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终于趁着剃头师傅转身时,拿起那把剃刀,顺手从自己颈项间一抹而过。顷刻间,血喷如射,四处飞溅,那位待诏以及在场的狱卒,对这意想不到的突然事故,简直来不及反应,都吓呆了干站在那里。
他,神色不变,还是那副淡淡的,甚至有一点讥诮意味的笑容。
这自然是隔了数百年后的臆测,但也是这位老人势所必然的表情。因为,中国知识分子在活得实在不能再活的时候,大致可出现两类情况:一类是自杀,宁折不弯。自杀是需要大勇气的行为,能够下决心自杀者,通常不是懦夫;一类是不自杀,好死不如赖活着,趴在地下当狗、当狗屎、当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都可以,就是不肯结果自己的生命。
我属于后者,在我生命中最黑暗的日子里,逼得我曾经尝试过自杀。那是在山区,悬崖峭壁,只要脚一歪,就是粉身碎骨的结果。我怯懦了,因为我见过山区老乡用这种办法处置过老牛。耕牛是不许宰杀的,然而这头牛太老了,而乡亲们又久久没见过荤腥,于是,队长叫来一个地富子弟,让他干这件事,万一上面责怪下来,好拿他去顶罪。即使老牛,它也不想死,当它大半个身子翻滚下去,前面两条腿还拼命攀住巉岩,那求生的欲望,让笔者益发感到自己弄死自己之艰难。看到老牛怖死的一刹那,算了,笔者打消了自杀的念头,决定当任人践踏的狗。
李贽敢自杀,笔者佩服他,虽然他不是一个十分的强人,但是,他敢于对那些“阳为道学,阴为富贵,被服儒雅,行若狗彘”(李贽《三教归儒说》)的东西说不;对“言不顾行,行不顾言”的“鄙儒”“迂儒”“腐儒”“俗儒”们说不;对“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的绝对真理说不;对“六经”《论语》《孟子》等经典著作说不;对体制内一切认为正常的游戏规则说不的这种反叛精神,在只许点头称是,而不准抬头说不的封建社会里,实在是极有勇气的行为。翻开中国文化史,如李贽般逆潮流者,简直寥若晨星,如李贽般唱反调者,更是空谷足音。天下舆论一律,没有反对声音,大家匍匐在地,无人胆敢直腰,这恐怕就是封建社会得以迁延数千年的根本原因。
归根结底,中国的士,也就是大大小小的知识分子,骨头里过分缺钙,统治者才为所欲为,行所欲行,作威作福,肆无忌惮。
李贽不该到北京来的,但他的性格决定他非来不可。还未进朝阳门,只是在通州,就被告到诏狱里去。理由很简单,李贽是祸水,“敢倡乱道,惑世诬民”。在麻城两次被州抚勒逐出境,现在此人已经到了通州,天哪!“通州离都下仅四十里,倘一入都门,招致蛊惑,又为麻城之续。”告御状者为礼科给事中张问达,坏蛋一个,正是李贽咒骂了一辈子的伪德学、伪君子之类。其实,李贽早几年就对他朋友山西主考汪可受说过:“得荣死诏狱,可以成就此生。”“那时名满天下,快活!快活!”这一状告得正中下怀,但很遗憾,对麻木的晚明社会,没造成一点轰动效应。相反,在纸醉金迷的首善之区,李贽被逮,关进大牢,无声无息,不闻不问,多他这个人,少他这个人,既不影响吃饭,也不耽误睡觉,这使他很伤自尊。于是,他决定自杀。
他学问当然很大,但对于切腹割腕自缢饮鸩之道,似乎缺乏研究,也许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士大夫(尤其明代)宁肯撅起屁股挨板子,鲜有决绝而自杀者。于是,无章可循的他,选择这种割脖子的方法,来结束自己生命,看来是平素里他太太杀鸡杀鸭,给他的启示了。虽然未能一刀毙命,但自杀是成功了,他很欣慰,无论如何,他要最后一次让国人震惊,让历史震惊,果然也达到了目的。可以想象,他这一刀下去,痛苦其次,快感是第一位的。
这是发生在公元1602年(万历三十年)春天北京的事情。这年,李卓吾已经75岁,如此高龄的自刎者,若放在当代,可以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老夫子在死亡线上折腾了两天以后,终于因为喉管被割的缘故,在无法言语的难堪沉默中,与世长辞。呜呼,大师远行,凡尘两隔,再也听不到他那闽南口音的刺耳之声了。农历三月的北京,那应该是一个风沙飞扬的天气,应该是一个天昏地暗的日子。我想,在这个众人都不敢说“不”的国度里,这是送别大师的最好场景。
李贽之死,对他自己是个解脱,对别人,包括爱他的,敬他的;恨他的,怕他的,也是一个解脱。说实在的,大家都感到如释重负的轻松。卓吾老子这一生,尤其到晚年,仍给自己定下了太多的目标,多到了闹人的程度,实在是不敢恭维的。其实,这些在他古稀之年还要去奋斗、去树立的东西,只不过是他数十年来所作所为的平面延伸,同类项的不断反复罢了,对于他,对于别人,已不再具有什么令人耳目一新的意义。
有一支小提琴曲,叫《无穷动》,听一听那休想宁静的旋律,对于了解李贽,也许会有帮助。闹,或太闹,是中国文人一旦有点名声以后,便患有的永远治愈不了的痼疾。除非他死,死了死了,没办法闹了;除非他病,病得不轻,没力气闹了。舍此而外,只要这些人物不死、不病,文坛就永远有热闹好瞧。
古人云,强弩之末,难穿鲁缟,谁都会有这一天的。可李贽犹不收弓,犹以为尚能百步穿杨,犹拉开架子跃跃欲试,这是中外古今所有大人物难以逃脱的最后悲哀。观众对这类戏演完了,仍不肯卸装的角色,只有悲悯,而不同情。因为你不能老在舞台中央,占着茅坑不拉屎。李贽应该明白,你就是你,你已经是你。你辞官,你落发,你遣妻送女,你成为云游四方的不僧不道的老单身汉,早就定型了。折腾,是李贽,不折腾,还是李贽;闹,不会多,不闹,也不会少。
但是,这是一个充满诱惑的世界,名声,有时候比金钱,更能弄得人魂牵梦萦,颠三倒四。李贽这一生,之所以远离家乡,之所以妻死不娶,之所以过着这种仰鼻息于豪门、吃白食于官衙的日子,议论讲学,授徒交友,著书立说,招摇过世,就是保持这种体制外的领袖群伦的地位,其终极目标,就是要做一个在世圣人。
凡人物(或其实算不得人物,只是自我感觉到果然也是个人物),都会程度轻重地患这种病。一旦发现居然人五人六了,从此,就不做那个本色的自己,而偏要做众人眼中的那个人物了。只要有那么几天,不见报纸上出现自己的名字,不见电视上露出自己那张肉脸,浑身五脊六兽,软不拉塌。必须出镜上报,必须亮相曝光,必须有点动静,必须闹点名堂。这样,才像阳痿患者服了伟哥以后,能够硬绷起来,能够坚挺起来。这样,他个人金枪不倒,倒不打紧,崇拜他的,为爱护他,不得不陪着累;嫌恶他的人,为防范他,不得不跟着累。
李温陵先生自然也不例外,他是个尤其爱闹的人,已经闹得刹不住闸,必须按这种活得很累的生存方式闹到底。汤显祖就埋怨过他:老先生啊!“自是精灵爱出家,钵头何必向京华”(汤显祖《叹卓老》),你老人家干吗一定要闹到天子脚下呢?但剧作家哪了解尊师是绝不怕闹大的底里,他一定要随马经纶御史到通县来,也是觉得在麻阳,在南京,闹动的震撼度不够大。所以,逮捕令一下,他好像求之不得,连忙招呼下人抬门板过来,他躺在上面,让送到京城。谁知审判长不把他当回事,“大金吾置讯,侍者掖而入,卧于阶上。金吾曰:‘若何以妄著书?’公曰:‘罪人著书甚多,具在,于圣教有益无损。’大金吾笑其倔强,狱竟无所置词,大略止回籍耳。”(袁中道《李温陵传》)
听说要将他遣返原籍,李贽觉得这场戏真是该演完了。他一生两畏,一畏回乡,二畏回家,是绝对行不得的。于是,决定自杀,而且采用了近乎“行为艺术”的死法,也透出他必闹到别人目瞪口呆的风格。
1602年春天的北京城,那肆虐的风沙,显然比现在的状况还要糟得多。最虔信李贽的“公安三袁”之一的袁小修,写过一篇《游高梁桥记》,讲到与其兄袁中郎同去西直门外踏青,被沙尘暴刮回来的狼狈,“坐至丙夜,口中含沙尚砾砾”,可见风沙之烈,也可见彼时的中国人,尚无牙刷和刷牙这一说。就在同样的三月天,在通州北门外的迎福寺边,人们冒着扑面噎口的扬尘,草草地葬送走了李贽。“行年七十六,死无一棺”(陶望龄《歇庵集》),这倒也符合卓吾老子的一贯精神。
沙尘能将元大都的遗址,埋在地下不见踪影许多年,但是,掩埋李贽尸骸的那杯黄土,却遮挡不住他那“逆潮流”的精神。争议一直伴随着他的名字,讨论到明末,讨论到清初,褒者有之,贬者有之,官方封杀,民间传播。死了以后还要让人不安生,说明李卓吾一生没有白闹。明末清初,一些在野的大学问家,对李贽的行径持反感态度。如顾炎武:“自古以来,小人之无忌惮,而敢于叛圣人者,莫甚于李贽。”如王夫之:“王氏之学,一传而为王畿,再传而为李贽,无忌惮之教立而廉耻丧,盗贼兴。”稍后一点,在朝的王士祯也同样:“余素不喜李贽之学,其《藏书》《续藏书》未尝寓目。近偶观之,其最害道者莫如《论狂狷》一篇。其言正如醉梦中呓语,而当时诸名士极推尊之,何哉?”更甭说编纂《四库全书》的纪晓岚和撰《明史》的张廷玉了,对李贽简直近乎唾弃了。
其实,即使如李贽最看重、最推许的,甚至向其请求“公能容我作一老门生乎”的焦竑,也对这位闹得十分厉害的老友,保持着若即若离的态度。当焦考中一甲进士第一名,任翰林院编修后,李贽很想依附于他,他以“身心俱不得闲”婉拒。自作多情的李贽在他《焚书》中,收录了那么多的《与焦弱侯书》,其中不乏肉麻吹捧,但焦竑的《澹园集》和《澹园续集》,却绝不保留一封他给李贽的书信,显然是有意剔除掉的。他的《玉堂丛话》一书,虽记万历以前的文人雅事,但并非只字不提同时代人,然而找不到李贽的名字。看来,李贽的闹,对持道统观念的文人学者来说,颇有点格格不入。
想不到十年“文革”期间,老先生又给挖出来热闹了一场。谁让他四百年前,抬举那位名叫武则天的女人呢?于是,被四百年后的另一位女人,引为青衫知己。这次,李贽以“高级篾片”的角色,扮了一次三花脸,很不体面。一时间,他的《藏书》《焚书》,重印出来,居然把汪曾祺先生的《沙家浜》、浩然先生的《艳阳天》挤到一边去,堂堂陈列于书店柜台正中为热销品。好在评法批儒,雨过地皮湿地过去,老先生与那些泛起的沉渣,很快沉落下去,总算没有请到写作组当高参,万幸万幸。
李卓吾一生,以割脖子为代价,不屈不挠“逆潮流”到底,说“不”到底。作为中国文人中特别能闹者,总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个在世圣人者,多少患有一点自大狂者的这一种人,是值得研究和总结的对象。当然,这类人,过去有,现在也有。但如今这等活“圣人”的肚皮里,除了一副好下水和良好的自我感觉外,别无长物。环视当下文坛,草包实在太多,菜鸟尤其不少,像李贽这样有学问的自以为的圣人,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咧!
李贽,福建晋江人,原姓林,有色目人血统,到他祖父一代,已完全汉化。1552年(嘉靖三十一年)乡试及第,也就是俗称的中了举。1556年(嘉靖三十五年)离开老家,携家眷到河南辉县任教谕一职,约相当于县教育局的督学。1560年(嘉靖三十九年)迁南京国子监教官,大概是个什么教研室主任之流,也是个闲差。因为明朝自永乐迁都北京,不好擅废他老爹朱元璋的首都,便象征性地在南京建立了一个缩微的政府机构,养一批闲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