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周末,方磊都待在猪场忙碌。
新的一周到来了。
星期一,
土狗咬死狼狗的案子今天宣判。
庭审还没开始,旁听席就议论开了。
甲:“你说,今天村长赢,还是小石头赢?”
乙:“废话!上周庭审形势一边倒,小石头稳占上风,一定能赢!”
丙插话,“这可不一定!方承耀当了十几年村长,在镇上积累了深厚的人脉关系,说不定那个,你懂的!”
丙打个眼色。
甲点点头,“有道理,这个社会还是靠拳头说话的。”
丁却有不同有意见,“切!你以为人家方磊是泥捏的?我跟你说,他大舅在镇上当……”
……
原告方承耀这时候很忐忑。
昨天他悄悄托人打听打听,结果对方连标点符号也没有传回来一个。
白瞎了一条软中华,让他心疼好半天,这么贵的烟自己都舍不得抽。
而被告方磊,正在用微信跟女朋友探讨《伤寒论》。
他觉得自己稳赢,
退一步讲,
就算输了,也至多赔3万块钱。
区区三万块,他根本不放在眼里,只是不想便宜原告而已。
俗话说“佛争一炉香,人争一口气”。
赔钱事小,丟面子事大。
他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
万一自己真的意外输了,就要上诉到底。
被告屡次与他过不去,若让对方赢了,估计这个邻居要上天与太阳肩并肩。一想到自己以后出门,经常会看到那张嘚瑟的嘴脸,心里就膈应不已。
上午9点,
终于开始了。
一段程序化的开头后,审判长宣布:
“方承耀与方磊因土狗小黑咬死狼狗大将军纠纷一案,原告方承耀于2017年8月2日向本院起诉。”
“本案受理后,依法向被告方磊……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经本庭休庭评议,现评判如下:
原告方承耀或其二女儿,故意指使、纵容自家狼狗大将军攻击被告方磊的土狗小黑,导致小黑还击而咬死大将军,被告负有主要责任。
虽然小黑性格温顺,但战斗力、威慑力十分惊人,被告方磊不给它拴上狗绳,并放任其在村里游荡,极大威胁村民的生命安全。案发时,被告及其家人并不在现场,故而合法自卫的说法不成立(法律上的合法自卫只针对人,不针对畜牲)。
所以,被告对大将军的死亡负有次要责任。
经专家评估,被告的狼狗大将军的市场价值仅有15000元;本庭不支持原告向被告索赔精神损失这个不合理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庭特此判决:
被告方磊须在今日起1个星期内,向原告赔偿4995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
庭审费用……双方各负担一半。
判决即时生效。
原告、被告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即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原告方承耀,你是认可服判,还是不服上诉?”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