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备军士(12人),身穿沉重的厚实锁子甲,头戴坚固铁盔,手执长剑与盾牌的他们,是守卫城市的坚固护盾。特质:警惕万分,警备军士将万分警惕敌人的偷袭,破坏敌人的突然袭击。】
“要不要再和女伯爵联系联系?或者我亲自去哥廷根堡指挥?”琼丝皱着眉头,又担心丈夫,又担心闺蜜。
霍腾则是摇头,说:“不会的。小狮子一定会来攻击我。他渴望打败我,来彰显他无聊的自尊心。”
“这就是鸭池河与哥廷根吗?看起来和萨克森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小狮子伯纳德作为3000人军队的将领,骑马行军在河边,很是无聊的感慨。
中世纪行军作战,当然也有自己的规矩。
但与罗马帝国严格的军团规矩相比,就太粗糙了。
作为主帅的伯纳德之下,还有几位伯爵、男爵组成的指挥官团队,他们各自率领着自己与盟友军队,粗糙的可以分成若干长矛兵大队、几个弓箭手大队与两个骑士大队。他们各自相信自己的上级领主,而非直接听命于小狮子本人。
在弗里斯兰公国鏖战一个多月,小伯纳德开始对自己的指挥能力过度自信。
他认为,打仗就是列队冲锋。
只要将领在战争之前,和各个将领指挥官们都说好开战后如何继续,那么胜利唾手可得。
虽然理论上没有错,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并非每个将军都能做到。
最起码在16世纪以前,凡是类似的战役,都是主帅与几个方阵指挥官商量好,然后一股脑的开打。能否在战役中自由应变,那就全看天意。
在战斗中重新指挥?那指定是你疯了。
任何动摇军心的第二次命令,任何让军队迟疑的选择,都是自取灭亡之道。
“将军,看到前方那个怪模怪样的城市了吗?那就是霍腾建立的哥廷根自由市。”
小狮子仰起头,看着加装各种防御建筑的,乱七八糟的城堡,不禁露出微笑。
“粗制滥造的城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