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对面耸立起一座可以与之相媲美,甚至青出于蓝的新高海拔——世纪中心。
以后,这两个中心就可以隔着云朵在天空中心心相印了。
孟南到赛莎广场的时间是两点四十五分,离约定时间还有十五分钟,他将车停在停车场,走在暖阳下清风中,心中郁积之气顿时消散不少。
漂亮的音乐喷泉,光滑整洁的大理石地面,五颗高低错落的汉白玉柱子,东北向的电视墙上,几百平米新款爱马仕包包的广告不停回放,给人无穷的震撼力。
正欣赏着细节精致到无可挑剔的爱马仕包包的广告,孟南忽然想到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他并没有给那位ID叫潘多拉的买主留下手机号,同样,他也没有买主的联系方式!
这种弱智的错误怎么就犯了呢?
孟南微微苦笑,看来这次交易泡汤的可能性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了。
孟南想了想,便将保时捷移动到停车场门口处一个显眼的位置,然后靠车站立,希望买主够聪明,在赛莎广场找不到他会来停车场吧。
五点零一分,孟南的手机响了起来。
孟南还以为活见鬼了,他的号码刚办了不到五个小时,根本没有告诉任何人,现在竟然有人打来!难道是某某中奖陷阱?
带着疑虑,孟南接起了电话:“喂,你好?”
“孟南先生,你在哪里,我们不是约在赛莎广场见面么?”一把电音娃娃般可爱的声音传了过来。
孟南的反应还是够敏捷的,他只稍稍怔了一秒钟,就已经回答:“就是你要买GT卡雷拉的?我在停车场入口处。”
“好,你等着哦,我去找你。”娃娃音道。
“好。”
过了五分钟,出现在视线尽头的是一头近一米高,一米半长,目光炯炯,耳朵大大,狮子一般雄纠纠气昂昂的藏獒,品种应该是西藏的极品纯种藏獒——红狮王,这样的成年犬,标价都在二百万以上!
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藏獒跟随的是一个优雅的而俏皮的女生,之所以说她优雅是因为溜达大街她穿的是黑色小礼服,香肩外露,下摆在大腿以下三寸剪裁成百褶倾斜瀑布,脚下踩一双十公分高的黑色高跟鞋,这样的装束让她的玉腿显得无比修长,天鹅般修长的脖子上系着丝巾,漂亮的锁骨露出一半,让她显得高雅而有格调。
而俏皮则是她的头型和脸蛋,圆圆的娃娃脸,有点儿婴儿肥的圆润下巴,大大的眼眸清亮湛蓝,宛若一泓纯净的湖水。
睫毛浓密得向上翘着,像一把小刷子一样,让无数女人艳羡的是,她的睫毛是自然生长的,左眼下方有一颗小小的黑痣,让她显得俏皮可人,眼珠一转,果冻般甜嫩的香唇一嘟,就透出几分黠灵。
头发简单的绑了一个马尾,齐眉的刘海倾斜修剪,让两弯清秀的眉儿若隐若现,仿佛清澈见底的池塘里青草间穿梭的游鱼。
宇宙超级霹雳无敌卡哇伊少女和一头凶神恶煞生人勿近的红狮王藏獒,这种极端的搭配可以亮瞎所有人的眼球。
“哒哒哒……”
美女
牵着大号藏獒走到停车场边,一眼便看到了GT卡雷拉,她眼睛一亮,嘴角不自觉的勾起,洁白整齐的贝齿露出一痕。
她上上下下打量了孟南一会儿,露出甜美的笑容,伸出一只白皙的玉手:“你好,我叫杨曼宁,你就是孟先生吧?”
孟南轻轻一握,小手微凉,柔若无骨,竟然让孟南如一潭死水的心境荡起了纤毫涟漪,他赶紧放开,向杨曼宁望去,她的五官并没有精致到无可挑剔,眼睛有些大,鼻梁不太高,嘴巴也不小。
就是这样不完美的五官,偏偏组合出一张绝世完美的姿容,她的笑容甜美纯净,就像是山涧清甜的泉水,湛蓝的眼瞳如蔚蓝天幕中镶嵌了一枚最耀眼的钻石,因为有一层薄薄的水雾,所以不会太过犀利逼人。
“你好,杨小姐,我就是孟南。”孟南彬彬有礼,宛若一个绅士。
那只高大凶猛的红狮王见了孟南竟然很高兴似的,甩着毛茸茸的大尾巴眼巴巴的瞅着孟南,猩红的大舌头试图去舔孟南的手,孟南心中一紧,却没有躲避。
“凯撒,不要。”杨曼宁惊叫一声,以为红狮王要把孟南的手当红烧猪蹄啃。
谁知道凯撒只是亲近的舔了舔孟南的手,孟南松了一口气,伸手摸了摸藏獒的大头,表示友好。
“呀呀,凯撒喜欢你呢!”杨曼宁眸中透出欣喜,难以置信的看着孟南。
“好像还不讨厌我。”孟南微微一笑。
“好奇怪哦,你又不是骨头,凯撒怎么会喜欢你呢?”杨曼宁低垂着眼眸自语,睫毛覆盖下来,美得犹如梦幻。
然后抬起头来,静静的看了孟南三秒钟,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宣布:“嗯,凯撒喜欢你,我也喜欢你,你可以做我男朋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