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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写吃——北京谚语,“三代做官,才知穿衣吃饭”

——北京谚语,“三代做官,才知穿衣吃饭”

我记不起在哪里读到过,明朝万历年间张居正的一则轶事。说他好美食,喜佳人。这位明神宗的首辅,完全按照孔夫子“食色**”的教导,不仅好食,同时好色。有正式编制的姨太太,达七位之多,还不包括众多的姬妾和长期、短期的性伴侣。为了**不减,为了旺盛的荷尔蒙,自然要吃各式各样能够壮阳的东西。食和色,在他这里达到了高度一致。

戚继光守登州,专门指派渔民到黄海捕获一种名叫“腽肭脐”的海兽,取其**,也就是俗谓的海狗肾,定期送往北京,给这位内阁长官,他的顶头上司煲汤喝。据明代文人王世贞的记载,张江陵喝了这种汤以后,奇热攻心,阳亢无比,虽数九寒天,头顶**。由于张居正冬天戴不住帽子,官员们在风雪寒冬的天气里,也都效法首辅,一律光头,这就成了万历年间京城的一道风景线。

张居正吃到这等离奇荒诞的地步,你得承认,凡官皆擅吃,不吃难为官,他是个会吃的官。

这并不稀奇,在中国历史上,有几个不讲究口福的官员呢?只要是官,被请客、被宴请、被应酬、被尊到主桌主位的机会,要比老百姓多得多。因此,嘴巴越吃越刁,舌头越吃越灵,胃口越吃越大,品味越吃越高,于是,吃的水平也就越来越高,逼得厨师的手艺也跟着精益求精、登峰造极。

应该承认,中华民族饮食文化的发扬光大,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五千年来这班能吃、好吃、善吃、懂吃的大小官僚们的推动。倘若要评功摆好的话,拥有善吃之嘴、善品之舌的大小官僚,应该是中华美食走向世界的功臣。

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人饱尝帝国主义的侵略,一部近代史,不如意事常八九,落后挨打,愚昧挨打,不长进挨打,打得中国人实在抬不起头来。但是,只有中餐,打不倒,谁也没打过,打也打不倒,真是让炎黄子孙扬眉吐气。甚至可以这样预言:真是到了地球终结那一个晚上,在最后的晚餐桌上,选中餐吃者,肯定比选西餐吃者,要多得多。

这种自我安慰,有点阿Q,可除了这,还有别的值得阿Q的吗?

于是,不禁为中国的吃,骄傲起来。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偷了东西走了,八国联军攻打紫禁城,抢了东西走了,日本鬼子在中国赖了八年,最后无条件投降滚蛋了;而我们中国的厨师,和炒勺锅铲、红白面案、油盐酱醋、五香佐料,飘洋过海,到巴黎,到伦敦,到旧金山,落地开花,开花结果,结果生子,永远在异国他乡扎下根来。

一衣带水的日本,更不在话下。我在东京新宿一条小街上,走进一家中华料理店,那师傅是从广州去的,特地给我煮了一碗云吞面,声明不收费,是奉送给我这位同胞的。我问他,想家吗?他说想。我又问他,想回去吗?他说不想。看来中国厨师,到了番邦,就再不离开,就凭煎、炒、烹、炸四字经,从此,没完没了地让老外掏腰包,挣老外那张洋嘴巴、那根洋舌头的钱。

要这样算起来,到底谁厉害,还很难说呢!

张居正这道名菜,我记住了,食谱上查不出来,叫“鸡舌羹”,想系他的独创。顾名思义,是用鸡的舌头做出来的汤了。汤或者羹,是中国菜的正宗,看商周的青铜器,大而宽、深而广,绝对是以食物的流质状态来构思来设计来制

造的。有诗曰:“三日入厨下,洗手做羹汤。未谙翁妇味,先遣小姑尝。”可见羹汤做得好坏,决定着新媳妇在这家未来的日子好过与否。孔夫子也把羹看得很重,他说:“虽疏食菜羹,必祭,必齐如也。”“齐”即“斋”的意思,他要求人们像斋戒那样对待这碗汤,有这样的古训在先,小媳妇敢不把汤做好?

至今粤人爱煲汤,家家有煲,每餐必汤,连本是北人的客家人或后来南下的干部,也煲汤成瘾,认为羹汤是最补养的,看来倒是古风余韵的发扬了。不过,用鸡舌头做羹,恐怕连老广也闻所未闻。这舌头一定吃那舌头,吃得如此刁钻促狭、挖空心思,也算把食文化推到极致境地了。鸡舌并非凤髓龙脑,倒不难求,但是,得需多少鸡舌才能烧出一碗羹来,那可就令人咋“舌”了。

无独有偶,还有一位爱吃舌头的,那就是《红楼梦》中的贾宝玉了。

不过,他要吃的是鸭舌头。第八回,他在薛姨妈处便饭,“因夸前日在那府里珍大嫂子的好鹅掌、鸭信,薛姨妈听了,忙也把自己糟的取了些来与他尝。宝玉笑道,‘这个须得就酒才好。’”鸭信,即鸭舌,煮熟,用香糟卤汁浸泡,入味后,便是一道美味冷盘。吃的时候,喝两口绍兴花雕,而且是加过温的,那就更是香醇佳妙了。看来,贾宝玉是一个懂得欣赏美味的人,其实,不是贾宝玉懂,而是写《红楼梦》的曹雪芹懂。

那是一位写吃的文学大师。

老百姓也有以动物的舌为菜肴的,例如北京小饭馆的“卤口条”,例如广东路边档的“烧腊猪脷”,都属于大快朵颐、淋漓酣畅的享受。虽然,吃惯大众食品的那张嘴,吃贵族阶层的美味佳肴,应该不会有障碍,但是,吃过“鸡舌羹”,吃出刁钻胃口的张居正,要他在前门外的小胡同口的一家小饭铺,坐在油脂麻花的桌子板凳上,夹一大筷子“卤口条”塞满嘴,喝那种又辣又呛人的二锅头,我想他会敬谢不敏的。同样,让吃过“酒糟鸭信”,颇讲究精致吃食的贾宝玉,要他在上九下九哪条小马路的摊档食肆,满嘴流油品尝“烧腊猪脷”,饮那种一股中药味的五加皮,肯定大摇其头,会对他的小厮茗烟说,你把马牵过来,咱们还是回府里去吧!

什么人吃什么、不吃什么,也许没有绝对的界限,但什么阶层吃什么、不吃什么,还是有一定的规矩章法可寻的。

张居正奉旨还乡,从北京经大运河,下江南,再去湖北江陵老家。一路上,大州小县,谁敢不找最好的厨子,做最好的菜,来侍候他老人家?七碟八碗,山珍海味,呈供上来,努力拍他的马屁。可张首辅皱着眉头,说,没有一道菜是我想下筷的。第十九回,贾宝玉被他的小厮茗烟带着,偷偷地跑到袭人的家里去玩。“花自芳母子两个恐怕宝冷,又让他上炕,又忙另摆果子,又忙倒好茶。袭人笑道:‘你们不用白忙,我自然知道,不敢乱给他东西吃的。’”这两个人的饮食好恶的标准,就反应了中国饮食文化两个层次的区别所在。

曹雪芹接着这样写:“彼时他母兄已是忙着齐齐整整地摆上了一桌子果品来,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因笑道,‘既来了,没有空回去的理,好歹尝一点儿,也是来我家一趟。’说着,捻了几个松瓤,吹去细皮,用手帕托着给他。”这个细节挺传神,将贵族和平民在饮食文化上那种能感觉得出来,却很难条

理化、具体化的差别,着墨不多,表现充分,寥寥数笔,印象深刻。老北京有句谚语,说得有点刻薄,然而却是一种历史、一种沿革、一种很具沧桑感的总结,“三代做官,才知穿衣吃饭”,或稍雅致一点的“三代为宦,方知穿衣吃饭”。

于是,我就想起我在江南一座古城,一家老字号菜馆,一次“红楼宴”的经历。

说实在的,我非常佩服曹雪芹,其中有一点尤其令我惭愧的,假如我又穷又饿,只能食粥的情况下,是绝对写不来《红楼梦》中的吃的,因为我没有那份经受得住自虐的定力。那天,当我入席,还未举杯拿筷,光看到那陈设、那杯盘、那酒具,那些已经放置在转盘上的看盘和冷盘,我就忍不住对一位现已故去的前辈讲,一个饥饿的作家,要他在自己的作品中,写这一桌珍馐佳肴,他的嘴里,会是什么滋味?他的肚中,会是什么动静?他那脑下丘部的饥饿反射神经,会是什么反应?我想那准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前辈对我莞然一笑:“所以,你成不了曹雪芹。”

这种在重新回味中的精神会餐,是对自己加倍痛苦的折磨。因此,他几乎没有写完这部书,就“泪尽而逝”,这种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对生命的双重磨耗,自然也就只有提前死亡的结局了。

我很羡慕现在那些同行,将“食色**”的次序颠倒了一下,成了“色食**”,集中精力写“色”而不写“食”。因之,当代作家的笔下,很少有人像曹雪芹那样专注地写吃了。陆文夫写过一篇《美食家》,王蒙写过一篇《坚硬的稀粥》,多少还能与吃挂上钩。而更多的作家,则下力气写性行为,写性动作,不遗余力,将中国裤裆文学推向一个新高度。我好像感觉到他们对天发誓过的,一定要超过写《***》的兰陵笑笑生,不达目的,死不瞑目。如今,如果在他们的作品里,到了第8页,或者到了第10页,男女主人公居然还没有上床的话,这位新锐作家,很可能就是性无能或者性冷淡的患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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