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孟(1254—1322) 宋末元初书画家,浙江吴兴(今浙江湖州)人。官居一品,名满天下。他能诗善文,懂经济,擅金石,通律吕,解鉴赏。特别是书法和绘画成就最高。
公元1283年,文天祥在北京菜市口就义,问鼎中原的蒙古政权,坐稳江山。公元12**年,谢枋得在北京法源寺绝食毙命,元朝已经完全控制了整个中国。次年,也就是公元1290年(至元二十七年),“八月,癸巳,地大震,武平尤甚”。元朝建都在北京后,还在其发源地旧大名城,也就是现在的内蒙古赤峰市的宁城县,保留着中都(称北京)的建制。对这些少数民族政权的首领而言,他们当真相信这场发生在其祖宗所在地的地震,也百分百地认为是“天谴”,他们不住地摸脑袋,不住地叩问上苍,为什么?为什么?
赵孟在不究底细的人眼中,是大画家、大书法家,其作品进入拍卖行,其开价多在六位数以上。若稍了解一点宋、元之际的历史,便对此人的名节不尽摇头了。图为元朝赵孟(款)《萧翼赚兰亭图卷》,描绘唐太宗遣萧翼赚兰亭序的史事。
《元史》描写这次震灾的惨状:“地陷,黑沙水涌出,人死伤数十万。帝深忧之。”余震一直持续到九月。元世祖忽必烈有点坐不住了,尽管一世英武的他,也年过七旬,终究龙钟老迈,看到死亡枕藉、人畜尸积、草地龟裂、山川溢流的报告,对于天神不断示儆的恐怖,表现出十二万分的敬畏,连忙“召集贤、翰林两院官,询致灾之由”。
这时,一个南人,一个降人,而且还是元的敌国南宋王朝的一个皇室,赵匡胤的第十一世孙,仕元为翰林侍读学士的赵孟,跳将了出来。
正如公元2008年的3月15日,发生在四川汶川的大地震一样,一些不三不四的人,马上跳出来说些不三不四的话,从而让人们更加看清了那张不三不四的脸。元中都武平的地震,也给了赵孟一次表演的机会。本来,中国人中,多有浅薄者,一有风吹草动,就耐不住寂寞。而作为一个汉奸文人(包括具有吃里爬外倾向、具有“准汉奸意识”的知识分子),有一种情不自禁的,必然“跳将出来”的冲动。
赵孟,在当下不究细底的人眼中,是位大画家、大书法家,他的书画作品进入嘉德拍卖,通常开价都在六位数以上。其实,稍稍了解一点宋、元之际的历史,便对此人的名节不禁摇头了。怎么说,他贵为赵宋王朝的皇
族嫡裔,既不抵抗也不合作,假设还说得过去。可他竟然叛祖背宗,变节出仕,应诏加入元政权,得高官,拥厚爵,遂为后人所诟病,所不齿。当时,不但宋朝人看不起他,因为他叛宋;元朝人也看不起,因为他降元。南宋的士流百姓痛恨他,**统治集团也大有人藐视他。所谓“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即此谓也。
这就是当汉奸得到一时好处的同时,必须付出的“遗臭万年”的代价。“万年”,倒不至于;但付出一世的骂名不行,还得付出两世、三世,甚至好多世的骂名,那是可能的。
赵孟写过一首题曰《罪出》的忏悔诗:“在山为远志,出山为小草。古语已云然,见事苦不早。平生独往愿,**寄怀抱。图书时自娱,野性期自保。谁令堕尘网,宛转受缠绕。昔为水上鸥,今如笼中鸟。哀鸣谁复顾,毛羽日摧槁。向非亲友赠,蔬食常不饱。病妻抱弱子,远去万里道。骨肉生别离,丘垄缺拜扫。愁深无一语,目断南云沓。恸哭悲风来,如何诉苍昊。”说明他被迫也好,被诱也好,或者,自投罗网也好,难忍寂寞也好,来到元大都为元朝官,终于不胜懊悔,后悔出山,成为自己一个难以原谅的罪过。这首诗中,有着沉痛的忏悔,有着深切的自责。但脚上的泡,是自己走出来的,既然后悔,何必当初。
在这个世界上,人生道路的转轨,事业场景的切换,乃常数也。独是汉奸这一条路,为了30个戈贝克而将灵魂出卖给撒旦,那是绝对走不得的。一失足成千古恨,名节上亏了,也就什么都跟着玩完了。
幸好,赵孟是一位全天候的才子,无论当时的南宋遗民、**官宦,还是后来的明清雅士、民国文人,无不欣赏他那绰约妩媚的行草真隶、他那华采风流的诗词歌赋、他那出神入化的水墨丹青。但是,历史的批判,仍然使我们无法闭上眼睛,不介意他的一生名节;无法不谈往事,淡忘他背宋投元的行径。
赵孟不仅仅书、画、诗、赋一流,文章、经济也卓有建树。据《元史》评论:“前史官杨载称,孟之才颇为书画所掩,知其书画者,不知其文章,知其文章者,不知其经济之学,人以为知言云。”另外,他与夫人管道升的情感生活,也一直为人所津津乐道。管夫人有一首诗,精彩生动,至今犹在传诵:“你侬我侬,忒煞情多,情多处热如火!把一块泥,捏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破,用水调和;再捏一个你,再塑一个我;
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我与你生得一个衾,死同一个椁!”这是一首奇思妙想的爱情诗,还是一首朗朗上口的白话诗,虽然,这是一首距今已经七八百年的古老作品,但字里行间,我们还能仿佛看到一个妙曼可人的女性形象。
虽然赵孟和管道升在大都的日子,应该说活得不错,但绝不轻松也是事实。物质上的穷困是一个方面,精神上的折磨则是更重要的一个方面。假如他真是一个厚颜无耻的人,既无自责,更不惧人责,死猪不怕开水烫,也许就无所谓了。他终究是一个真正的文人、一个真正的贵族,一个在精神素养上、学识修养上、道德涵养上,有着高蹈境界的大师级人物,生活在异族统治下的环境中,相信他写那首《罪出》的诗,正是他的心声。
当汉奸,不但生前不自在,死后也不自在,这大概就是报应了。中国人对于汉奸的反感,是根深蒂固的,而且是一贯如此,永远不变的。在中国历朝历代中间,吃过汉奸苦头最多最大者,莫过于宋。所以,两宋之人对于汉奸,也最为深恶痛绝。宋朝王明清《玉照新志》称:“(秦)桧既陷此,无以自存,乃日侍于汉奸戚悟室之门。”而清朝无名氏《汉奸辨》则分析:“中国汉初,始防边患,北鄙诸胡,日渐交逼。或与之和亲,或与之构兵。由是汉人之名,汉奸之号创焉……所谓真汉奸者,助异种害同种之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