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知识分子,十有九,或十有九点五,对于权力场有着异常的亲和力。因为唐以前的举荐制度,和唐以后的科举制度,统治者除了世袭、荫补、恩赐、捐纳诸渠道外,大部分官员还是按照孔夫子“学而优则仕”的金科玉律,从知识分子中选取的。因此,仕的来源为士,士的目标为仕。这两者基本上等于一块硬币的正面和反面,而其价值中心,则是一个“权”字。有权便有一切,无权便无一切,权比亲爹还亲,权比性命更重。
近代的知识分子是否也如此这般,不敢妄说,但我认识的一些作家、诗人、理论家,和什么也不是的混迹于文坛的人物,那强烈的权癖,那沉重的官瘾,也不让古人。谋取权力,崇拜权力,成为他们的人生取向,虽然戴着文人的桂冠,但更在意那一顶乌纱。于是,随之而来的官场运作,得意而红,失意而黑;背时而暗,风光而亮。那张小花脸上,便可欣赏到:一曰阿谀奉承,磕头巴结,膝行匍匐,诚惶诚恐的奴才相;二曰卑鄙无耻,不择手段,削尖脑袋,抢班夺权的恶棍相;三曰失去顶子,如丧考妣,致仕回家,痛苦万分的无赖相。大凡一个文人,耽迷于权力场中,就会人格失衡,就会忘却根本,就会像李斯这样完全沉没于权力的渊薮中。
李斯(前280—前208),楚国上蔡人。早年在本地粮库,当过管库员。一个小县城的粮站工作人员,少不了肩挑背扛、码垛翻仓、杀虫防鼠、下乡收粮等体力活,是一项很劳苦,很琐碎,很没有意思的工作。此人不甘庸庸碌碌,当一个以工代干的管库员,终了一生。于是离家去寿春投师,从学荀卿。荀卿乃大师,能拜他门下,成为高足,说明李斯非泛泛之徒。在班上,荀卿特别器重两位同学,一为李斯,一为韩非,也为大家公认的尖子生。因为这两位,第一,聪明;第二,能干;第三,有点子;第四,敢作敢为。学业结束以后,身为韩国贵族的韩非,自然回国任要职去了。荀卿知道李斯来自穷乡僻壤,那里的油馍很劲道,熏兔很入味,可县城天地很小,空间不大,一个小人物,既无政治资源,更无后台背景。看他是块料,有治国理政的才能,便为他在楚国首都的政府机关里,谋了一份差事。
儒家看人,往往注重好的一面,荀卿没有发觉这个小地方成长起来的知识分子,其出头欲望,野心叵测的另一面。李斯有他农民的狡猾,深藏不露罢了。他婉谢了老师的这份好意,虽然在寿春当公务员,比回上蔡县继续以工代干,强上百倍。但他认为不能这样虚度光阴,混吃等死。李斯认为,“楚王不足事,而六国皆弱,无可为建功者,欲西入秦。”他对荀卿说,老师啊,天底下最可怕的事就是卑贱,最痛苦的事情就是穷困,我卑贱到极点,我穷困到极点,当今之务,我不能呆在寿春以混日子而满足,而是应该赶紧搭上西行列车,到咸阳去求发达。他相信:“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这一来,荀卿才知道这个河南汉子,乃是一个具大抱负,有大志向的学生,不觉肃然起敬。
人生道路,对平庸的人说,走对走错,是无所谓的。走对,好不到哪儿,走错,也坏不到哪儿。而对李斯这样一个强人,敢下大赌注,敢冒大风险,就很难说他入秦是对还是错了。不过,这位上蔡的农民,很坚定,很信心,乃辞别荀卿,西入秦。
老师也就只好祝他一路顺风了。
他到秦国以后,果然干得出色。历任廷尉、丞相重要职位,为秦王上“皇帝”封号,废分封而行郡县制,统一六国文字为“秦篆”。“以吏为师”,禁绝私学,焚《诗》烧《书》,罢黜百家,坑杀儒生,钳制文化。严禁文人儒士,是古非今,谤议朝政。同时收缴武器,浇铸铜人,以防造反。这一系列的暴政,大都出自于这位上蔡县管库员的点子。因此,秦始皇视之为膀臂,授之以重任,仕途立现光明。从此顺风顺水,一路发达,他的官也做到了极点,他的辉煌也达到了极点,如此说来,李斯告别荀卿到秦国开拓的这一步路,是迈对了的。
《史记·李斯传》中,记载这个管库员到了咸阳以后,很快就暴发起来,暴富起来,官运暴红起来,连他自己也觉得暴到快要爆炸的程度。“斯长男由为三川守,诸男皆尚秦公主,女悉嫁秦诸公子。三川守李由告归咸阳,李斯置酒于家,百官长皆前为寿,门廷车骑以千数。李斯喟然叹曰:‘嗟乎!夫斯为上蔡布衣,闾巷之黔首,上不知其驽下,遂擢至此,当今人臣无居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物极则衰,吾未知所税驾也。’”唐·司马贞在《索隐》中解释:“税驾犹解驾,言休息也。李斯言己今日富贵已极,然未知向后吉凶止泊在何处也。”树大招风,高处不胜寒,若是激流勇退不了,在官场绞肉机中,谁也不可能成为永远的幸运几。问题在于他明白物极必反的道理,爬得越高,跌得越重,混得越红,死得越惨。可就是不肯收手,不甘罢休,不能煞车,不知回头是岸,于是,这位上蔡农民,只能与所有利欲熏心之徒,作恶多端之辈,一步步走向生命的终点。不过他的最后下场,要更惨一点,“具五刑,论腰斩”。
按《后汉书·杨终传》:“秦政酷烈,违牾天下,一人有罪,延及三族”的唐·李贤注释,应该是“父族,母族,妻族”,这时,他屈指一算,他的腰斩,要多少颗头颅陪葬,至少,好几百条性命,受其株连。在中国历史上,他不是第一个被腰斩者,但他却是第一位被腰斩而死的名人。他最终得到的这样一个下场,回想他的西行入秦,到底是对,还是错,又得两说着了。
唐朝的大诗人李白,有一组题名《行路难》的诗,其中之三,提到李斯在腰斩前一刻的后悔,这厮得意时,肯定没少腰斩别人,现在轮到他自己来领教这刑法,悔也晚矣!“陆机雄才岂自保,李斯税驾苦不早,华亭鹤唳讵可闻?上蔡苍鹰何足道!”现在通行的《史记》版本,只有“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这一句,而从王琦注引《太平御览》曰:“《史记》曰:‘李斯临刑,思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东门,不可得矣。’考今本《史记·李斯传》中,无‘臂苍鹰’字,而李白诗中屡用其事,当另有所本。”看来,李白所据的古本《史记》,今已佚失。
一般来讲,在田野里捕猎狡兔,鹰比犬更有用些。今本《史记》删节“臂苍鹰”,也许并无道理。
如果他不迈出这一步,继续在粮站当管库员,到点退休,领养老金,一样也活得自在,至少落一个正常死亡。李斯未发迹前,在上蔡那座小城里,放步东门,纵犬丘陵,兔奔人追,驰骋荒野,还是满自在的。尤其,夕阳西下,满载而归,尤其,四两烧酒,合家共酌。这种其乐融融的日子,老此一生,虽然平常、平淡,可平安,不比享尽荣华富贵,最后得一个腰斩咸阳的结果,强得多多?因为那是真正自由的快乐,发自内心的快乐,绝对放松的快乐,无忧无虑的快乐,最最底层的普通人的苦中之乐,最最贫苦老百姓的穷中作乐。可在他走出老家上蔡,来到秦国为相,就不再拥有这样实实在在的快乐。获得权力,自然是大快乐,但是,这种紧张和
恐惧的快乐,疑虑和忐忑的快乐,随时会被剥夺,随时降临灾难的快乐,物质虽丰富,精神却苦痛的快乐,到了上夹板腰斩的此时此刻,面对着与他同死的儿子,除了“牵犬东门”的那一份至真的快乐,还有什么值得回味,值得怀念的呢?
聪明的人,不一定就是理智清醒的人;能干的人,不一定就是行事正确的人。有点子的人,不上正道的点子,是既害人又害己的,而敢想敢干的人,一旦为非作歹起来,那破坏性会更大。荀卿的这位学生,始皇死后,为了巩固其既得利益,阿顺苟合于赵高,那是一个心毒手辣,无所不用其极的坏蛋。贪恋高官厚禄的李斯,利欲熏心,竟与魔鬼结盟,参与密谋矫诏,立胡亥而逼死扶苏。秦二世当权,自然宠信赵高,这是他失算的地方,胡亥智商不高,而智商不高的人,容易接受声色犬马,你李斯跟他大谈治国理念,宣扬专制政策,绝对是对牛弹琴,那混蛋怎么听得进去?这位上蔡农民,以种庄稼的经验,这一茬不行,赶快换第二茬,改弦易辙,转变方向,怂恿他肆意广欲,穷奢极乐,建议他独享天下,恣其所为,向二世拼命讨好,巴结献媚。
赵高哪能容得指鹿为马的胡亥,任由李斯操纵。本是他手中玩弄的傀儡,我玩可以,你玩不行。便设计构陷,令其上套,使二世嫌弃他,捏造事实,不停诬告,使二世憎恶他。加上李斯的儿子李由,先前未能阻击吴广等起义农民军西进获罪,新账老账一块算,以谋反罪腰斩于咸阳,那是公元前208年。
《史记·李斯列传》的结尾,司马迁感叹:“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因以瑕衅,入事秦,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適立庶。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末乎!”
问题在于利令智昏,尤其在庄稼地里跌打滚爬出来的老农民,目光之短视,心胸之狭隘,做事之投机,行径之取巧,往往会因眼前的、一时的、局部的,甚至个别的现象,而改变大方向、大格局、大前景、大事业,以至于功败垂成,坐失良机,大好形势,毁于一旦。当李斯即将进入其生命倒计时的最后一刻,无论怎样的后悔,也来不及了。
历史是不相信眼泪的,所以,我特别膺服捷克作家伏契克《绞索架在脖子上的报告》里,那最后一句语重心长的话,“人们,我是爱你的,可你要警惕啊!”因此,无论什么样的诱惑,金色的,银色的,红色的,黄色的,粉红色的,甚至五彩缤纷美轮美奂的,我们都应该尽量离得远些,更远些;看得淡些,更淡些;想得少些,再少些,这就是“东门犬”这样的典故,所寓涵的时代意义。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这句既是临终,也是临别的话,“牵犬东门,岂可得乎!”便成为悔之晚矣的传世名言。
李斯所以要走出上蔡,所以要西去相秦,所以能够发达到“富贵极矣”的富贵,“当今人臣无居臣上者”的显赫,起因说来可笑,却是由于他受到老鼠的启发。这就是《史记·李斯列传》开头所写,“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厕所中的耗子,吃的是粪便,一见人来狗叫,慌忙逃避;粮库里的耗子,无一不吃得肥头大耳,膘满体壮,而且永远没有饿肚子的恐慌,永远没有人犬的惊扰,永远没有刮风下雨的忧虑。于是,他感到自己其实的渺小,真正的不足,上蔡这巴掌大的县城,对他这只具大抱负、有大志向的耗子来讲,就是“厕所”而不是“粮仓”了。
司马迁说李斯不过是“为郡小吏”,那口气是鄙夷的。他所担任的那个职务,城关粮站的管库员,在一群乡巴佬中间,也算得上是出人头地的区乡干部了。但这个相当寒伧的土老帽,目标正西方,一步一步向咸阳走去,那绝不回头的蛮劲和冲劲,真是值得刮目相看。一开始,李斯并未想投奔秦始皇,只要不当“厕”中之鼠,能够进入秦国统治集团,在那样一个“仓”中为鼠觅食,就相当满意了。但这个农民越走信心越大,越走野心越盛。中国农民,当他束缚在一亩三分地上的时候,手脚放不开,头脑也放不开,那种庄稼人的小心眼、小算盘、小天地、小格局、小农经济、小家子气,为其基调。然而,当他离开土地,离开乡村,变成一无所有的流氓无产者之后,马上就会成为毫无顾忌的、横冲直撞的、否定秩序的、破坏规则的强悍分子。攫取和获得,便是他们的主旋律。李斯到达咸阳,就不再是原来一口豫东口音的上蔡土老帽,而是满嘴地道秦腔秦韵的政坛新秀。
第一步,他知道吕不韦崇拜荀卿,便以荀卿弟子的身份,“求为秦相文信侯吕不韦舍人,不韦贤之,任以为郎。”第二步,他知道秦始皇和吕不韦的血缘关系,便由吕牵线,得以向这位帝王进言:“夫以秦之强,大王之贤,由灶上骚除(如除炉灶尘土一样容易),足以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今怠而不急就,诸侯复强,相聚约从,虽有黄帝之贤,不能并也。”第三步,他出主意:“阴遣谋士赍持金玉以游说诸侯,诸侯名士可下以财者,厚遗给之。不肯者,利剑刺之。”从则给钱,不从者要命,李斯这两手都是够恶够狠的。
汉·主父偃说过:“鄙儒不如都士”,是有道理的。自古以来,由于城乡差别与受教育程度不同的素质差异,由于远离城市和隔绝文明的闭塞心理,由于缺乏广泛社会联系和多面人脉联系的无援状态,从乡野农村里走出来的知识分子,获得权力的几率,较之城市知识分子要低得多。所以,在权力场的争夺中,那些渴嗜权力而机遇不多的乡下人,往往比城市人更多冒险意识,更多投机心理,也更多赌徒思想,更多不遵守游戏规则,更多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而李斯,比他人更无顾忌一些,更愿意采取非常行径。按劣币驱除良币的定律,正是这份野心,使他在秦国权力场的斗争中,倒容易处于优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