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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卷(ZC) 冗政的威力:棉花套阵

冗官与冗政是传统官僚体系的一大特色,几乎每个朝代都难以免“俗”,可能有的会好一点,有的差一点,愈往后走,官僚体系愈完备,这个问题也就愈突出。前资本主义时代的官僚体系的首要问题是维持稳定,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必须牺牲效率,所以冗官与冗政就不可避免了。

冗官不过是人浮于事,平白多出来的闲曹与浮吏,他们吃饭不管事,而且还捣乱,成事没有,败事有余。而冗政就比较复杂了,它既有与冗官相联系的机构重叠、政出多头种种制度结构上的症状,又是一种行政风格,它在行政运行上疲沓、沉闷、低效率,而且还外带一种奇特的行政手段:只要中央政府的某些政策对一些大的既得利益集团不利,相应的政府机构就会利用政策间的间隙、文牍文辞的转换等手段,使政策名存实亡。面对这样的冗政机制,你就会像掉入了棉花套一样,全然无处着力,也不知向何处出击。据说太平天国时期,某督抚受贿为手下一名屡战屡败的部下说情开罪,文案老夫子只将奏稿中的“屡战屡败”换个次序,变成“屡败屡战”,就化罪为功,安然无恙了。这种文牍功夫,就是冗政行政风格之一。

在戊戌新政的推行过程中,不喜新政的大臣,几乎是本能地利用冗政的滞力来阻击之,其中既有衙门习气的推诿与拖沓,又有巧用文牍的抵制,更有偷梁换柱搪塞陋习。

修改各衙门的则例,本是行政机构改革中非本质性的一项改革举措。清代是个偏重于依赖制度与成规惯例进行统治的朝代,各个衙门根据办事的需要,除了《会典》之外,还定有“则例”,即处理日常政务的条规与成例,多数以事例(即从前办过类似公务)的形式出现,办事时按例来套,参照前例执行便是。时间一长,事例繁多,规定细琐,有时往往前例与后例矛盾抵牾,实际上给书吏文案之流上下其手、营私舞弊大开方便之门(因负责的高级官员无从去熟悉则例)。各衙门某种程度上是胥吏当家。清人有这样描绘各衙办事的:

堂官至,则掌印、主稿率全司司官鱼贯而出,至堂檐下,书吏捧稿,每人而授之,使呈堂焉。受之者,莫知内容,亦毋庸知也。至堂上,则堂官整冠迎之,立而画行,司官雁行立,画毕,敬还司官,不敢久阅以烦司官也。有问,则掌印、主稿肃以对,对毕,率其曹出,有随班上堂数年,不得与堂官交一语者。

在乾隆时,曾经出现过书吏上下其手,蒙骗堂官,套出几十万两白银的大案。尽管如此,这种祖宗遗下的病窦百出的则例,还在指导着各部的运行。

修改各衙则例,是变法运动中学习日本改革行政体系的第一步,在百日维新之前,康有为以及各个维新之臣纷纷上书要求修改各衙则例,均如石沉大海,没有消息。百日维新开始后,梁启超说动仓场侍郎李端棻上书奏请修改则例,光绪不顾大臣阻挠,直接发布上谕,限各部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各衙则例,办竣后奏报。接到上谕后,中央各机关一体采取搪塞拖延战术,开始除了理藩院在拖了个把月之后奏报已经派员办理之外,其余各衙就像没这回事一样,光绪帝不得已,再次严令督办,各衙门也只是敷衍了事,一直拖到政变发生,此事遂不了了之。

在裁撤闲散衙门和各机构冗员的问题上,新政也遭到牛皮糖式的抗阻。

按理说,精减机构本是传统政治体系内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并非专属于近代化改革,然而,封建时代的末世,行政机构百病丛生,老机构废而不撤,要办事就须添新机构,像补丁式的东补西补,弄得叠床架屋,臃肿不堪,只要想维持下去,非得再添新机构不可,久之,新又变老,于是再添新的,恶性循环,不知伊于胡底。进入近代以后,中央添了日见膨胀的总理衙门,而各省则不断地添加局、所,非此不足以应付局面。光绪与维新派对此深恶痛绝,几次下手意欲动刀,但是均无结果。百日维新期间,连岑春煊等温和派大臣也出面奏请裁撤闲衙冗吏(这是他的一贯主张,否则怎么会有“官屠”的绰号),光绪于是痛下决心,于8月30日,断然下令裁撤中央政府中詹事府、通政司、光禄寺、鸿胪寺、太仆寺、大理寺等闲衙和地方政府中湖北、广东、云南三省督抚同城的巡抚,以及东河总督与各省粮道。同时,光绪还严令中央及各省裁撤各级政府中的冗员,将各种局、所裁并。

改革凡是涉及人事问题是最难缠的事。中央被撤各衙,闻说被裁,大家一哄而散,连桌椅都哄抢干净,而官员又被好心的大臣们别处安置,李鸿章就是特别热心于安置事业的人(当然,他有减消这种大规模裁撤引起的社会震动的意图,按道理这种裁撤应该慢慢来)。而至于各衙裁员的谕令,从中央到地方根本无人理会,每个负责的大员都不愿意干这种得罪人的事,“不为怨府”。大家一起拖下去,反正法不责众,光绪拿他们也没办法。

关于开制度局新政局的问题,最能显示出“冗政”的威力。

开制度局和新政局(尤其是前者)是康有为为戊戌新政设计的核心内容。在《日本变政考》和此前此后的奏折中,康有为等人一直把开制度局作为原则性的建议提出并且反复强调之。

制度局和新政局是康有为糅合西方政治制度、日本明治维新经验和中国政治特色炮制出来的“怪胎”,其本意是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分立,设制度局以立法,设新政局主持新政行政事,但后来发现制度局事实上兼有行政中心的功能,新政十二局实际上成了制度局的派出机构。所以问题的焦点就变成了开不开制度局。

由康有为设计的制度局,是围绕君权变法的前提而设立的变法咨询、议政与立法机构。其人员约二十名左右,全由皇帝亲手指派,每日在皇帝身边议事,既协助皇帝处理有关新政的一切要务,又逐步修订原有的法律、条令与章程。实际上,制度局就是一个新的“军机处”,所不同的是它比军机处权力更大,有立法功能,而且,因为行的是新政,是近代化性质的改革,所以必须由懂西学,知新政的人组成,而且在立法过程中逐步能向近代化政治制度方向过渡。

显然,制度局也是根据光绪皇帝的特点而设计出来的,如果光绪变成了守旧者,那么这个所谓进步性的制度变革就要化为皇帝集权的工具。应该说,如果皇帝具有开明、进步的意向,而且是强有力的,这种设计远比那些看起来很鼓舞人心的,一上来就开议会实现君主立宪的方案要切合实际,对变革有利。热衷于君主立宪乃至虚君共和的维新派将行动纲领定在“开明专制”上,说明他们对现实尚有一定程度的清醒估计。

也许正因为制度局从外观上看像是新的军机处,再加上十二个新政局,俨然有“全面夺权”之势。时人道:康有为“请立制度局于内廷,分设十二局,总理法律、度支、学校、农、工、商、邮政、铁路、矿务、游会、海、陆军等事,各省分道设民政局,妙选通才督办,如学校例。朝议哗然,谓此局一开,百官皆坐废矣”。制度局之设,的确引起原有官僚体系普遍的失权恐慌。虽然康有为的设想不错,不去旧衙只增新衙,让旧衙无事可办,旧官僚有钱有裕,何乐不为?其实,康有为还是太书生气了,殊不知传统社会有权才有一切,官员们的主要收入并不源于那点合法官俸,没有了权力,只有虚荣,自然不会有人去理,这么一来,一切荣华富贵,阿谀逢迎都会离我而去。所以即便是保留旧官僚的尊荣,只要把权力收去,那么还是会引起激烈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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