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色犬马,尽情放纵,时间从来不会为浪费生命的人停留,午夜十二点,夜总会的人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多了起来。
一男一女走进了大厅,又上了二楼进入一个包间,没有找一位陪酒女郎,却要了几十人份的酒水。
自从这一男一女进入大厅之后,叶小七便有一种特殊的感觉,非常熟悉,好像是熟人,但是却无法确定是谁。
这时的汶县早已归于寂静,夜总会外仿佛一片净土,除了西北的冷风带着肃杀之气以外,黑暗中亮起了一道道红绿色的光芒。
没有发出任何声音,那些光芒不算明亮,但是却正快速的接近并包围夜总会。
“嗷呜……”
一声狼嚎刺破夜空,仿佛下达了进攻的号角,上千道犬吠声同时响起,一只只流浪狗发了疯似的向夜总会内冲去。
这时候如果有人能够看清的话,会发现夜总会的天台边缘,站着两人一狗。
“酒鬼,七哥好像来了!”
酒鬼点了点头,以他的嗅觉,早就嗅到了叶小七的气味。就好比那晚在陈记酒馆的时候,他实际上一开始就知道叶小七也在,只不过那晚他的计划不能落空,顺便把叶小七也坑了一把,完全是顺势而为。
今天的话,叶小七只能自求多福了,那些流浪狗可没有多少智商,虽然经过酒鬼的培训,记住了黑龙会大部分人的气味标记,但是它们一旦发起疯来,恐怕会见人就咬。
酒鬼犹如统帅一般,不断冲着四面八方发出狼嚎进行指挥,上千条流浪狗此刻已经全部冲进了夜总会内。
霎时间,整个夜总会内犬吠人嘶,早已乱作一团,这种场面就算安排一支部队过来,恐怕也难短时间内制止。
狗比人多,全部混杂在一起,夜总会的保安、服务员全都是被攻击的对象,当然那些打手更是被特殊照顾。
鲜血横飞,所有人疯狂尖叫逃窜。
鲜血的味道刺激着流浪狗的神经,它们品种繁杂,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流浪狗肾上腺素飙升,眼睛变成了血红色,甚至有些已经将撕咬下的肉吞咽了下去。
面对这种场景,早已有人吓得屎尿齐流,而那些流浪狗的攻击很快便已经完全不受控制,见人就咬,场面已经彻底失控。
夜总会所有的包间也全部被流浪狗撞开,无论躲到哪里都不可能逃脱狗的嗅觉。
唯独先前那一男一女所在的包间是关着的,但凡是流浪狗去到那里便会不自觉的离开。
顶楼光头佬的办公室被人‘砰’的一声撞开,吓得光头佬一哆嗦,他早就听到了无数犬吠声,只是由于还在尝试着金枪再举没有在意而已。
“什么事?”
光头佬有些气急败坏。
“老板,不好了,数不清的流浪狗窜进了夜总会见人就咬,外面已经乱套了,那些狗,在,在吃人肉。怎么办?”
光头佬一听,立马提上裤子走到门外查看,那场景让他瞬间汗毛倒竖,他妈的,老子啥时候得罪了流浪狗?
随后光头佬便直接返回办公室,当机立断。
“赶紧报警!”
“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