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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看书网 > 没人比我更懂当反派(卷七第24章) > 第2节

第2节

红宝石匕首,再度下压,死亡的阴影随之而来。

鬼才愿意死第二次啊!

草泥马的命运碧池!

老子想活!

林弦内心爆发出强烈的求生欲,眸中的蛇类竖瞳,缩为针眼大小,昂着颈子,掀起鳞片,忍受对抗本能的痛苦,用力嘶鸣。

“在诸神之王马尔杜克的见证下,王统治万民,让国家获得福祉,使公道与正义之光长存于乌鲁克!”

“自由民盗取牛羊等财物,如若此为神及宫廷所有,则彼应课以三十倍之罚金!”

吉尔伽美什微微诧异,表情中多了一抹古怪的神色。

而在英雄王愣神的同时,林弦身上的压力骤减,勉强能够活动,一丝希冀从内心生凝。

幸好,赌对了!

实际上,林弦所呐喊出的第一句,源自《汉谟拉比法典》中的序言。

其不仅代表君权神授,也体现了法典的神圣性和正当性。

只不过,为了能够契合自己面临的现状,林弦对序言的内容,做了稍稍的加工。

而关键的第二句,是《汉谟拉比法典》中的第八条,属于偷窃罪的量刑标准。

在等着下锅的煎熬中,林弦绞尽脑汁,冥思苦想,也只从眼前绝境下,找到了一丝生还的希望。

不过,据他所知,英雄王吉尔伽美什所处的时代为公元前2600年—公元前2700年。

但《汉谟拉比法典》出现的时期较晚,为公元前1792一公元前1750年。

虽然吉尔伽美什和汉谟拉比同属于两河文明体系,信仰的神灵也相同,可时间相隔了800年之久。

林弦在危机关头吼出《汉谟拉比法典》的偷窃罪判罚条文,就是在赌。

《汉谟拉比法典》属于成文法,而根据他上辈子还不错的历史常识。

在成文法出现之前,约定成俗的习惯法,往往已经存在很久。

所以,林弦只能假定汉谟拉比法典中的相关条文,实际上早在乌鲁克王朝时期,就已经存在约定成俗的法律内容,与之相近。

当然,在他的记忆中,还有一部《乌尔纳姆法典》,同属于两河流域文明,时间大概在公元前2113-公元前2006年。

这东西和吉尔伽美什所处的时代,仅仅相差四五百年。

可惜,它的内容残破,有关偷窃定罪的关键条文并不全面。

但《乌尔纳姆法典》施行的时间,同样证明早在两部法典出现之前,某些有关偷窃罪的量刑,已经是约定成俗的存在。

这就给了林弦敢于突破生物本能,向吉尔伽美什申请缴纳罚金的胆量。

不过,即便如此,万一双方的法律毫无关联,他将失去最后挣扎的机会。

而且,自己要是不幸触怒了吉尔伽美什,他可能死得更快。

“吾王,我并非要谈条件,而是希望通过律法的审判,接受惩处,来洗清罪孽。”

“我是在白天行窃,按照苏美尔的传统,我愿意缴纳三十倍罚金。”

眼见吉尔伽美什的表情有所松动,林弦谦恭地微微颔首,以示态度诚恳。

他隐约记得,《乌尔纳姆法典》中的残文记载,如果晚上行窃,因为对主人具有更强的威胁性,所以偷盗者还是可能被处死。

所以,林弦自然不会忘记强调作案的时间。

在死亡的威胁之下,这条有罪之蛇疯狂转动着核桃大小的脑仁。

强烈的心理压力中,林弦的神经居然传来隐隐的兴奋感。

他感觉自己前世20多年的平淡人生经历,都不如此刻惊心动魄,更有“活着”的感觉。

是的,“活着”!

每一寸肌肉,每一个神经细胞,都在为这个纯粹的目的而疯狂运转,付出最大的努力。

前世走马观花所学习的驳杂知识,纷纷涌上心头,汇聚成应对接下来各种变故的辩护策略。

此时,回过神来的英雄王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这只爬虫,嘴角轻轻翘起。

他居然听到了一条蛇,在诵读乌鲁克的法律条文?为自己争取活命的机会!

有趣!真是太有趣了!

不过,相比于“宽恕”这个空洞无聊的词,吉尔伽美什更喜欢“愉悦”。

没错,这位英雄王就是传说中的愉悦犯。

金发红瞳的王嘴角咧开阴森的弧度,冷然的低语,直戳这条蛇援引法律判决的漏洞。

“如果本王记得没错,那是自由民才有的权利?”

林弦顿了顿,缓缓抬头。

“吉尔伽美什王,我生于乌鲁克的疆土,当属于您的国民…”

“我未曾被奴役,并非奴隶,天赋自由权利…”

英雄王似乎来了兴趣,右手从黄金漩涡中招来一张缀满宝石的王座,靠在椅背上,拖着下巴,启唇打断了这细长身影的自辩。

“但你是条蛇…”

“您的贤明,难道仅仅福泽人类吗?”

“天上晨星,地上万物,皆为王所拥有!”

“所以,无论是苍穹大地的生灵,还是森林海洋的动物,都将与乌鲁克同在,您的威光所及之地,便是苏美尔的乐土。”

林弦抬头凝视吉尔伽美什,那饱受上辈子教育熏陶的灵魂,居然有种不卑不亢的味道。

“没错,地上万物,天上晨星,世间诸国众生,皆归本王所有!”

“哈哈哈哈,你可比乌鲁克的法官,有趣多了。”

“他们这群蠢货,研读了几十年的律法,居然还比不上一条蛇能说会道,真该一头撞死在墙上!”

“作为取悦王的奖赏,30倍罚金吗?本王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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