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815年(唐元和十年),对诗人白居易来说,是不太愉快的一年。
三年前,他的母亲陈氏不慎坠井死亡。按封建社会的葬礼制度,父母死,其为官之子,应交卸公差,苫块尽孝。公元814年的冬天,他守丧阙满,由渭南的下邦老家回到长安,重新就职。例该继续他先前所担任过的京兆府户曹参军,充翰林学士等职务。
京兆府的户曹参军,大概相当于首都民政局的书记或局长之流。不过,白居易倒用不着上班,只是一个坐领干饷的差使。因为宪宗李纯对他比较满意,遂额外施恩,使其多得一份外快。这次回京复命,尤其意外的是,竟得到了一份令人羡慕的东宫肥缺。
这样破例的安排,自是源于陛下一直对他的好感了。唐代的帝王,对于出类拔萃的诗人,还是相当高看的。虽然李纯有时很烦作为谏臣的白居易,耿直进言,顶撞冒犯,恨不能扁他一顿。但总觉得这位关中汉子,恪尽厥职,忠忱可嘉。何况诗又写得那样好,具有广泛影响,所以就提拔了他。
这当然是件高兴的事,但究其实情,又让诗人有点沮丧。“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闲人”,为太子左赞善大夫,固然在名声上好听,收入上实惠。可是,离太子近了,难免离皇帝要远,实际上被排挤出权力圈之外。对有远大抱负、很想为国为民做一点事情的白居易来说,做一个闲人,自然不是十分开心的事情。
估计,李纯本想拔擢他的。但李纯的左右,也就是围在皇帝身边的人,不太想拔擢他。凡统治者身边构成人墙的近臣内侍、亲信宠幸,都非等闲之辈。特别是执政中枢的高官、朱绂紫绶的权贵,深感一位关注政治、关注现实、关注社会的诗人,有太多的机会与帝王直接对话,未必是件好事。为了不让他多嘴多舌,碍手碍脚,便说服李纯,打发他到东宫侍服太子去了。
公元815年,这是他倒霉的一年。年初,诗人开始在东宫坐冷板凳,当上班族去了。咸阳的冬末春初,天气总是干冷干冷,白居易的心情同样阴沉索然。想做事,无事可做,想说话,无人在听。于是,只好写诗,诗也写不出振作,写不出神采,只有一片怅惘,满纸苍茫。“病身初谒青宫日,衰貌新垂白发年。寂寞曹司非热地,萧条风雪是寒天。远坊早起常侵鼓,瘦马行迟苦费鞭。一种供君官职冷,不如犹得日高眠。”(《初授赞善大夫早朝,寄李十二助教》)
是年六月,在诗人的眼皮子底,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行刺案,震惊咸阳,自然也轰动全国。事情的缘起是这样的:“六月,癸卯,天未明,(宰相武)元衡入朝,出所居靖安坊东门,有贼自暗中突出射之,从者皆散走,贼执元衡马行十余步而杀之,取其颅骨而去。又入通化坊击(宰相)裴度,伤其首,坠沟中,度毡帽厚,得不死。”(《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十九)
这桩连续行刺宰相的案件,充满戏剧性,但也充满荒诞。第一,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的首善之区,肆无忌惮地进行的;第二,作案后,贼众扬长走脱,并四处放风:谁要查案,就接着杀谁,谁敢破案,就先把谁灭掉。猖狂得不可一世;第三,一时间,南衙北司,束手无策,卫戍缇骑,破案无门,政府陷于停摆状态;第四,更滑稽的是,“京城大骇,自京师至诸门加卫兵,宰相导从加金吾骑士,出入则彀弦露刃,每过里门,诃索甚喧;公卿持事柄者,以家僮兵仗自随。”整个城市弥漫着世纪末的恐惧。
我们的这位诗人,激动了,气愤了,这像什么话?这成什么世界?于是,丹墀觐见,直陈己见,“首上疏……急请捕贼以雪国耻”。诗人上纲上线,一下子提到举国之耻的高度。满朝文武无一不惊悚万分的同时,也无一不瞪着眼睛瞅这位诗人,太夸张了吧,也太言过其实了吧。其实,诗人一句话也不说,一个屁也不放,看见当没看见,听见当没听见,谁也没有理由挑他的不是。他在东宫里,陪太子钓鱼、下棋
、读书、写诗,当他的自在闲人,完全可以置若罔闻、高枕无忧的。
然而,在纷扰的现实面前,在动乱的政治面前,在不平的社会面前,在灾难深重的人民大众面前,诗人不可能掉过脸去不闻不问,在那里装孙子,装王八蛋,山呼吾皇万岁万万岁的。我估计他参谒宪宗时,肯定理直气壮、义正辞严。他会激昂慷慨,他会声色俱厉,如果闭上眼睛不看,塞住耳朵不听,咬住嘴巴不说,我还称得上是一个诗人吗?
这种对于政治的关注,对于现实的关注,对于社会的关注,用今天的语言来说,也就是对于人民大众的关注。自古以来,这份良知,有其可贵一面,但也有给中国文人带来不幸的致命伤一面。由于无法装聋作哑,由于无法麻木不仁,要呼吁,要呐喊,要盛世危言,要警钟长鸣,也就成为有史以来无数文人悲剧的成因。
诗人终于因了这件他大可不必关注,尤其不需要他最早就跳将出来的关注,惹出了麻烦。帝王的左右人等,当然不能忍受这位关中汉子当着皇帝的面说三道四、大放厥词。他们逮住他越位首告的犯规行为,将他逐出宫阙,发配江州。道理很简单,你现在是东宫太子的师傅,你已不是谏官,你不该抢在谏官的前头向皇帝进言。
怪就怪在诗人的冲动,诗人的沉不住气,诗人干预生活的过度热情。出头的椽子先烂,诗人为他抢先的仗义执言,付出了代价。
所以,中国文人,其实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为大众写作者,一类是为小众写作者。翻开文学史,真正为大众的文人,比较少,而真正为小众的文人,却是绝对的多。当然,为大众写作者,不见得就高明,为小众写作者,不见得就不高明。但前者所负荷的使命感、责任感、公民的道义感、文化的绍续感、民族精神的承载感,是与后者有着差异的。
为大众写作者,以文学为生命,把它看得很重;为小众写作者,以文学为手段,把它看得较轻。为生命者,敢为文学献身;为手段者,只不过玩文学而已。正是这种差异,翻开中国文学史,便能体会到,为大众的文人多了,那一个时期的文学史,分量相对要厚重一些;为小众的文人多了,那一个时期的文学史,分量相对要单薄一些。如果,全是为一己之私的文人,或者,只为统治阶层写作的文人,连小众的“众”也略而不顾,抛在脑袋后边,那这一时期,必然构成文学的空白。
因此,我们也就得出一个结论:一个中国文人,心目中没有中国大众,那么,中国大众,不把中国文人放在眼里,就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像白居易,千百年来,总活在人们的文学视野之中,有他的一席之地。我想,文学与文学受众之间,是存在着这样一个非常公平的交换法则的。
很清楚,这次刺杀武元衡和裴度,是割据河北、淮西的王承宗、李师道等军阀对中央政府的公开挑衅。此乃尽人皆知之事。但诗人看到的根本问题,却在于执政无能、姑息养奸、军纪窳败、剿抚不力、当道懈怠、略无戒备、宰衙乏策、应急无方上面。所以激动,所以愤怒,大声吼出:“岂有国相横尸路隅,不能擒贼?”这不是前所未闻的“朝廷之奇耻大辱”吗?他在上书中,要求追究责任,一查到底,要求严惩不贷、决不宽容,主政者不能辞其咎,当事者不能诿其过,否则,国将不国,民将不民。
李纯的左右,当然不好指责诗人的话不该说,而是抠住他的话不当说。他的话是对的,但从他嘴里说出来的时机不对。“宰相以宫官非谏职,不当先谏官言事。会有素恶居易者,掎摭居易,言浮华无行……执政方恶其言事,奏贬为江表刺史。”当此群情涌动、舆论大哗、责难声起、无法平息之际,穷于应付、一筹莫展、焦头烂额、无计可施的官员,正憋了一肚子火,没处撒气。你一个东宫的左赞善大夫,用得着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嘛。
于是,下放,谪为江表刺史。然而,事情还没有完,诗人的东宫同事,
也是他的诗界同行,后来成为中书舍人的王涯,趁机狠狠地踹他一脚。“诏出,中书舍人王涯上疏论之,言居易所犯状迹,不宜治郡,追诏授江州司马。”中国文人最没起子的行径,就是这种自相残杀了。他这一挑头,闹得李纯也不能太悖众议来保护白居易了。(以上均据《旧唐书》)
“司马”一职,在唐代,是闲差,类似“文革”期间对走资派的“给出路”的政策,某种意义上说,是给那些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可以得一碗饭吃的去处。这年冬天,垂头丧气的诗人,从咸阳到了江州。江州,古为浔阳,今为九江。在唐代,是离长安很远的地方了。
不过,诗人的失落心绪,慢慢地,也就调适过来了。
他在给好友元稹写的信中,这样报告他的近况。“今虽谪佐远郡,而官品至第五,月俸四五万,寒有衣,饥有食,给身之外,施及家人,亦可谓不负白氏之子矣。微之微之,勿念我哉!”看来,官职降了三级,工资少了一半,但至少衣食不愁,也就聊堪自慰了。
也许,过于快活,过于轻松,过于心满意足,想要什么就得到什么的文人,没有可能去作太深沉的思考。因此,要写出太深沉的作品也难。相反,文人到了失意,到了潦倒,到了跌跟头,到了哭得出来、笑不出来的时候,倒是能够沉下心来写点东西,想点问题了。文人,说起来也是一种奇怪的集群,宜冷不宜热,宜静不宜闹,宜散不宜聚,宜分不宜合。过热、过闹、大聚、大合,其结果,必然是头脑膨胀、血液沸腾、激素澎湃、性欲冲动。这时候,想写深思熟虑、结结实实的大块文章,肯定是屁股长钉子坐不住的。而打算沉下心来做一些事情,想一些问题,还真是需要在头脑冷峻、心境安静、远离尘嚣、保持独立的状态下,才能有所作为。
于是,在江州的白居易,坐定下来,初次编辑了他的诗集。集子编竣以后,有感而发,写了一首《编集拙诗成一十五卷因题卷末,戏赠元九、李二十》的七律:“一篇《长恨》有风情,十首《秦吟》近正声。每被元老偷格律,苦教短李伏歌行。世间富贵应无分,身后文章合有名。莫怪气粗言语大,新排十五卷诗成。”我想,这与他在编自己诗集的过程中,有工夫重新审视走过的创作之路,有着很大的关系。一篇具有历史意义,为中国文学的现实主义和大众化的写作,产生了重大影响的《与元九书》,也出现了。虽说是朋友之间的通信,但却是白居易一生的文学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