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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汉武帝时期

均输平准

汉武帝时期为了增加国家收入而推行的经济政策。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汉武帝采纳桑弘羊的建议,在全国实行均输平准。统一在郡国设均输官,负责把本地应该输送到京师的贡赋,转运到高价地区出售,再在当地收购土特产品,转运到其他地区出售,最后只把京师需要的物资运到长安。同时由大农令置平准官于京师,总管全国均输官运到京师的物资财货,除去皇帝贵戚所用,其余由国家经营,贵则卖之,贱则买之,调剂物价。均输平准打击了富商大贾的囤积居奇,增加了国家的收入。

算缗、告缗

汉武帝时期为了增加国家收入而推行的经济政策。公元前119年,汉武帝推行算缗政策,规定商人财产每二千钱抽税一算(120钱),手工业者财产每四千钱抽税一算;非三老、北边骑士而有轺车者,每辆抽税一算,商人的车,则征收二算;船五丈以上者,每船抽税一算。公元前114年,汉武帝推行告缗政策,鼓励告发算缗不实。凡揭发属实,没收被告者全部财产,并罚成边一年,告发者奖给没收财产的一半。算缗、告缗政策沉重打击工商业的发展,增加了国家赋税收入,暂时解决财政困难。

任子制

西汉时期的一种选官制度。西汉时期,官府颁布有《任子令》,即两千石以上官员,只要任满三年,即可保举子弟一人,担任郎官。除了任子弟以外,有时还可任孙、侄等亲属任子弟的人数一般是一至二人,但也有不受限制的,如西汉时史丹的九子都以父任而得官。西汉后期,一些有识之士觉察到任子制的弊端,呼吁用人唯贤,取消任子制。汉哀帝即位后,一度取消任子制,但最终还是恢复。任子制不利于选拔真正人才,容易导致官场腐败,败坏社会风气。

征辟制

西汉时期的一种选官制度。征指皇帝征聘名士到朝廷担任要职;辟指中央高级官员和地方长官自行辟用属吏。一般来说,受到征辟者没有资历限制,只看重才学,而且去留自由,不能强迫不接受征辟者任官,否则在舆论上要受到非议。征辟士人后,要委以重任,否则有气节之士可以辞去。受到辟用者作为辟用者的故吏,两者结成依附关系。征辟制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选官制度,作为察举制度的一种补充,在两汉时期选拔出不少人才。但同时导致官僚之间的勾结,如东汉末年的汝南袁氏号称“门生故吏遍于天下”。

察举制

西汉时期的一种选官制度。西汉时期,为了满足国家统治的需要,建立了一整套选拔官吏的制度,称作“察举制”。汉高祖颁布求贤诏,要求郡国推荐具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开启察举制的先河。此后察举开始设立科目,并且科目种类不断增加。按照举行时间分类,察挙主要有岁科和特科两类,中岁科有廉、茂、察廉、光禄等特科有贤良文学等察举科目以孝廉科最受重视。察举制是仅代最重要的选官制度,对我国选官制度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贤良文学

两汉时期察举制的重要选拔人才科目。西汉时期,为了满足国家统治的需要,建立了一整套拔史的制度、称作“察挙制。按照挙行时间分类察挙主要有岁科和特科两类,贤良文学是特科中的重要科目。此科举行时间不定,主要在灾害爆发的时候举行,表示广开直言之路;具体名称经常变化,通常称作贤良方正或者贤良文学。具体过程是依照皇帝诏令的规定,由公卿、诸侯王、郡守等举荐人才,送至朝廷后,皇帝亲自过问,根据才能高下授予官职。贤良文学在选拔人才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期门军、羽林军

汉朝守卫京师长安的禁卫军。为了保证中央能够“居重驭轻”,保持中央禁卫军的优势地位,汉武帝设置期门军和羽林军,隶属于南军;设立八校尉军,隶属于北军。期门军和羽林军是皇帝的直属亲军,士兵由六郡良家子弟选拔而来,属于职业兵。除了要奉命出征,还要培养高级将领,如霍去病、卫青、赵充国等皆出身于此。期门军和羽林军,为皇权提供了军事保障,同时在对外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八校尉军

汉朝守卫京师长安的禁卫军。为了保证中央能够“居重驭轻”,保持中央禁卫军的优势地位,汉武帝设置期门军和羽林军,隶属于南军;设立八校尉军,隶属于北军。八校尉,即中垒校尉、屯骑校尉、步兵校尉、越骑校尉、长水校尉、胡骑校尉、射声校尉、虎责校尉。八校尉皆秩二千石,下有丞和司马,各有兵士七百人。他们是汉武帝时期的重要军事力量,为皇权提供了军事保障,同时在对外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汉灵帝时期,参照武帝时期的军事制度,设立西园八校尉。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汉武帝在思想文化领域采取的专制举措。汉武帝时期,黄老学说已经无法满足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而当时的儒学在吸纳道家、阴阳家、法家等学说后,有利于维护皇权和中央集权。公元前134年,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具体举措有:将不研习儒家《五经》的太常博士一律罢黜;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根据成绩高下补郎中或者文学掌故等职。汉武帝罢黜百家以后,在思想文化领域确立儒学的统治地位,对中国的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太学

汉武帝在长安设置的全国最高学术机构和教育机构。公元前135年,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在长安设置太学,同时设置《诗》《书》《礼》《易》《春秋》五经博士,所立博士皆属今文学家。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设置博士弟子50人,由五经博士负责培养。博士弟子定期参加考试,成绩优异者可以授予郎官和文学掌故等职。魏晋至明清时期,或设太学,或设国子学,或设国子监,或同时设立,都是讲授儒家经典的最高学府。

沉命法

汉武帝晚年为了镇压农民起义而颁布的法令。汉武帝晚年,长期的战争耗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徭役频繁,赋税苛重,刑罚严峻,大量农民破产流亡,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天汉到征和年间,许多地区爆发武装叛乱,攻打城邑,夺取武库,杀戮官吏,社会秩序非常混乱。面对如此局面,汉武帝派出绣衣使者到全国各地镇压叛乱,并制定沉命法,如果地方长官不能及时发觉并镇压叛乱,也要被处死。该法颁布后,官吏畏诛,上下相匿,农民起义有增无减。最后汉武帝撤销沉命法。

巫蛊之祸

汉武帝晚年爆发的一场宫廷内乱,又称“巫蛊之狱”。巫蛊是一种巫术,当时人认为让巫师祭祀或者以桐木偶人埋于地下,诅咒所怨者,被诅咒者即有灾难。汉武帝晚年多病,而且迷信鬼神,经常怀疑身边人用巫蛊之术诅咒自己。江充和太子刘据有隙,诬告太子宫中埋有木偶,导致太子愤而起兵,杀死江充和胡巫。汉武帝发兵追捕,太子则发兵抗拒,结果太子兵败自杀。此事件牵连者达数十万人,史称巫蛊之祸。巫蛊之祸牵连大量无辜,导致西汉统治基础受到严重损害。

《轮台罪已诏》

汉武帝晚年颁布的重要诏令。汉武帝末年,长期的战争耗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徭役频繁,赋税苛重,刑罚严峻,大量农民破产流亡,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公元前89年,面对日益严峻的局势,汉武帝只得颁布罪已诏,否决在轮台屯田的主张,“深陈既往之悔指明日后要“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汉武帝封丞相田千秋为富民侯,表示要藏富于民同时封赵过为搜粟都尉,推广代田法。关于《轮台诏》的性质,学者观点不一,普遍看法是汉武帝调整自己的扩张政策,转向休养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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