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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卷(ZC) “好汉奸论”

汉奸,有好的吗?当然没有。

但有一种论调,认为附敌者中,确有一些好的,比较好的,由于不得已的难处而落水的好人,譬如周作人,即是。“好汉奸论”,就是这些并非等闲之辈的文章中,曲笔为之回护,粉饰,吹捧,美化,而得出的结论。随着这位伪华北政务委员会教育总署督办的文运日盛,鼓吹愈炽,“好汉奸论”,也越来越热烈。令人匪夷所思。

想想,也不禁呜呼,与知堂老人同时代,文章写得同样好的郁达夫先生,跑到南洋去,搞抗日宣传,最后,死于日寇的屠刀之下,真不如去当个“好汉奸”了。他有一千次机会当,他不当,偏要让鬼子“死啦死啦”地干掉,实在是天大笨伯了。

也许由于产生卖国贼的年代,离我们越来越远的缘故,那种曾经有过的切齿痛恨的感觉,渐渐淡了。即使在电影里出现戴墨镜,穿黑色拷纱衫裤,腰里别盒子炮的汉奸形象,也多是供人调笑的丑角。可见时间真是一贴最好的安慰剂,人们对于二战劫难的记忆,即或当事者本人,也远不如五十年前那样强烈。

或许,这正是人的可贵之处,不能永远生活在冤冤相报,再无终结的仇恨当中。于是,说不上是宽容呢,还是有意的忘却,就对那些人最坏的方面,尽量不再作过多的计较。罢了罢了,无论如何,半个世纪都过去了,也不能总是没完没了地清算。这样,使得某些心有不甘的先生们,耐不住寂寞,一定要给周作人头顶上增添几道灿烂的光环。

无独有偶的,这种翻过头来倒清算的回潮现象,不仅仅在中国,西方也有呼应的,真是不亦怪哉。

最近,德国有一位叫多洛丝哈根的女作家,出版了《没人逃脱削发的命运》一书。这部名不见经传的洋人著作,国内目前还没有见到全译本,从简介的短文中,大略知道一些内容。二战期间,在德军占领下的西欧、北欧,有许多与德国军人“私通”的女人,战后,她们因此受到了残酷的惩罚。文章的标题,颇具耸人听闻的效果,《卍字烙在额头上》,副题《二战中与纳粹“私通”的女人们》。读了这篇肯定她们“私通”行为,并谴责民众残暴的文章以后,按照这个逻辑推演下来,中国的周作人为“好汉奸论”,自然也站得住脚了。于是,敬奉者视若神明,膜拜者为之洗罪,出版者大把捞钱,别有用心者拿他来否定进步文学,知堂老人名前的兴旺香火,成了近年来文坛的一方风景,也就不必大惊小怪了。

这种脑筋急转弯,未免太快的世道,让人寒心。

二战中,贝当和赖伐尔的维希法国政府,被称之为法奸,那时孤岛上海的法租界里,有一条马路,叫做贝当路,义愤之士要求改过名的;挪威陆军军官吉斯林,给德国人当狗腿子,被称之为挪奸,他的名字遂成为“卖国贼”的同义词,甚至在辞典中,有这样一条专属词语。如果因与法西斯“私通”,就给这些妇女,锡以法奸、挪奸的罪名,钉在耻辱柱上,当然是不合适的。但民众不肯原谅她们,也不是没有道理,她们终究和日本鬼子强征的随军慰安妇不同,不是十分强迫地为德国侵略者献身,怎么说,这是不光彩的行为,本国同胞的谴责,无可非议。

至少在战争刚刚结束之际,对侵略者的仇恨之火,报复情结,不是那么容易淡忘。任何稍有良知的人,不能忘记这样一个背景,当德国女作家笔下这些妇女,与法西斯“私通”时,就在波兰的奥斯维辛的集中营里,成千成万的妇女,还有儿童,正一个个脱得赤裸裸地,排队走进毒气室;当这些“私通”的女人,“为元首贡献一些德国人后代”的寻欢之时,也是那些受难者,头发剪下来作织物,皮肤剥下来做灯罩,金牙敲下来再熔铸,被兽性的法西斯残暴蹂躏之日。那么,饱受二战创伤的愤怒群众,做出一些过头的事,值得在五十年后予以清算吗?

我很佩服这位女作家的无动于衷,对残酷的往事,那种“零感情”式人全然不顾。而战后当地民众,对这些附敌的女人,一时冲动的报复行为,却大做文章,是不是有点小题大作?

应该说,与德军私通的女人,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弱者。很多是为了生存,不得不向法西斯投怀送抱。但不能不使人思索:历史,需要公平,譬如公平地对待这些当时曾与敌人“私通”的妇女;但历史,更需要正义,否则,那边赤裸裸地死亡,这边赤裸裸地上床,那边在敌人刀下,死无葬身之地,这边膜拜之余而要洗却他的汉奸罪名,历史不是天津大麻花,可以扭来扭去的,如果将与鬼子睡觉的女人,奉为圣母娘娘,而将投江的抗联女战士,跳崖的抗日游击队,列入傻瓜卖命之流,民族大义,成为一块抹布,人间公道,只是一摊狗屎,岂不应了孔夫子的一句话,“人之异于禽兽者几稀”了。

所以,时下文坛上,鲁迅先生被老少爷们一股劲地开骂,周作人开光以后,浑身上下镀金,光芒万丈,如此颠倒黑白,如此罔顾是非地改写历史,不仅是对逝者的亵渎,也是对活着的人的一种精神上的强奸。在这位女作家笔下的“私通”妇女,有的描写得像罗密欧和朱丽叶一样,与法西斯侵略军的“爱情”,如何地天长地久,如何地情深爱长,以此类推,岂不是被皇军征去用作性奴隶的亚洲慰安妇,万不该要去讨回公道了么?

这部《没人逃脱削发的命运》,与中国境内的“好汉奸论”,很有一点异曲同工之妙。

让人忍不住要问,这世界究竟怎么啦?

这篇作品的简介,在几家报纸都刊载了。

开头部分,先描写了一幕血淋淋的场面:“两名年轻的男子反剪着她的双手,另外两名男子粗暴地朝她的头发剪去。剪刀在她头皮上刺开一道道口子,鲜血顺着她的脸颊往下流,最后在她的额头刺一个血红的纳粹标志。她三岁的儿子在一旁瞪着恐怖的眼睛看着这一幕。”接着又写道:“这是1945年5月的挪威,处处是一派庆祝胜利的节日气氛。”报纸在刊出此文时,还配有一幅法国摄影师拍下的法国女人被削发以后示众的照片。

霍桑的小说《红字》,通奸者的耻辱标志红“A”,是刺通奸女人的胸前。但对与法西斯“私通”的女人,惩罚者却将卍字明显地刺在额上。在中国古代,这是一种刑法,叫做黥刑,墨刑,我们读《水浒传》,梁山泊中,有几位好汉就曾是被刺配过的。刺,就是在脸上刺字,不论你走到哪里,明显的耻辱标志便跟随你一生。一九五七年打右派,惯常的说法,就是给某某人戴上帽子。这种戴帽子的惩罚,说穿了,也是黥刑的变种。如果生在宋朝的我们,很可能在脸部的右颊上,要留下一些花样了。不过,终究时代在进步,这种人身和人格的污辱,已受到文明的唾弃,只是在极个别的时期出现,所以,也难怪法国作家萨特,惊呼当时的野蛮做法:“这是沿用了欧洲中世纪的残酷惩罚方式。”

说老实话,我觉得大作家萨特,无须大惊小怪,假如他的邻居,是一位这样身份的女人,德国鬼子进来出去,他作为一个法兰西人,会感到开心吗?

随后,我在电话里问了几位作家,和几位非作家,询问他们对于这则报导,这个镜头,和当时西方民众的粗暴做法,有些什么看法,是不是也像萨特那样惊呼?出乎我意料的,所有人的反应,都相当平淡。一位非作家的前中学校长,“哼”了一声以后,大不以为然地反问我:“在‘文革’当中,这种将头发剪掉,予以示众的刑法,我还亲身领教过的呢?至今被薅的头发,还留下疤痕呢,也不就这样了吗!”接着我又问,如果,万一,有人认为汉奸有好的,你怎么看?

她的回答倒也简截:“别扯淡了。”

看来,中国人和外国人看事情,谈问题,着重点是很不相同的。外国人把脸上刺上耻辱标志,比之与侵略军睡觉这件事本身,还要在意些。中国人,认为当汉奸,是罪不可赎的,而受一点应该受或不应该受的惩罚,时过境迁,往往不太在乎。削去女人头发,以示惩戒,从多洛丝哈根的书,和萨特的惊呼,证实外国人当回事的事,而在中国人的眼中,就不大当回事。

因为,外国自中世纪以来,文明渐进,野蛮稍寝,削发刺面的黥刑,已不存在。而在我们这个文化古国里,将头发剃掉一半,或在头发中间,像犁地似的豁开一条沟,这种官方用,民间更用的刑法,从宇宙洪荒,到十年“文革”,断断续续,从未绝迹过。红卫兵还想出一个挺富黑色幽默意味的名称,叫做剃阴阳头。这种惩罚一旦成了家常便饭,中国人自然“虱多不痒,债多不愁”。羞辱多了,也就“死猪不怕开水烫”,还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她奇怪我征询她对这篇文章的意见,当即幽我一默:“你当过‘右派’,在‘文革’中,没关进牛棚,没给你剃度过?”说实在的,若非她的提示,我也差点忘了个干净,可见“好了疮疤忘了疼”,是我们许多人从心灵深处特别贱皮子的根源。所以,多洛丝哈根的书中,那种对于羞辱惩罚的敏感,我们中国人是不能体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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