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入灭后的初夏,五百弟子在七叶窟举行佛陀遗教第一次结集,由多闻第一的阿难陀诵经,结集成经藏;由持律第一的优婆离诵律,结集出律藏。
律藏,音译毗奈耶藏、毗尼藏,意译调伏藏,是佛陀为调伏弟子烦恼,对治生活恶习所制定的教团规则;也就是在修道生活中,佛陀针对弟子所犯的过失而定的规范,是随犯随制,属随缘制戒。律藏就是整理佛陀所制戒法的典籍,亦即“戒”由律藏所诠说,而律藏则为“戒”的根据典籍。
律藏的内容通常分为波罗提木叉[1]与犍度[2]二部,包括僧团应守的禁止条文及生活礼仪规范等。在三藏圣典中,经藏有佛及弟子、天人等五种人说;律藏则“唯佛所制”。根据《四分律》记载,佛陀制定戒法,始于成道后十二年,因须提那犯了淫泆之行而起。佛陀制定戒法的本意,是专为摄僧而令正法久住[3],所谓“戒住则僧住,僧住则法住”,佛陀入灭二千五百多年,至今佛弟子仍能见闻佛法,即是由于佛陀“制戒摄僧”之故。中国佛教依照传承,凡经披剃出家者,必须登坛受戒,始为正式的出家人。中国依律传戒开始于曹魏正元元年(254年),由昙摩迦罗在洛阳白马寺翻译第一本戒本《僧祇戒心》,并请梵僧立羯磨法授戒,而朱士行则是中国第一位受具足戒的比丘。戒律关系着佛法命脉的维系,也就是说佛法慧命的住持,是建立在戒律之上。因此,戒律极具重要性。
有关律藏结集的因缘,根据《长阿含卷四·游行经》记载,佛陀入灭后,弟子均极悲伤,有一名曰跋难陀的比丘却兴奋地说:“那长老去世甚好,他在世时,经常拿戒律来约束我们,如今他去了,我们可以自由自在,为所欲为了。”大迦叶听后深为痛心,因此发起结集律藏,由优婆离分八十次诵出根本律法,此后由迦叶、阿难、末田地、商那和修、优婆毱多等五师相承。后经优婆毱多门下五位弟子再从八十诵律中各执所持自成一部,就是所谓的五部律,分别是:《四分律》[4]、《十诵律》[5]、《僧祇律》[6]、《五分律》[7]、《解脱律》[8]。在这五部律中,我国仅传译前四部,外加五部论,共四律、五论,为中国律宗重要的典籍。
律藏初传中国,被各家判定为小乘法门,道宣律师根据佛陀“以戒为师”的遗教,致力将戒律融小归大。他体察众生根机,认为五部律中,《四分律》最适合中国,遂以大乘教义来解释小乘律典,明其戒体,立其戒相,一统律藏,使律宗成为大乘八宗之一。
在汉译律典中,历来持诵最多、影响最大的是《四分律》,不仅是律宗所依据的根本典籍,也是中国所译各种律本中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佛教戒律。甚至在中国所谓“律宗”,指的就是四分律宗。
《四分律》的传译,自东晋至唐朝道宣[9]律师时,经百多年的弘宣,已经自成一宗,且因世代律师的造疏发扬,而有法砺的相部宗、道宣的南山宗、怀素的东塔宗等三派,其中以道宣的南山宗影响最大。
原始佛教的律藏,分广律[10]、戒经、律论[11]三类。广律有六种:《铜鍱律》[12]、《十诵律》、《四分律》、《摩诃僧祇律》、《五分律》、《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13]。戒经即《波罗提木叉经》,乃汇集比丘、比丘尼所受持的禁戒条目,是僧团中每半月所诵,汉译又称为“戒本”或“戒心”,是律藏的核心、根本,因此有谓“一切众律中,戒经为最上;佛法三藏教,毗奈耶为首”。关于律的论书,则有《毗尼母论》[14]、《摩得勒伽论》[15]、《善见论》[16]、《萨婆多论》[17]、《律二十二明了论》[18]等五部论。
大乘佛教的第一部律藏典籍是《梵网经》[19],大乘律一般多散说于经论之中,少有另外编辑成律仪的专书。《梵网经》主要在说明菩萨修道的阶位及应受持的十重四十八轻的戒相。内容和小乘律不同,没有出家、在家的区别,主张众生依循共通的戒律,并以佛性的自觉为其特色。
《四分律》说:“毗尼藏者,是佛法寿命;毗尼若住,佛法亦住。”律藏是佛教的实践法门,所谓“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佛教的根本精神,就是止恶修善,戒律就是止恶修善的具体规范。三藏典籍中,律藏是保留原始佛教根本精神的圣典之一。
【注解】[1]指戒经,即记载戒条的戒本,亦即教团的罚则,乃比丘、比丘尼应守的禁止条文,以及禁止的因缘,并详解犯者所犯罪之轻重。又意译为从解脱、随顺解脱、别别解脱、最胜或无等学,因为持戒可防身口意之过恶,渐次解脱诸烦恼之束缚,故名。包括比丘戒本、比丘尼戒本。其依罪之轻重,分为:波罗夷、僧残、不定、舍堕、单堕、波罗提提舍尼、众学、灭诤、偷兰遮、突吉罗等。
[2]意译为“品”或“聚”,即分类编集而将同类之法聚集一处的意思。此系指将僧团内有关受戒、布萨、安居等之仪式、作法及僧众之生活礼仪、起居动作等规定条文,分类整理,并具体详解。分别有巴利语律典所记载的二十二犍度与汉译《四分律》的二十犍度两种。
[3]律藏是佛陀所亲制,依《摩诃僧祇律》卷一载,当初佛陀制定戒律的因缘、目的有十:(一)摄僧;(二)极摄僧;(三)令僧安乐;(四)折伏无羞人;(五)有惭愧者得安稳住持;(六)不信者能信;(七)正信者得增益;(八)于现法中得漏尽;(九)未生诸漏令不生;(十)正法久住。
[4]昙无德部所传,共六十卷。前后秦佛陀耶舍与竺佛念汉译。内容略分有比丘律、比丘尼律、二十犍度、集法毗尼、调部、毗尼增一。《四分律》在中国的弘扬起于北魏孝文帝时的法聪律师,到唐朝,道宣律师大大发扬《四分律》的精义,从此奠定了中国律宗的基础。
[5]萨婆多部所传,后秦弗若多罗、昙摩流支译,是我国最早译出的广律,共六十一卷。初诵为波罗夷、僧残法等;二诵为尼萨耆法、波逸提法;三诵为波罗提提舍尼法等;四诵为七法;五诵为八法;六诵为杂诵;七诵为尼律;八诵为增一法;九诵为优婆离间法;十诵为比丘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