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梦琪听李霄这么说,她看了看扉页,说:
“真的没想到你也喜欢看书。”
李霄马上接话,
“你说是吧!想不到我们又多了一个共同的爱好!我还喜欢看余秋雨的《文化苦旅》,余华的《世事如烟》,还有池莉的《一冬无雪》——”
“哎,我也喜欢余秋雨,想不到我们都是喜欢90年代的作家啊,真奇怪。”
……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直到窗外的残阳照射到办公室里面来。
一天又过去了,这两人的感情,似乎也越来越好了。
下班后,李霄让沈梦琪先回家。他自己要去打打篮球了。
自从跟沈梦琪住在一起之后,李霄都很少和他的猪朋狗友联系,他觉得沈梦琪也不会喜欢他的朋友。
但李霄发现自己越来越肥了,不知道是天天和沈梦琪吃的缘故,还是他工作上的压力了。他决定,以后要天天锻炼,去打打他以前打的篮球。
今天第一天,他便叫出来几个运动型的富二代哥们出来打球。
李霄一进去这个熟悉的露天篮球街场,他的哥们就过来调侃他了。
一个染着青色头发的大高个儿是首先看到李霄的。他指着李霄就喊,
“霄哥!喂!你的头是怎么回事啊!哈哈哈!”
众人放眼望去,果真看见了令他们捧腹大笑的内容,只见李霄头上只有短短的头发,什么花样也没有,活像个走在大街上的路人的头发一样。
“你不会又跑回去当佣兵了吧!我以为你赚够了呢!”另一个黄毛的瘦弱小子说道,招呼着李霄过来。
“哎!说真的,几个月没见到你了!你干嘛去了啊!”后面一个长头发的粗壮男人也对着李霄说。
“我现在在我老婆的公司上班啊!当然要打扮得像个人了,还像你们一样可不行啊!”李霄走了过来,和哥几个摩拳擦掌打着招呼。
“嗨!我们知道你有着任务要做,但你也不能这样啊——你看看,你都一点都不像以前那个李霄了!”一个哥们说着。
李霄拿起篮球,投了个三分篮,笑笑说,
“转一转型也挺好的!你们也试试!”
几个哥们你看我,我看你,都怀疑沈梦琪还是沈万给李霄下药了。
现在的李霄,除了发型变得像一个正常人之外,人看上去好像也开心多了,人也壮实了,精神也不像往日那么萎靡了。
哥几个赶紧凑上去,问他怎么转型的,说自己也想开心点,想精神点。
李霄又笑了,现在的他很容易就笑:
“早睡早起身体好,天天上班精神好。”
哥几个觉得他疯了。
这话,可不是以前的李霄会说的。
现在,李霄怎么变得像个****接班人似的那么正气。
他们便没有再过问,和李霄打起球来了。
只是,第二天,李霄再约他们出来,人人都找借口推掉了,他们觉得,李霄已经跟他们不是一类人了。
李霄也预料到了这天的到来,他也没觉得难过。
人家说,找对象,三
观要合衬,现在啊,找朋友也要三观对得上才行。一旦三观有变,那肯定是道不合不相为谋。
李霄就自己去打球了。
李霄一个人打着球,凭着自己精湛的球艺,吸引了不少在旁边别的打球者的眼光。
李霄运球极为流畅,球啊,好像已经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在他的控制下运转得巧妙至极。他富有节奏的双臂运着球,脚下是灵活的小碎步。
就算是一个人在玩,你也可以看得出他的防守做得极为好,复杂得让人眼花缭乱。
而最让场内的人惊讶的,是李霄那帅气而又自信的面容。
到了球框下,他一个跃步,上篮、跳投,轻松地把球投到了篮筐内,流畅的技术为他争来了不少喝彩。
那些打球者看完他的独自演绎,都深深地被他折服,都过去找李霄攀谈,并邀请他一起来打球。
李霄欣然同意。就这样,连他自己也想不到,他失去一帮孤朋狗友后,又马上认识到了一帮热爱篮球的朋友。
他们组成两组,和李霄在一起打着比赛,两队都玩得非常嗨,场外的观众也越来越多,都是走过篮球场被吸引过来的。
本来不是篮球迷的,也被他们的激情吸引过来了。
大家都有着自己喜欢的队伍,不断地为他们喝彩,为他们欢呼。
篮球场铁网外,在观众的中间,有一个人也在看着这场比赛。她没有欢呼,而是静静地看着。她看了看手上的表,傍晚6点15分。看完,她就走了。
第三天,傍晚6点,她就出现在篮球场外,不出她所料,李霄又在同一个篮球场打着球。
女子已经观察了他三天了。她基本已经可以确定,李霄现在每天都会在傍晚时分,来到这个篮球场打球。
女子微微一笑,眼里闪烁着邪恶的眼光。
她打开手机,发了一条短信给一个人:
“我需要你的帮忙了。”
自从Fanni和陈柏亮、李景田开了公司之后,三个人就在写字楼忙个不停。写字楼也是Fanni出钱租的,就在离李景田和陈柏亮的家不远的地方。
Fanni和李景田已经走了,说要去吃大餐,看电影,拍拖。然而,公司里还有点档案没有录入电脑。陈柏亮自愿提出要留下来把最后的一点工作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