反正你占我便宜!”

陈远志哈哈一笑,“我又没让你叫爸爸!”

“你说啥?”

“没啥。”

陈远志适可而止,朝售货员招手。

“这小手绢怎么卖?”

郑琳走过来问,“普通方手绢一毛钱一个,带花的一毛五,你要哪种?”

镇合作社就三个售货员,分别是百货区一个,粮油区一个,然后衣服布匹一个。

偌大一片百货,都归郑琳一个人管,也是真够忙的。

陈远志得意的指着小芳,“给我媳妇买的,当然要带花的。”

郑琳惊讶的抬头盯着小芳看了几眼,“啧啧,恁媳妇就是好看,怪不得你那么稀罕!”

“那当然了,我媳妇天下第一好看,所以得要两个!”

陈远志臭美了一下,结果自然是招来小芳一阵害羞和郑琳一顿白眼。

“真不要脸,哪有这样说自己媳妇的!”

都是老熟人了,她这话当然是在开玩笑。

陈远志却一本正经的问,“那你说说,你见过这么漂亮的吗?”

郑琳怔了一下,指着墙上挂的一张明星日历说,“见过,那不就是!”

小芳羞涩的低着头,“我哪有明星好看!”

那时候也是有明星的,电影明星,唱歌明星。

能当明星,长相自然不错,但在陈远志眼里,小芳才是最美的。

“你比明星还好看!”

陈远志得意洋洋的掏出五毛钱,“郑琳,我买两个。”

“行,你还要啥,我一块给你算。”

郑琳都摸出经验来了,陈远志买东西,绝不会就买这一点点。

陈远志笑了笑说,“你先把手绢给我媳妇,然后再去看看鞋。”

鞋并不是归到服装区,还是郑琳负责。

陈远志一眼就看中了一双透明的红色小凉鞋。

就这小凉鞋,穿小芳脚上,肯定好看。

于是他毫不犹豫的说,“把那双红色的凉鞋拿出来看看……对,就是那双透明的。”

话音刚落,一个扰人兴致的声音突兀的响了起来。

“哼,我就知道你会偷偷摸摸来买东西,被我抓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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