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云天暗骂一声:“这狗槽的,唱什么不行,非得唱这歌。”
“我不会唱,但是我会唱其他的。”千云天说完拉着苏晚晚走到唱歌的摊前。
很不礼貌的打断道:“你好,我能借用一下你们的吉他吗?”
千云天伸手从钱包里掏出一百块,递给主唱。
虽然主唱被打断唱歌有些恼怒,可是看到千云天掏出的那一百块钱,眼睛都直了,你就算让自己现在收摊都行,这一晚上都赚不到这一百块。
“好嘞,兄弟这是要给女朋友唱首歌啊?”主唱赶紧接过千云天手里的一百块,生怕他反悔了。
“对。”千云天松开苏晚晚的手,接过吉他。
苏晚晚听到千云天要给自己唱歌,可爱的杏花眼都有些雾蒙蒙的。
“兄弟唱什么歌啊,我这什么歌的伴奏都有。”
千云天摆摆手,表示不用。
“自己原创的。”
跨时代的搬运工千云天又来了。
听到原创两字,主唱不由的对千云天竖了竖大拇指,不管一会好不好听,原创就值得人尊重。
周围有人聚集了起来,这群吃瓜群众看到好像是男生要表白,都想来围观一下。
殊不知这可能算是告别。
千云天来到话筒旁对着苏晚晚说道:“有一句诗,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我不想以后听到这首诗的时候会有遗憾,所以我现在做的事是不想让以后后悔。”
周围的吃瓜群众一脸茫然,这怎么扯上这个了,苏晚晚也露出疑惑的表情。
就听千云天已经开始弹唱起来。
“这世界有那么多人,人群里敞着一扇门。”
“我迷朦的眼睛里长存,初见你蓝色清晨。”
眼前的这个少年抱着吉他,声音像是具有无比的魔力,才刚刚唱起几句,就抓住周围人的心。
主唱更是直接卧槽,卧槽起来,奈何本人没文化,一句卧槽走天下,这绝对是大佬啊,大佬给跪了。
“这世界有那么多人,多幸运我有个我们。”
“这悠长命运中的晨昏,常让我望远方出神。”
“灰树叶飘转在池塘,看飞机轰的一声去远乡。”
“光阴的长廊脚步声叫嚷,灯一亮无人的空荡。”
“晚风中闪过几帧从前啊,飞驰中旋转已不见了吗。”
这唱到一半,周围都不自觉的安静下来,只有歌声在街道徘徊,有的年龄大的男人都已经红了眼睛,感叹这唱的也太感人了吧。
看着眼前对自己无比重要的男人,苏晚晚她似乎已经理解今天他为什么来找自己了,听到这首歌她好像一切都懂了。
……
“这世界有那么个人,活在我飞扬的青春。”
“在泪水里浸湿过的长吻,常让我想啊想出神。”
最后千云天放下吉他的时候,周围的有人都不自觉的鼓起掌了。
啪啪啪!
有的早已红了双眼,这首歌唱满了遗憾。
那些初高中学生,虽然没有那些成年人感受深触,但有的也都不自觉的想起自己的暗恋对象,也都是满满的遗憾。
痛,太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