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被脂评搅昏了头而走火入魔的红学家,在这个被遗忘的角落里,他们一个个都呈哑然失语状态。
毛泽东读《红楼梦》,从政治着眼,很看重第四回的四大家族“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护官符”。其实,曹雪芹这部不朽史诗,所以被视为封建社会由盛而衰时期的百科全书,即使在经济学上,也有其他作家所不具有的慧眼,写出了那个时代的真实。
中国的史书中,都设有《食货志》这一章,《红楼梦》虽不是史,但具有史的认识价值,诸如两府的田庄地租,朝廷的俸禄赏赐,四大家族的资金互通,主子的例银和奴才的月份钱,送往迎来,应酬交际的开销,四时八节,婚丧嫁娶的用度,以及数百十口的大家庭日常支出,乃至元春省亲的靡费,大观园营建的开支,薛姨妈的皇商经营,凤姐来旺儿的高利贷行为,等等,在大师的笔下,都有精彩的难能可贵的表述。
文人,通常做不食人间烟火的清高或假清高状,来掩饰自己的肤浅。但是,大师就是大师,目光如炬,没有他思想光芒照不到的地方。
读《红楼梦》,有一细节,常常一笔带过,其实,细细考究,也有其堪玩味处。晴雯病了,找来一位大夫,因不是家庭医生,可以打趸付钱,因此,必须马上给出诊费。恰巧怡红院里管行政的袭人不在家,幸好,宝玉知道素日里她把银子放在哪里。于是,麝月按他所指,在小柜子的抽屉里,找到一个小笸箩,内有几块银子和一把戥子。她拿起一块银子放在戥子里,问宝玉:
“那是一两的星儿?”
“你问我?有趣!你倒成了才来的了!”
宝玉很奇怪她认为自己应该识戥子,这一主一仆,看来毫无钱的数量概念,自然不会知道“两”是多少。
宝玉说:“拣那大的给他一块就是了,又不作买卖,算这些做什么!”麝月拣了一块掂了一掂:“这一块只怕是一两了。宁可多些好,别少了,叫那穷小子笑话。”在门口等着的老妈妈笑了,告诉她:“那是五两的锭子夹了半边,这一块至少还有二两呢!这会子又没夹剪,姑娘收了这块,再拣一块小些的罢。”麝月把柜门一关,不耐烦地说:“谁又找去,多了些你拿了去罢!”
怡红院里,麝月等丫鬟使女的月钱,估计是从凤姐那儿领的。站在门口的那位老妈子和其他奴仆,可能是从赖大家那儿拿工资了。怡红院的物业管理方面的费用,自然是贾琏那儿统一作预算。宝玉身边的如茗烟以及李贵等人的薪水,我想,是外头书房里发出的。然而还得另给一笔钱,放在柜中的小笸箩里,以备不时之需。因此,像这种名正言顺的各房小金库,加在一起,为数相当可观。每一个小单元尚且如此靡费,那么,荣宁两府的支出,总计起来,肯定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清代的“两”,约相当于公制的37.3克,国际市场每盎司白银价格为七美元或八美元的样子,若折合人民币的话,每两非货币意义的白银价格大约不超过百元。这位胡庸医的一次出诊费将近二百元,要价也算不菲。不过,晴雯是在怡红院生病,请得起医生;后来,撵回家,那个色情狂嫂子只好看着她死,连片阿斯匹林也买不起的。看起来,无论哪个年代,病都是生不起的。读《红楼梦》这部古典文学名著的人,看到这里,至多留下这些锦衣玉食的王孙公子、千金小姐,不知柴米油盐、生计艰难的印象,但不大想到这也是了解作家曹雪芹的一条线索。
《红楼梦》自出版发行以来,年轻人读它,多关注于林黛玉、薛宝钗与贾宝玉的三角恋爱,以及大观园里那些小姐们的情感世界,以及结社吟诗、夜宴行令等等活动。成年人读它,则多侧重贵族世家的钩心斗角,封建社会的内讧外乱,官宦生涯的浮沉跌落,人世沧桑的悲欢离合。到了文学家那里,更是对曹雪芹将小说写到如此极致境界的崇拜,乃至五体投地。而到了一代又一代的红学家眼中,对不起,《红楼梦》就成了解剖台上大卸八块的目标物了。但此书出现,随后又形成一门鼎盛的红学,数百年来,对于两府经济状态的研究,也就是这几百口子的花销费用,太过于形而下的缘故,很少见到那些红学大师们,涉足这个领域,都如晋代的王夷甫那样清高,绝不谈钱,只言阿堵,老是想弄出惊人的东西,却缺乏踏踏实实的研究,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似乎应该有些专家,将《红楼梦》中的社会消费,财经活动,收入和支出状况,包括田庄地租,俸禄赏赐,薛姨妈的皇商经营,凤姐来旺儿的高利贷行为,省亲耗费与营建大观园工程的开支,两府的日常财务管理与经济有关的一切,像寻求曹氏族谱、白旗历史、李煦档案、江宁织署等有关资料那样充分完备,恐怕对于红学的研究,对于读者更深入理解《红楼梦》,一定会很有好处的。
古往今来的红学家的广泛开掘,使我们领教了“功夫在书外”的阅读或治学方式,可以说是“善莫大焉”。因为变换了一种视角来理解这部伟大作品,获得文本以外的审美满足,这种愉悦也是蛮可贵的。但有些红学家,从书内走出书外后,缺乏节制,不谙文学创作之规律,望文生义,测字求谜,虚拟假设,胡编乱侃,就有可能使研究者变成脱缰之马,不系之舟,断线的风筝,没头的苍蝇,而陷入害人误己的人间鬼蜮。看时下那一个个走火入魔、各霸一方的姿态,真是不大敢恭维呢!
这些红学家,或寻章摘句,或剔微钩沉,或钻进故纸,或枯思冥索,都期盼挖出一个金元宝来。但天下哪里还有这等好事呢?拢共这一亩二分地,该挖的,别人早已挖地三尺,寸草不留,哪还劳驾你去瞎费工夫呢?有一位学界名人说过,自胡适之先生发现脂评本后,再出现有关《红楼梦》的任何东西,都不足凭信。因我记不住原话,只是大意,就姑隐这位名人的姓氏,但他的见解,甚有见地。如果说夏商周,别看时代久远,但若是从地底下挖到一具青铜器,那铭文或许能佐证一个什么论点。但康雍乾距今,虽只有数百年,不算遥远,但那时一位不知名的败落户文人散佚的残篇断简,能在什么地方保存至今,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因此,什么事情都宜适可而止,一旦虚火上升,一定要“语不惊人死不休”,势必牵强附会,左道旁门,歪曲事实,胡说八道,那肯定会弄出一些贻笑大方的名堂。
这些年来,名堂还真是不少,一幕幕红学闹剧,令人眼花缭乱:有的穷极生疯,弄虚作假,瞒天欺海,不时闹出些新鲜花样,耸人听闻,结果不过子虚乌有。有的于《红楼梦》的版本,或脂砚斋的评注里,看出什么背后文章,找到什么蛛丝马迹,狗尾续貂,余波不已,但无一不是在糟蹋圣人的同时,使自己出名。有的附会八卦太极,阴阳风水、一个个都通灵似的得曹雪芹真传,写出连索隐派都叹为观止的《红楼梦》,让人笑也不是,哭也不是。有的从尘封的曹寅、李煦的档案里,寻寻觅觅,恨不能在上一世纪的灰尘中,找出几根毛发,借此证明乃曹公雪芹的DNA。别看洋洋洒洒,连篇累牍,但风马牛不相及,基本上属于无效劳动。有的更做王二麻子状,独此一家,别无分号,但大旗独树,而从者无人。有的罔顾最基本的常识,言者渺渺,应者寥寥,纯系自说自话、自卖自夸的卖瓜老王者流。这就是鲁迅先生在《谈金圣叹》一文中所说的:“这余荫,就使有一些人,堕入了对于《红楼梦》之类,总在寻求伏线,挑剔破绽的泥塘。”既在泥塘里挣扎,离《红楼梦》文本已十万八千里了。
读红者固众,因为它是一部小说。而食红者更众,则由于它是一个饭碗。一部《红楼梦》,不知养活多少吃白食者。如果曹雪芹先生穿过时光隧道,回到现在的北京城,向每个吃他的人,收取十块钱入场券的话,他马上就是大款,买一辆奥迪代步,开回西郊黄叶村,不成丝毫问题。但我读了那么多研究红学的著作,恐怕连八竿子也打不着的,凡曹姓宗祠里,任何一个牌位都研究到了,不可谓不细。但对于金陵那条街上,比邻而居的荣宁两府里,那些老爷太太、公子哥儿、小姐丫鬟、奴仆差役,是怎么活的?是靠什么活的?依然是个空白,不可谓不是一种疏漏。也许有过这方面的专著,由于自己孤陋寡闻,而无缘一面。但可以肯定,上面提到的红学家,忙着出风头还来不及,是不屑于,也不可能坐定屁股下这番功夫的。
我们知道,中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光辉传统,与浪漫主义的不食人间烟火,飘飘欲仙的状态迥异的一点,就是他们的笔下,绝不怕将生活中最沉重的一面揭示给读者的。唐代的大诗人杜甫,哪怕读者倒胃口,也要写出“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诗句,让那些在象牙之塔里,穿燕尾服,戴白手套,提倡高雅文学的人士,看了直皱眉头;让那些专心致志写性欲、写做爱、写手淫、写女人身体这个部位那个部位的从事裤裆文学的人士,完全败了兴致。
唐代的另一位大诗人白居易,就是一点也不觉得铜臭气地,把他当上国家干部后,逐年提高的工资,很具体地写进诗里面的。
据《容斋随笔·白公说俸禄》:“白乐天仕宦,从壮至老,凡俸禄多寡之数,悉载于诗。其为校书郎,曰:‘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余。’为左拾遗,曰:‘月惭谏纸二千张,岁愧俸钱三十万。’兼京兆户曹,曰:‘俸钱四五万,廪禄二百石。’……”
一直到他贬为江州司马,到后来又做太子太傅,到退休回到洛阳,都有详尽记载。
把自己的工资写进诗里,可能使唯美派、纯情派、风花雪月派、裤裆文学派觉得大煞风景、大为败兴的,我不知道此前此后的诗人,有没有人再尝试过,但从他记录下的升职加官涨多少钱,犯了错误跌多少钱,以及达到和保持怎么样的生活水平,也略可了解一般社会的经济状况了。
曹雪芹未能如白乐天写得如许细致翔实,他在写作《红楼梦》时,已经一贫如洗,家无长物。但他无论如何是世家出身,和他所塑造的主人公贾宝玉差不多,自小过着公子哥儿衣食不愁的生活,如今虽然没落了,但仍是个不知世务、不理经济、不懂钱财、不会过日子的文人。而白居易老先生,就不同了,他始终是个非常精明、非常精细的人,甚至到了快要辞世的年纪,眼看自己行“将下世”,还写了《达哉乐天行》的遗嘱诗,曰:
先卖南坊十亩园,次卖东郭五顷田。然后兼卖所居宅,仿佛获缗二三千。但恐此钱用不尽,即先朝露归夜泉。
想得多么周到,先卖什么,后卖什么,都能作出妥善安排。相比之下,曹雪芹对锱铢必较方面,不很在行。他写的贾宝玉对麝月讲的话:“你问我,倒有趣!”其实,也是他自己不识戥子的写照。也许,写作,是天分,理财,也是天分,除极高明的如白老爷子这样,诗写到“郢人斤斫无痕迹,仙人衣裳弃刀尺”(刘禹锡《翰林白二十二学士见寄诗一百首因以答祝》)的平易自然、浑成无迹的地步,而对于财务管理方面,也是那样清晰准确。曹雪芹恐怕只有文学上的极高才分,但理财就鸦鸦乌了。看他“举家食粥酒常赊”的经济状况,糟得大概不能再糟了。
曹雪芹曾经富过,但他那时年幼,有富过的印象,并无富过的体验。这点很重要,你没有大把大把地花过钱,你不算真正有过钱。他的先辈是从真金白银堆里滚过来的,而他自从懂事以后,家境日蹙,财神爷早调过脸去,只有穷神一直守候着他,连打壶酒还得赊欠,可以想象他的囊中羞涩。所以,他的数字概念比较模糊,是应该予以理解的。一个月收入三千元人民币者,一块钱是钱;一个月收入三万元人民币者,花一块钱等于前者花一分钱。而一个月收入三十万元人民币者,一块钱在他眼里,基本上就不算钱了。曹雪芹的尴尬就在于他写作这部小说时,在精神领域里,他属于收入三十万元那一拨的;可在物质世界里,他连收入三千元的那一拨也算不上。因此,在《红楼梦》一书中,凡提到大笔银两的地方,曹雪芹一般都用概数。
穷人乍富,拿钱当命;富人乍穷,也拿钱当命。曹雪芹自打知道钱之重要性之后,就不曾有过钱。因此,我们应该理解他在书中所写的钱,只能采取大概其的匡算法。
所以,写作和理财,这两个天分,一虚一实,难免有互相抵触之嫌。至于当代作家,看来理财的天分有长,一个个过得都挺滋润;而文学的天分,不免有短,这样也就别过高期望会有《红楼梦》这类杰作产生。
在《红楼梦》一书中,凡提到大笔银两的地方,曹雪芹一般都用概数。秦可卿死了,贾珍要给她备一口上好的棺材,恰巧薛蟠的木店里有一副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