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哪里?”宁惜下了车,这是一个高档小区,林重铭把车开进车库,回答道:“我家。”
他的声音淡淡地,宁惜却觉得如同五雷轰顶,过了好一会儿才回答道:“有钱人不应该住在海边别墅里吗?”
眼前这小区的确高档,可是林重铭这样的人住在这里,怎么都觉得不太合适。
“我的确有一栋海边别墅,如果你喜欢,那我就送给你了。”林重铭面无表情,天知道他多讨厌住在别墅里,空荡荡的那种感觉,让他回忆起童年,偌大的别墅里,只有脾气不好的大妈,总是哭的母亲,还有站在一边不知所措的自己。
“那我就不客气了。”宁惜打了一个响指,嘿嘿,别墅,这才是霸道总裁的风范嘛!
林重铭的家挺小,其实也不算小了,只是比宁惜想象的要小而已。简单的三室两厅,标准三口之家啊!装修也简单,没有过多的装饰,看上去很干净。
宁惜四处转了一圈,咦?没有任何女人生活得痕迹呢!奇怪,自己现在的样子怎么那么像来捉奸的女朋友啊。
和书里的霸道总裁不太一样啊,她还以为有钱人的私生活都很糜烂呢!
“饿了没有?”林重铭看她好奇宝宝一样四处乱看,心中划过一抹柔情。他当然不会告诉她,宁惜其实是他第一次带回家的女人。
爷爷对他管教甚严,所以他的私生活很检点,当然有时候他也会有生理需要,之前也有过一些女伴,不过都是纯粹的肉体关系。
“饿了。”林重铭打电话给她的时候,是下午,然后宁惜在他的办公室里又干坐了三个小时,现在已经五点多了,当然有些饿。
“等一会儿,我来做饭。”林重铭温声道。
噗,他居然还会做饭,有钱人,需要自己动手做饭吗?花钱请一个保姆不就可以了。
宁惜对于这样的行为表示非常不理解,因为她本人就厨艺无能,所以很少下厨,为此没有少挨孟慈的嘲笑。
“当然。”他在欧洲留学的时候,因为吃不惯西餐,所以一直都是自己做饭,和诺尔也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的,这个家伙常常借故来自己家蹭饭,并且因此爱上了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化。
美食文化……
看看他家的冰箱,居然真的满满当当都是东西,而且都很新鲜。
不久后,当她看到林重铭腰间系着一个围裙,在厨房里忙活的时候,决定更改自己之前说过的话,还是会做饭的男人最帅!
尤其是,他的白衬衫送了两颗纽扣,露出精致的锁骨,和坚实的胸肌,还有如大理石雕刻一样的侧脸,简直是秀色可餐。宁惜自动脑补出一幅画面:林重铭衣衫半解,眼神迷离,嘴里喊着“不要……不要……”
天哪!自己要变成色女了吗?
“你和宁雅的订婚宴是……”
“半个月后。”仿佛心有灵犀般,林重铭已经快速回答道。
“哦。”
然后又是一阵沉默,林重铭喜欢安静,多数情况下都不怎么喜欢说话,公司里人人称他为冷面总裁,其实只是他习惯于公事公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