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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卷(ZC) 宋朝的疑案——“斧声烛影”之谜

汉字中的“弑”,专用于卑者对于尊者的杀害。

臣下把皇帝杀掉了,子女把父母弄死了,要用准确的汉语来表达,就得用“弑”。由于我国有数千年封建史,登上龙位的帝王达三百多位,被“弑”掉的数量不少。因此,这个“弑”字,在汉语系统里,便和“朕”“陛下”“寡人”“万寿无疆”“万岁万岁万万岁”一样,成了最高统治者的专属词汇。

当然,所有当皇帝的,都对这个“弑”字不感兴趣。相反,所有想当皇帝的人,对这个“弑”字,总是情有独钟。阿Q在未庄的大街上嚷嚷造反造反,要革这伙妈妈的命,心中也有这一个“弑”字在的。你别瞧不起他,他未必不敢当皇帝,他要坐在金銮殿上,照样人五人六。你不能不相信“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这句话,实在是有其道理的。

英语中相当于这个意思的词汇,与汉语不尽相同,他们还加以弑君(regicide)和弑父(patricide)的区分。我一直不解,方块字难道会比英语粗疏吗?后来我悟出来了,原来西方历史中的封建统治时期,比我们短,帝王少,被弑者也少,出名的有英国的查理一世(CharlesI),法国的路易十六(LouisXVI);不过,他们那里,逆伦者大概要比讲孝道的中国多得多,所以,弑皇帝和杀父母要分用两个词汇。

希腊神话中有位俄狄浦斯王,此人就是最出名的弑父者。杀了爹以后,还娶了自己的娘,居然生出来四个儿子,真是生猛得厉害,对比较古板的中国人来说,这是不可思议的。弗洛伊德的一本书《梦的解析》,将“恋母情结”称为“俄狄浦斯情结”,即由此而来。这个词汇,老外堂而皇之挂在嘴边,说出来不觉得不好意思。中国这块土壤,臣弑君,家常便饭,小事一桩,儿弑父,比较个别,甚为罕见。因为,不孝或忤逆,是要被社会诅咒的,人神共弃的乱伦行为,更为天理所难容。所以,汉字就无必要如英语那般精确,专门造一个类似patricide(弑父)的方块字,一个“弑”字,也就够用了。

所以,一提“弑”,在中国,专指皇帝脑袋搬家。被“弑”,很不快活,外国有断头台,咔嚓一刀,头颅跌落下来,即使痛苦,也是瞬间之事。而中国皇帝被弑,推翻者绝对不会让万岁爷死痛快的。勒死,淹死,毒死,闷死,吊死,烧死,不一而足。南唐后主李煜,就是被宋太宗赵炅,用奇毒无比的鸩酒弑掉的。酒中下的鸩,史称“牵机药”,不知何种化学成分,如此厉害,不让你马上死,而是要你慢慢地死,不让你消消停停地死,而是要你手足相绞,前后颠扑,抽搐不止,在无穷痛苦的折磨中,耗到死透为止,真是残酷至极。鬼知道赵炅用的是一种什么药,估计已经失传了。因此,对宋太宗不能一般泛泛地看,这是一个超阴险、超毒辣、超卑鄙、超无耻的杀手。宋太祖在位16年,嗣后,由他起,从北宋的真宗,一直到南宋的高宗,一百多年间,是他嫡传的这一支掌控政权,自然,哪能给祖宗抹黑呢,宋太宗的一切恶行,都给漂白了。

李煜,作为诗人,是超一流的,赵光义若不杀他,至少有更多的佳作留给后世,所以,遭遇这种君王,也是文学活该倒霉的一劫。李煜,作为皇帝,是下三流的。他派守武昌的林仁肇,为一员悍将,“太祖欲取上游,惮仁肇”,乃造谣言,说他很快要归降。政治白痴李煜竟信以为真,将林杀死。这是一个傻瓜都能分辨得出来的离间计,可只知道饮酒吟诗的他,想也不想就推下去斩了。等到赵匡胤派大将曹彬,打到这位昏君的家门口,才想起抵抗,可他手下能征惯战的将领,如林仁肇,如潘佑,如李平,早就被他听信谗言处置掉了。剩下的满朝文武,都是投降派,于是,我们这位诗人,白衣白褂,连同他那美丽的小周后,拱手纳土归顺。

宋太祖,要大度些,封他一个违命侯,羁押在开封府,至少还有写“最是仓皇辞庙日,挥泪对宫娥”的自由。

宋太宗,心胸狭窄,毛泽东对他评价不高,说他“总不省”“不知兵”“无能”,所有无能的人都嫉能,所有无才的人都嫉才,所以,即位后的第三年,就将其鸩死,够他妈狠。说句迷信的话,宋太宗最后不得好死。宋人王铚的《默记》中记神宗语,“太宗自燕京城下军溃,北人追之,仅得脱。行在服御宝器,尽为所夺,从人宫嫔尽陷没。股上被两箭,岁岁必发。其弃天下,竟以箭疮发云”,这大概也是他作恶多端的报应了。

据近人陈登原《国史旧闻》载:“后主作小词,有‘一江春水向东流’之句,太宗恶之”,或说:“太宗使徐铉私见煜,煜太息称,当初悔杀潘佑(就是主张抵抗的将领)。及太宗问铉,铉不敢隐,因有牵机药之赐。”当初赵匡胤封李煜为违命侯,只是羞辱,未必要他的命。而赵炅,绝对的小人,在他看来,你曾经当过皇帝,现在虽然不当了,但未必不想再当皇帝。所以,可怜的诗人,只好喝下这盏死得难看的鸩酒了。

我至今弄不懂赵炅出于什么动机,杀就杀吧,干吗要如此狠毒地收拾他呢?想来想去,一个原因大概就是女人了,谁叫李煜有一个漂亮的小周后呢?偏偏被这位行伍出身的宋太宗相中了。也是时下一些新贵,粗粮吃腻了,换换胃口,想吃细粮,玩一玩具有文化品位的女人,来点情调什么的古代版。经常一顶小轿,将美艳的小周后抬进大内,一住好几天,玩个够,才放回来。但欲长期霸占的话,诗人就十分碍事了。那首《虞美人》,不过是个借口,其实,赵炅之鸩这位诗人,乃是因李煜之妻小周后而下的毒手。明人沈德符在《野获编》中,说他看到“宋人画《熙陵幸小周后图》,太宗戴幞头,面黔色而体肥,周后肢体纤弱,数宫人抱持之,周后作蹙额不胜之状。有元人冯海粟学士题曰:‘江南胜有李花开,也被君王强折来,怪底金风吹地起,御园红叶满龙堆。’盖指靖康之辱,以寓无往不复之意。”这幅画一直到清代还见世,王士禛还在上面题过词,曰:“观此,则青城之事不足怜矣!”又曰:“牵机之药又何酷也。”

在中国非正常死亡的文人中,用奇毒无比的“牵机药”杀掉整死,大概李煜要算头一份了。

皇帝其实不好当,觊觎他位置的人,也就是想“弑”他的人太多太多。但有史以来,想谋得这个有可能死得难看的可怕差使,甚至更多更多,尤其庄稼地里的农民兄弟。一部《二十四史》中,数百次揭竿而起者,无一不是铤而走险的农民,因为横竖活不下去,还不如将皇帝弑掉,自己来当。一有无数金钱可用,二有无数女人可睡,何乐而不为?宣泄性欲和攫取财富,是古时农民造反的原动力,大致不错。

农民穿上了龙袍,还是农民,这是无可奈何的事,小农经济思想,像血型一样,至少他这一生,万难改变。巴尔扎克说过,不经三代的熏陶,成就不了一个贵族;同样,不经三代的蜕变,即使当上了皇帝,也还是换汤不换药,穿新鞋走老路。试看近年来,因贪污而被枪毙的部级、副部级,以及大量司局级的案犯,一查,贫下中农甚多,而且,搞女人,搞票子,均为贪得无厌、永不满足的“双搞”好手,也证明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痞子精神”,是靠不住的,若不改造小农思想支配下的人生观,是决不能成器的。

赵匡胤、赵匡义(即赵光义,赵炅)兄弟,行伍世家,大兵出身,武装起来的农民,趁周世宗死后,孤儿寡母可欺,发动兵变,一举成功,赵老大得以披上了黄袍。大概权力这东西,如海洛因,上了瘾,无法自拔,尝到甜头的他,舍不得把龙椅交给其弟也来坐坐。赵老二在兵变中最卖力,没当上皇帝,本来窝火,等了十几年,不见动静,更急得五脊六兽。凡权力,皆诱惑,极大的权力,极大的诱惑,使得赵家老二,敢冒极大的危险,逼宫夺权,弑兄接位。这就是发生在公元976年(太祖开宝九年)冬天里那出悲剧的根本原因。

在多子女的家庭中,老大要宽厚一些,因为他出生时,没有竞争者,得到的是百分之百;老二来到人间,最多也只能得到百分之五十,纵使父母偏心,多也多不到哪里去,逼得他必须要精明一些。因此,赵匡胤要憨厚些,赵匡义要刁蛮些,大概近乎事实。赵老大若及时发现其弟急不可待之心,主动礼让,也许不至于被赵老二“弑”掉。但赵匡胤最后说出“好做,好做”这句话,可以猜想做兄长的,终属厚道,还是做出让步,准备满足老二一心染指帝位的欲望。但赵光义却觉得这个许诺未必作数,不如干掉老大,自己当家,于是在好啊好、哥俩好的碰杯中,老二的毒下在了酒里,于是出现了烛影摇红的一幕。

从不足凭信的稗史演义,也能看出赵匡胤有这种大度的可能,这当然有牵强附会之处,但愿有识者指教。记得旧时看过一部古装影片《千里送京娘》,赵匡胤为主人公,那汉子能够义不容辞,单枪匹马,千里迢迢,不避男女之嫌,护送一个毫无干系,只是被他搭救的异乡女子,回返家乡。我很钦佩,因为我做不到,尤其那样一个美丽的小姐。所以,我坚信,如此丈夫气概的赵匡胤,将帝位让出来,交给心急如焚的老弟,是做得出来的。

英雄救美,千里相送,本应是一则非常浪漫的故事,最后,由于赵老大的封建道德,江湖义气,导致一出香消玉殒的悲剧发生,真让人遗憾。这种假道学,肯定为今人所不取。但也看出赵匡胤的诚信、真朴、厚德载物的人格力量,与其急功近利的老弟,迥然相异之处。一路上,她骑马,他步行,晓行夜宿,朝夕相处,从太原到蒲州,一个极标致的女子,对这样一个极伟岸的男儿,又是如此倾心关注她的人,是无法不动情的。先是一再暗示,后是索性挑明,赵匡胤倒也诚实,承认自己绝非铁石心肠:“贤妹,非是俺胶柱鼓瑟,今日若就私情,一片真心化作假意,惹天下豪杰笑话。”拒绝了赵京娘的一片情。

明末冯梦龙的《警世通言》,描写赵匡胤为红脸汉子,赋予他强烈的性格特征。因为在国人的印象中,凡红脸汉,无不赤胆忠心,无不义薄云天,关云长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可惜那时的黑白电影,拍不出他那“面如噀血”的精彩画面。但这部影片中,他那不为情动,坐怀不乱,一诺千金,不畏强恶的人品,在当时民族危亡关头,多少具有弘扬正气的作用,该是那个时代的主旋律作品了。

现在,我已想不起是谁主演的了,也记不得影片中的插曲怎么一个旋律了。

赵老二就差点劲了,无名氏的《赵匡义智取符金锭》(见《全元戏曲》),一出场就是一个纨绔子弟形象,逛花园时,与符家小姐一见钟情,一拍即合,两相情愿,互订终身。而赵老大嘛,此公的感觉神经,实在迟钝。那赵京娘,为了使他明白自己说不出口的心意,“要公子扶她上马,又扶她下马,一上一下,将身偎贴公子,挽颈勾肩,万般旖旎。夜宿又嫌寒道热,央公子减被添衾,软香温玉,岂无动情之处?”尽管百般挑逗,赵老大兀自冥顽不化。“公子生性刚直,尽心服侍,全然不以为怪。”(见《警世通言》)

赵光义不会犯这样的傻,当一个无赖抢了赵光义的彩球,强娶符金锭时,赵光义岂能示弱,他是那种想得到什么,就必然要弄到手的强人,怎会甘心服输?召唤弟兄,附耳过来,口授妙计,三下五除二,一顶花轿坐着他的铁杆哥们儿,将这个求婚者打得屁滚尿流。另一顶便轿,用金蝉脱壳之计,抬着新娘子,洞房花烛,缔结良缘。所以,赵老二之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弑”兄以得帝位,也就不足为怪了。

于是,他决定夺权了。

赵炅堪称弑帝专家,特擅鸩毒之道,不但弑掉了已经臣服的李煜、刘□、钱俶诸帝,还弑了自己的老哥大——宋开国之君。《宋史·太宗本纪》的最后结论,也不能太为君讳,遂直白地道出这位杀人狂之种种劣迹:“若夫太祖(赵匡胤)之崩不逾年而改元,涪陵县公(赵廷美)之贬死,武功王(赵德昭)之自杀,宋后(赵匡胤妻)之不成丧,则后世不能无议焉。”现在已经无法查证这位谋杀下毒的高手,在那个烛影摇红的大雪之夜,不晓得他给他哥哥赵匡胤,喝了一种下了什么毒药的酒。先是极度兴奋,后是言语失控,接着动作躁狂,最终气绝身亡。中国封建社会的宫禁之中,诸如鸩酒、巫蛊、厌胜、符谶等等黑暗文化,是西方那些希腊、罗马、拜占庭、奥斯曼等庞大帝国的君主望尘莫及的。他们的宫廷政变,无非行刺、暗杀、决斗、角力,在我们中国人看来,很小儿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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