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他说,“看心情吧。”
洗完澡,她穿好睡衣,站在镜子面前端详自己,被热水氤氲过的脸庞红朴朴的,眼睛水汪汪,乌发垂下来,亮得像一匹缎子,整个人套在粉色的睡衣里像一个洋娃娃。
她预感郝承晟应该会喜欢,事实证明,她的预感是对的,从浴室走出来的那一刻,男人的眼睛明显亮了一下。
他坐在床边,向她伸手,“过来。”
那样子像极了一个召唤宠妃的帝王,她觉得耻辱,也只能硬着头皮向他走过去,一步一步像踩在刀刃上,心里充满了恐惧,因为知道自己即将失去什么?
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她失去的,终究会让他加倍还回来。
没有人知道,她是怀着怎样一种悲壮的心情,她一直在发抖,因为实在无法控制住自己,不管准备有多充份,不管把自己武装得有多强大,真到了这一刻,通通丢盔弃甲。
她怔怔的看着他,他也注视着她......
第二天醒来的时侯,她一个人在床上。
周末的两天,她一直呆在这所房子里,多半时间是自己独处,郝承晟除了吃饭,很少下楼,只有晚上才是他们相处的时间。
郝承晟对那种事兴趣相当浓厚,精力也很旺盛,没完没了,仿佛不知疲倦。只是后面两个晚上,完事后,她被要求去客房睡,对她来说,简直求之不得。
她以为自己成为了郝承晟的女朋友,后来才知道不是,她只是他的情人,这两者是有区别的。
女朋友是可以带去出席任何场面,可以成双成队,可以见他的家人,介绍给他的朋友,是光明正大的存在。而一旦贴上某某情人的标签,注定只能躲在男人身后,金屋藏娇,无法公开,不能外出吃饭看电影,逛街蹓马路,说句不好听的,她就是他养的一只宠物,招之即来,呼之即去,高兴了,摸摸头,不高兴,冷着眉眼,拒人千里。
尽管郝承晟对她的态度总让她感到屈辱,但她不在乎,她的目的是留在他身边,获得他的信任,然后伺机而动。
她是天生的好演员,从最初半个月见一次,到一周见一次,再到一周两次甚至三次,她能察觉到郝承晟对她的迷恋。
或许杜齐说的对,照这样下去,她很可能打破身为郝承晟女伴最长的纪录。再后来,他不让她去客房睡了,把她搂在怀里,两具身体侧身弯叠在一起,安静的入眠。
可她依旧只是他的小宠物,依旧见不得光。
有一天晚上,她躺在他怀里,闭着眼睛说,“我不想继续念书了。”
他问:“为什么?”
“我想天天跟你在一起。”
他轻笑了一下,似乎有点不信,“就因为这个?”
难道这个还不够吗?男人不都是喜欢听这样的话吗?可她很聪明,听出他语气里的狐疑,踌躇了一下说,“她们不喜欢我,我不想呆在学校里。”
“她们是指你的室友?”
“嗯,她们孤立我。”
他很轻很轻的叹了一口气,气息喷在她头顶,微有暖意。
“好,不想念就不念,什么时候想念再给续上。”
于是第二天晚上,他亲自开车送她回学校拿行李,她在楼上收拾东西,他坐在车里等,那是第一次,他亲自陪同她出来,表现得象个称职的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